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物业服务项目招标公告(2024-VGCBAF-F1002)(第1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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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 宁夏 中卫市 | 采购单位 | 海原县某单位 |
招标代理机构 | 宁夏亿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物业服务项目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物业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公告概要: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4-VGCBAF-F1002
项目名称:物业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00元
最高限价(如有):***.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3年(延续性服务,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合同一年一签,如考核不达标则甲方可单方面终止合同)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一、第二十二条规定:
1.1 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且无外资、港澳台背景(说明:供应商的股东及股东的股权背景结构不得为外国、港澳台地区的自然人、公司等);
1.2 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1.3 提供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
1.4 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1.5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
1.6 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资格承诺函》)
2、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响应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名单。提供“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和军队采购网网站无失信等不良记录的查询报告书和查询结果截图(查询时间: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
3.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4.合格投标供应商的其他资格要求:
本项目为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项目,投标供应商提供《中小企业申明函》
(货物类: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服务类: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工程类: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企业)。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 7月15日至2024年 7月 22日(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方式: 请将资格文件以邮件形式发送至代理公司邮箱nxyh202107@163.com(备注项目名称、联系人姓名及联系人电话),经工作人员审核后发送招标文件。
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7月26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
地点:中卫市海原县华府饭店三楼会议室(运财北路和富民东街交界口)
五、开启:
时间:2024年7月26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中卫市海原县华府饭店三楼会议室(运财北路和富民东街交界口)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次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军队采购网》上发布,请各供应商在开标前随时关注以上网站公告栏。你所关注的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澄清、变更”公告栏中以公告形式公示,采购代理机构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各供应商。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的,供应商自行承担后果。
八、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海原县某单位
地 址:中卫市海原县
联系人:***
电 话:***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采购代理机构:宁夏亿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宁夏银川金凤区悦海新天地A座10楼
联系人:***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宁夏亿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7月15日
公告概要: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4-VGCBAF-F1002
项目名称:物业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00元
最高限价(如有):***.00元
采购需求:
采购标段 | 标的名称 | 品目名称 | 数量 |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 | 预算金额(人民币) | 备注 |
物业服务目 | 物业服务及餐饮服务 | 物业服务及餐饮服务 | 1 | 详见第四章项目说明和采购需求 | ***.00 | 本项目为延续性服务,延续期3年,每年预算金额***.00元/年。门房2名、保洁人员 3名、厨师2名(主厨及帮厨各1名) |
合同履行期限:3年(延续性服务,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合同一年一签,如考核不达标则甲方可单方面终止合同)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一、第二十二条规定:
1.1 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且无外资、港澳台背景(说明:供应商的股东及股东的股权背景结构不得为外国、港澳台地区的自然人、公司等);
1.2 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1.3 提供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
1.4 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1.5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
1.6 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资格承诺函》)
2、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响应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名单。提供“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和军队采购网网站无失信等不良记录的查询报告书和查询结果截图(查询时间: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
3.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4.合格投标供应商的其他资格要求:
本项目为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项目,投标供应商提供《中小企业申明函》
(货物类: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服务类: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工程类: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企业)。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 7月15日至2024年 7月 22日(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方式: 请将资格文件以邮件形式发送至代理公司邮箱nxyh202107@163.com(备注项目名称、联系人姓名及联系人电话),经工作人员审核后发送招标文件。
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7月26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
地点:中卫市海原县华府饭店三楼会议室(运财北路和富民东街交界口)
五、开启:
时间:2024年7月26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中卫市海原县华府饭店三楼会议室(运财北路和富民东街交界口)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次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军队采购网》上发布,请各供应商在开标前随时关注以上网站公告栏。你所关注的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澄清、变更”公告栏中以公告形式公示,采购代理机构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各供应商。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的,供应商自行承担后果。
八、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海原县某单位
地 址:中卫市海原县
联系人:***
电 话:***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采购代理机构:宁夏亿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宁夏银川金凤区悦海新天地A座10楼
联系人:***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宁夏亿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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