【招标预告】2024NCZ002161宁夏医科大学总医院流式细胞仪采购项目宁夏医科大学总医院流式细胞仪采购项目的采购需求
【招标预告】2024NCZ002161宁夏医科大学总医院流式细胞仪采购项目宁夏医科大学总医院流式细胞仪采购项目的采购需求: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宁夏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 宁夏 银川市 | 采购单位 | 宁夏医科大学总医院 |
招标代理机构 | 项目名称 | 宁夏医科大学总医院流式细胞仪采购项目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一、采购标段
采购计划编号: | 2024NCZ002161 | 项目名称: | 宁夏医科大学总医院流式细胞仪采购项目 |
---|---|---|---|
分包名称: | 宁夏医科大学总医院流式细胞仪采购项目 | 分包类型: | 货物类 |
采购方式: | 公开招标 | 预算金额 | ***.00 |
报价方式: | 总价采购项目 | 是否属于技术复杂, 专业性强的采购项目: | 否 |
是否为执行国家统一定价标 和固定价格采购项目: | 否 |
发起异议
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以上公示的项目采购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招标公告发布之前在线发起异议,并填写异议内容及事实依据,该异议仅作为社会主体对采购需求内容的监督,采购人查询异议内容后,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决定是否采纳异议内容。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规定执行。
二、供应商资格条件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提供以下材料:
1.1 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 (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1.2 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1.3 提供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
1.4 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1.5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
1.6 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资格承诺函》)。
2.供应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3.(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
1是
0否
4.合格投标人的其他资格要求:
序号 | 合格投标人的其他资格要求 |
---|---|
1 | (进口产品)投标人须提供生产厂家或中国总代理或本地区总代理商出具的授权书 |
2 | 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及生产厂家或中国总代理或本地区总代理商营业执照,如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
3 | 投标产品为一类医疗器械须提供医疗器械备案表,投标产品为二类、三类医疗器械须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 |
4 | 投标人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备案登记证,所投国产医疗器械须提供生产许可证 |
三、商务要求
采购标的交付(实施)的时间(期限)
交货期为合同签订后 35 日内完成
采购标的交付地点(范围)
运输及卸车至甲方指定地点
付款条件(进度和方式)
按合同约定执行
交付标准和方法
按合同约定执行
质量保修范围和保修期
1 年
四、技术要求
货物类
服务类
工程类
标的清单(货物类) | ||||||||||||
---|---|---|---|---|---|---|---|---|---|---|---|---|
序号 | 品目名称及编码 | 标的名称 | 计量单位 | 数量 | 单价 | 是否进口 | 标的详细参数 | 是否属于节能产品 政府采购品目清单 | 是否属于环境标志产品 政府采购品目清单 | 备注 | ||
是否应当实施 政府强制采购 | 是否应当实施 政府优先采购 | 是否应当实施 政府强制采购 | 是否应当实施 政府优先采购 | |||||||||
1 | A02329900-其他医疗设备 | 套 | 1 | ***.00 | 是 | 标的1-其他医疗设备:具体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 否 | 否 | 否 | 否 |
采购需求附件:
采购需求附件 | |||||||
---|---|---|---|---|---|---|---|
项目说明和采购需求.docx |
五、合同管理安排
合同类型:
货物类
服务类
工程类
货物类
标的物
流式细胞仪
履约保证金
8.1 本合同履约保证金按照设备总金额的 5%收取,即人民币大写 元 整( 元),乙方应在合同签订之日起 30 日内向甲方交纳。 8.2 履约保证金交纳方式: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 的保函(乙方应在合同签订之 日后 10 个工作 日 内开具设备总金额的 5%的 个月期的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送达甲方)。 8.3 乙方按约履行合同且符合本合同 6.2 条约定的,乙方产品无任何质量问 题且与甲方无任何经济纠纷,履约保证金无息退还(保函自动解除)。 8.4 乙方违反合同约定的义务或者质保期内设备存在质量问题,甲方有权在 履约保证金中直接扣除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的违约金、维修费或损失赔偿额,如有 不足的,由乙方另行承担赔偿责任;乙方违反合同约定的义务或者质保期内设备 存在质量问题, 甲方有权通知银行延期解除履约保函。
甲方责任
/
乙方责任
/
采购标的交付(实施)的时间(期限)
交货期为合同签订后 35 日内完成
违约责任
12.1 合同签订以后, 甲乙双方都应认真履行,一方违约须向守约方承担违 约责任。如果造成损失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12.2 甲方应依合同规定时间内,向乙方支付货款,每拖延一天(逾期)可向 甲方加收合同金额的 0.5‰违约金,最高以合同价款总额30%为限。 12.3 除不可抗力外,逾期交货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则不追究违约责任。 未能提供逾期相关证明材料的自逾期之日起,乙方按本合同总价 0.5‰的标准按 日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逾期超过 15 日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退还甲 方全部已支付货款并向甲方支付合同价款总额30%的违约金。 12.4 乙方交付的货物不符合合同规定的, 甲方有权拒收,由此导致交货逾 期的,乙方按上述 12.3 条承担逾期交货违约责任。 12.5 除不可抗力外,乙方逾期完成安装调试(乙方完成安装调试工作的标 准以甲方验收合格为准)的,自逾期之日起,乙方按本合同总价 0.5‰的标准按 日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12.6 乙方对交货和安装调试中的安全负完全责任,如因此出现人身或财产 损害的,由乙方自行负责解决和赔偿,如由此导致甲方承担责任并需要承担金钱 给付义务的,乙方应在甲方支付相关款项的当日向甲方支付与该相关款项等额的 款项,如逾期,乙方除仍须支付前述等额款项外还应按日 向甲方支付相关款项 0.5‰的违约金。 12.7 如果因乙方原因或因乙方违反合同 5.4.1 条规定的义务,造成验收未 在 13 个工作日内完成的,每拖延一日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 0.5‰的违约金。 逾期超过 10 日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当退还甲方全部已经支付的货款 并向甲方支付合同价款总额 30%的违约金。 12.8 如果因乙方原因或因乙方违反合同 5.5 条规定的义务,造成入库报账 未在 7 个工作日内完成的,每拖延一日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 0.5‰的违约金。 逾期超过 10 日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当退还甲方全部已经支付的货款 并向甲方支付合同价款总额 30%的违约金。 12.9 质保期内发生质量问题或保修服务范围内的问题的,乙方应在收到甲 方通知后 2 小时内派员到现场维修。除非质量问题或保修问题复杂且经甲方书面 同意,乙方应在所派人员在前述时间内到达现场后的 24 小时内解决完毕前述相 关问题,如乙方未按时派员或不能在前述预定时间内解决完毕问题,则甲方有权 委托第三方予以解决,所产生的费用及损失由乙方负责承担。 12.10 本合同项目资金为专项拨款,若因乙方违约或逾期交货等原因,导致 专项拨款期满后被收回,由乙方承担因专项拨款被收回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12.11 中标通知书下发 30 日内完成合同签订上传。在下列情况下,甲方有 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由乙方承担一切损失。合同完成签订,乙方须在合同签订 之 日起 2 日内将合同上传至政府采购平台并告知招标办人员对公示合同进行确 认,若因乙方延期上传等原因,导致政府采购平台系统上锁等一切不良影响, 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由乙方承担因延期上传合同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不可抗力
10.1 不可抗力指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等或其他双方认定的 不可抗力事件。 10.2 签约双方中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影响合同执行时,发生不可抗力一 方应尽快将事故通知另一方。在此情况下,乙方仍然有责任采取必要的措施加速 供货,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尽快解决本合同的执行问题。
争议解决
签约双方在履约中发生争执和分歧,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若经协商不 能达成协议时,当事人应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请诉讼。受理期间,双方应继 续执行除争议合同其余部分,由败诉方承担诉讼费用及相关损失赔偿。
验收标准(附验收方案)
详见附件 (验收方案附件):履约验收方案.docx
采购标的交付地点(范围)
运输及卸车至甲方指定地点
付款条件(进度和方式)
7.1 本合同款项以人民币转账方式支付,凭以下付款资料: (1)中标通知书(成交通知书); (2)采购合同; (3)经甲方验收合格的证明文件(货物签收单不能作为验收合格凭据); (4)出具合法有效完整的完税发票。 7.2 待货物验收合格,设备安装、调试运转正常,乙方为甲方培训结束、甲 方无疑问,且乙方已按本合同 8.1 条交纳履约保证金后甲方 90 日内向乙方支付 100%货款,付款前,乙方应按甲方要求提供正规发票。 7.3 乙方不交纳 8.1 条约定的履约保证金的,甲方不予付款。 7.4 乙 方 银 行 账 号 : , 开 户 行 名 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税号): 。 7.5 若因乙方原因(包含但不限于公司注销、吊销等),导致甲方无法按本 合同内乙方所提供的账户支付本合同约定费用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售后服务
6.1 乙方保证合同设备是全新、未曾使用过的,其质量、规格及技术特征符 合合同附件的要求。 6.2 依据国家强制性规定、行业规定、乙方作出的承诺,本合同设备质保期 为 年。(质保期自甲方验收人员签字, 甲方单位盖章之日起计算)。质保 期内出现产品质量及安装问题,由乙方负责包修、包换或包退,并承担因此而产 生的一切费用。乙方应在收到甲方通知后 2 小时内派员到现场维修。 6.3 下列情况乙方不负责免费保修: (1) 甲方不按照乙方提供的正确使用方法而引起设备故障损坏; (2)擅自改装设备; (3)因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损坏。 6.4 因设备的质量问题而发生争议,由合同签订所在地质检部门进行质量鉴 定。设备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用由甲方承担;设备不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 费用由乙方承担。 6.5 乙方为甲方提供操作及维护培训,主要内容为设备的基本结构、性能、 主要部件和构造及原理,日常使用操作、保养与管理,常见故障的排除,紧急情 况的处理等,培训地点主要在设备安装现场或按甲乙双方的协商安排。
安装调试
5.3 合同设备的安装调试 5.3.1 乙方负责合同项下的安装调试,一切费用由乙方负责。 5.3.2 乙方安装时须对各安装场地内的其他设备、设施有良好保护措施。
交付标准和方法
5.4.1 合同设备安装调试完成后乙方须立即报告甲方,并协调、组织甲、 乙双方共同参与验收,相关验收须在 13 个工作日内完成。 5.4.2 验收按国家有关的规定、规范进行。验收时如发现所交付的设备有短 装、次品、损坏或其他不符合本合同规定之情形者,甲方应做出详尽的现场记录, 或由甲乙双方签署备忘录。此现场记录或备忘录可作补充、缺失和更换损坏部件 的有效证据。由此产生的有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5.4.3 如果合同设备运输和安装调试过程中因事故造成货物的短缺、损坏, 乙方应及时安排换装,以保证合同设备安装调试的成功完成。换货的相关费用由 乙方承担。 5.4.4 货物验收严格按照《招标文件》中的参数要求和乙方投标文件中响应 参数逐一核对验收。
质量保修范围和保修期
1年
六、评审方法及评审细则
评标方法:
最低评标价法
综合评分法
评审细则类别: 货物类细则类别
货物类细则类别 | |||
---|---|---|---|
序号 | 评审项目 | 权重分 | 评分标准 |
1 | 投标报价 | 30 | 所有算术修正后的投标报价由低到高进行排序,除报价明显 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又不能做出合理解释的 投标报价被拒绝外。 投标人实际得分为: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30。评标基准 价为有效报价的最低价。 |
2 | 技术标响应情况(技术指标、参数)价 | 40 | 满足招标文件全部技术指标、参数要求的得 30 分,以此为 基础:投标人技术指标、参数优于招标文件规定的相应指标、参 数的,每有一项加 1 分,加至标准分为止;投标人技术指标、参 数低于招标文件规定的相应技术指标、参数的,每有一项减 2 分, 减完为止。 注:技术规格偏离表中所有正偏离的技术要求必须提供加盖 生产厂家公章的相关证明文件(例如:检测报告、所投产品的说 明书、彩页或官网截图等)予以佐证,经评委认可后方可加分。 |
3 | 业绩 | 5 | 投标人或生产厂家近三年(2021 年 1 月至今)承担过与本 项目类似的货物业绩,每提供一项得 1 分,满分 5 分。 注:本项以投标人或生产厂家的合同或中标(成交)通知书 为准,日期以合同签订或中标通知书落款时间为准;投标文件中 须附以上资料清晰的扫描件。 |
4 | 供货配送 方案 | 5 | 投标人应针对本项目提供完整的供货配送方案: (1)方案中供货流程协调合理,备货、运输、交货的进度 安排紧凑,产品配送过程中的保护措施完善,突发事件的应急处 理方式可行以及到货后的安装、调试高效的得 5 分; (2)方案中的供货流程简略、进度安排合理,产品的运输、 配送、保护措施、安装、调试、应急处理方式等内容能保证项目实施的得 3 分; (3)方案中供货流程粗略、进度安排缓慢,运输配送无保 护措施的得 1 分; (4)未提供不得分。 |
5 | 质量保证 措施 | 5 | 投标人需结合本次项目制定质量保证措施,措施内容包括但 不限于产品质量保证、产品的适用性和兼容性、产品质量检查依 据、产品易耗易损的零配件的供应及报价、产品的损坏换新等内 容的得 2 分,以此为基础: (1)质量保证措施完善、有详细具体的应对措施,完全满 足用户需求的加 3 分; (2)质量保证措施较为完善、计划较为详细、具体,基本 满足用户需求的加 1 分; (3)质量保证措施不完善的不加分。 注:未提供质量保证措施的此项不得分。 |
6 | 培训方案 | 5 | 投标人应针对本项目实际特点制定相关的培训方案,培训方 案内容包括培训的频次、培训的人员安排的得 2 分,以此为基础: (1)培训方案体系完善、计划详细、具体,有明确的培训 目标及任务,培训时间、地点和人员的安排详细明了,培训前的 准备工作充分具体的加 3 分; (2)培训方案体系较为完善、计划较为详细,有培训方案, 有培训目标及任务安排,但不够具体明确,培训时间、地点和人 员的安排存在缺漏的加 1 分; (3)培训方案体系不完备的不加分。 注:未提供培训方案的此项不得分。 |
7 | 售后服务 | 10 | 投标人需结合项目的实际特点来制定本项目的售后服务方 案,售后服务方案包括合同执行的配合承诺、服务承诺、服务内 容、服务响应时间的得 2 分,以此为基础: (1)售后服务方案全面具体,有详细的问题解决方案的加 2 分;有售后服务方案,但服务方案的完整度有欠缺的加 1 分; 未提供服务方案的不加分。 (2)投标人承诺项目验收后能够继续跟踪了解设备使用情 况,出现问题能够及时给予解决并提供技术支持的加 2 分;投标 人的承诺出现问题可以给予解决,但解决方式和技术支持有欠缺的加 1 分;未提供不加分。 (3)投标人科学合理的配置售后服务人员,有详细的人员 配置信息的加 2 分;投标人的售后服务人员配置有欠缺,但能够 保证基本服务的加 1 分。未提供售后服务人员配置情况的不加 分。 (4)投标人提供超期的售后服务和质量管控,每超过规定 质保期一年的加 1 分,满分 2 分。 |
合计: | 100 |
发起异议
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以上公示的项目采购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招标公告发布之前在线发起异议,并填写异议内容及事实依据,该异议仅作为社会主体对采购需求内容的监督,采购人查询异议内容后,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决定是否采纳异议内容。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规定执行。
剑鱼标讯宁夏招标网收集整理了大量的招标投标信息、各类采购信息和企业经营信息,免费向广大用户开放。登录后即可免费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