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中卫市第二中学信息化能力提升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中卫市第二中学信息化能力提升项目招标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宁夏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 宁夏 中卫市 | 采购单位 | 中卫市第二中学 |
招标代理机构 | 宁夏嘉诺德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中卫市第二中学信息化能力提升项目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1.政府采购计划编号:/
2.项目编号:NXJND(ZC)-2024-70
3.项目名称:中卫市第二中学信息化能力提升项目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5.预算金额:51.9万元
6.最高限价:51.9万元
7.采购需求:拟采购智慧教学终端15台,移动录播设备一套,具体内容详见项目说明和采购需求。
8.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日内完成供货及安装;质保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2年.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1.2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1.3提供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
1.4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1.5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
1.6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资格承诺函》)。
2、供应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3.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否
4.合格投标供应商的其他资格要求:
4.1投标人信用承诺书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5.1中小微企业参加宁夏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参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宁财规发【2021】2号)和《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厅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水利厅公共资源交管理局中国人民银行银川中心支行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宁财(采)发〔2022〕275号)文件执行,小型和微型企业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者采购包,中小企业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扶持政策。)
5.2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可享受小型、微型企业相等的政府扶持政策及待遇。
5.3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满足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可享受小型、微型企业相等的政府扶持政策及待遇;。
5.4优先采购属于国家公布的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节能、环境标志产品。
5.5凡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境内注册的中小微企业,不分政府采购项目的资 金性质(含财政性资金和单位自有资金)、不分合同金额,在取得政府采购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后,均可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合同信用融资管理办法》(宁财规发〔2021〕10号)的通知办理融资业务。
5.6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联合印发的《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该项目标的的所属行业为“工业”。
5.7供应商为分支机构的参照宁财(采)发【2021】22号文件《自治区财政厅关于明确法人及其分支机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事项的通知》,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法人的分支机构由于其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不能以分支机构的身份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只能以法人身份参加。但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有行业特殊情况的,允许分支机构在总公司授权的基础上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授权方式应当以项目授权为主。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07-12至2024-07-19(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8:00至12:00,下午14:30至18: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宁夏嘉诺德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香山名邸东侧营业房)
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07-12至2024-07-19每日上午08:00至12:00,下午14:30至18:30(北京时间,节假日休息)将招标文件获取登记表填写后加盖公章送至代理公司或将加盖公章的扫描件发送至1427424239@qq.com邮箱后领取电子版招标文件
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08-02 09:00(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宁夏嘉诺德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香山名邸东侧营业房)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所属行业为:工业
2.本次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卫市沙坡头区教育局网同时发布。
3.请各投标人在报名结束至开标前随时关注网站“澄清/变更公告”公告栏。您所关注的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澄清/变更公告”公告栏中以公告形式公示。招标代理机构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公开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其后果自行承担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中卫市第二中学
联系人:***
地址:中卫市沙坡头区中山南街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宁夏嘉诺德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
地址:中卫市沙坡头区长城东街香山名邸东侧营业房(16#楼9、10、11号)
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如有):宁夏嘉诺德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4-07-12
1_招标文件获取登记表.docx
1.政府采购计划编号:/
2.项目编号:NXJND(ZC)-2024-70
3.项目名称:中卫市第二中学信息化能力提升项目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5.预算金额:51.9万元
6.最高限价:51.9万元
7.采购需求:拟采购智慧教学终端15台,移动录播设备一套,具体内容详见项目说明和采购需求。
8.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日内完成供货及安装;质保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2年.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1.2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1.3提供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
1.4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1.5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
1.6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资格承诺函》)。
2、供应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3.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否
4.合格投标供应商的其他资格要求:
4.1投标人信用承诺书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5.1中小微企业参加宁夏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参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宁财规发【2021】2号)和《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厅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水利厅公共资源交管理局中国人民银行银川中心支行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宁财(采)发〔2022〕275号)文件执行,小型和微型企业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者采购包,中小企业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扶持政策。)
5.2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可享受小型、微型企业相等的政府扶持政策及待遇。
5.3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满足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可享受小型、微型企业相等的政府扶持政策及待遇;。
5.4优先采购属于国家公布的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节能、环境标志产品。
5.5凡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境内注册的中小微企业,不分政府采购项目的资 金性质(含财政性资金和单位自有资金)、不分合同金额,在取得政府采购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后,均可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合同信用融资管理办法》(宁财规发〔2021〕10号)的通知办理融资业务。
5.6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联合印发的《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该项目标的的所属行业为“工业”。
5.7供应商为分支机构的参照宁财(采)发【2021】22号文件《自治区财政厅关于明确法人及其分支机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事项的通知》,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法人的分支机构由于其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不能以分支机构的身份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只能以法人身份参加。但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有行业特殊情况的,允许分支机构在总公司授权的基础上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授权方式应当以项目授权为主。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07-12至2024-07-19(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8:00至12:00,下午14:30至18: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宁夏嘉诺德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香山名邸东侧营业房)
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07-12至2024-07-19每日上午08:00至12:00,下午14:30至18:30(北京时间,节假日休息)将招标文件获取登记表填写后加盖公章送至代理公司或将加盖公章的扫描件发送至1427424239@qq.com邮箱后领取电子版招标文件
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08-02 09:00(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宁夏嘉诺德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香山名邸东侧营业房)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所属行业为:工业
2.本次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卫市沙坡头区教育局网同时发布。
3.请各投标人在报名结束至开标前随时关注网站“澄清/变更公告”公告栏。您所关注的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澄清/变更公告”公告栏中以公告形式公示。招标代理机构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公开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其后果自行承担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中卫市第二中学
联系人:***
地址:中卫市沙坡头区中山南街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宁夏嘉诺德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
地址:中卫市沙坡头区长城东街香山名邸东侧营业房(16#楼9、10、11号)
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如有):宁夏嘉诺德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4-07-12
1_招标文件获取登记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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