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海原县境内部分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治理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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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 宁夏 中卫市 | 采购单位 | 海原县公安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宁夏辰信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项目名称 | 海原县境内部分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治理项目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海原县境内部分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治理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NXCXD-2024-GC-022号)
项目所在地区: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卫市
一、招标条件
本海原县境内部分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治理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
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争取上级支持,不足部分县财政筹措,招标人为海原县公安局。本项目
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标。
二、项目概况和切标范围
规模:项曰建设内容主要包含增设信号灯、电子警察系统、定点测速、弯道三警系统、
抓拍系统、减速带、路段提示牌、后台存储设备等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
(001)海原县境内部分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治理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海原县境内部分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治理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本次招标要
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二二,且同时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滤二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岳∴政
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外省兰艹提供一级注册建造师),具备有效
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二三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7月09日08时00分到2024年07月16日18时30分
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07月09日08时00分至2024年07月17
日18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将所需的《报名登记表》(详见附件)及营业灬灬、资质
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法人授权委托书、信用中国截图等资料加盖公章的扫描件,发送到
328725304@qq.com 进行报名,报名成功后发送招标文件,未在规定时间内按以上程序进行
j议名登记的投标人,投标一律不予接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7月19日15时00分
递交方式:中卫市沙坡头区中央西大道1号商贸楼4楼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07月19日15时30分
开标地点:中卫市沙坡头区中央西大道1号商贸楼4楼
七、其他
海原县境内部分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治理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海原县境内部分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治理项目已由海原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关于海
原县境内部分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治理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海发改发(2024〕145号)批准
建设,项目业主为海原县公安局,建设资金来源为争取上级支持,不足部分县财政筹措,
招标人为海原县公安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宁夏辰信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包含增设信号灯、电子警察系统、定点测速、弯道预警系
伍日咎;
统、抓拍系统、减速带、路段提示牌、后台存储设备等。
2.2建设地点:海原县城内、西安镇、树台乡、李旺镇
2.3计划工期:20日历天
2.4招标范围: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要求的所有范围
50200135
2.5标段划分:本项目就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同时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
三级)以上资质,并在入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
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外省企业提供一级注册建
造师),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07月09日08时00分至2024年07月16日18时30分(北
京时间,下同),将所需的《报名登记表》(详见附件)及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
可证、法人授权委托书、信用中国截图等资料加盖公章的扫描件,发送到328725304@qq.com
进行报名,报名成功后发送招标文件,未在规定时间内按以上程序进行报名登记的投标人,
投标一律不予接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07月19日15时00分,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5.2本项目采取不见面方式开标。请参加本项目投标的的各投标单位委托1人将标书送至(或
邮寄)到中卫市沙坡头区中央西大道1号商贸楼4楼。
注本项目为小型工程。依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
若干措施的通知(宁政规发<2020>5号)”文件,属于采购标准通用设备、材料或者施工技术
简单、工期较短、季节性强的小型工程,可将招标文件发出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的期
限压缩不少于7日。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海原县公安局 代理机构:宁夏辰信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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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海原县海城镇政府东街1号 地 址:中卫市沙坡头区文萃南路西侧世纪艽
园
会所12号楼114、214
邮 编:755000 邮 编:755000
联系人:*** 联系人: ***
电 话:*** 电 话:18209658970
传 真:/ 传 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2024年07月9日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海原县公安局
地 址:海原县海城镇政府东街1号
联系人:***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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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宁夏辰信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中卫市沙坡头区文萃南路西侧世纪花园会所12号楼114、214
联系人: ***
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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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却构主要负责人(项F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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