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预告】2024NCZ(ZW)0000934公立医院改革与高质量发展示范项目(中卫市第三人民医院智慧医院建设项目)公立医院改革与高质量发展示范项目(中卫市第三人民医院智慧医院建设项目)的采购需求
【招标预告】2024NCZ(ZW)0000934公立医院改革与高质量发展示范项目(中卫市第三人民医院智慧医院建设项目)公立医院改革与高质量发展示范项目(中卫市第三人民医院智慧医院建设项目)的采购需求: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宁夏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 宁夏 中卫市 | 采购单位 | |
招标代理机构 | 项目名称 | 公立医院改革与高质量发展示范项目(中卫市第三人民医院智慧医院建设项目)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一、采购标段
采购计划编号: | 2024NCZ(ZW)0000934 | 项目名称: | 公立医院改革与高质量发展示范项目(中卫市第三人民医院智慧医院建设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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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包名称: | 公立医院改革与高质量发展示范项目(中卫市第三人民医院智慧医院建设项目) | 分包类型: | 服务类 |
采购方式: | 竞争性磋商 | 预算金额 | ***.00 |
报价方式: | 总价采购项目 | 是否属于技术复杂, 专业性强的采购项目: | 否 |
是否为执行国家统一定价标 和固定价格采购项目: | 否 |
发起异议
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以上公示的项目采购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招标公告发布之前在线发起异议,并填写异议内容及事实依据,该异议仅作为社会主体对采购需求内容的监督,采购人查询异议内容后,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决定是否采纳异议内容。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规定执行。
二、供应商资格条件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提供以下材料:
1.1 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 (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1.2 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1.3 提供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
1.4 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1.5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
1.6 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资格承诺函》)。
2.供应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3.(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
1是
0否
4.合格投标人的其他资格要求:
序号 | 合格投标人的其他资格要求 |
---|---|
1 |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
三、商务要求
采购标的交付(实施)的时间(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月内完成
涉及采购标的的知识产权归属和处理方式
涉及采购标的的知识产权归属甲方所有
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等标准、规范
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等标准、规范执行
涉及运行维护、升级更新、备品备件及耗材等要求
运维期:3年,具体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执行
涉及服务采购项目考核计量等要求
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执行
其他商务要求
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执行
采购标的交付地点(范围)
具体地点由采购人指定
付款条件(进度和方式)
本项目合同签订后支付合同金额50%,验收合格后支付剩余的50%。
安装调试
供应商须将软硬件调试完善,保证软硬件正常运行。
培训
供应商须对软硬件使用对采购人进行培训。
四、技术要求
货物类
服务类
工程类
标的清单(服务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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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品目名称及编码 | 标的名称 | 服务内容 | 数量 | 单价 | 服务标准及详细要求 | 服务期限 | 备注 |
1 | C16029900-其他系统集成实施服务 | 中卫市第三人民医院智慧医院建设项目 | 中卫市第三人民医院智慧医院建设项目 | 1 | ***.00 | 标的1-其他系统集成实施服务:具体服务标准及详细要求,见采购需求附件 | 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月内完成 |
采购需求附件:
采购需求附件 | |||||||
---|---|---|---|---|---|---|---|
采购需求.docx |
五、合同管理安排
合同类型:
货物类
服务类
工程类
服务类
服务内容
中卫市第三人民医院智慧医院建设项目软硬件
涉及采购标的的知识产权归属和处理方式
涉及采购标的的知识产权归属甲方所有
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等标准、规范
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等标准、规范执行
涉及运行维护、升级更新、备品备件及耗材等要求
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执行
涉及服务采购项目考核计量等要求
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执行
履约保证金
0
甲方责任
按时签订合同;按照乙方提供的申请,验收条件成熟时按时履约验收;及时支付款项。
乙方责任
乙方保证向甲方提供的产品完全符合招标公告、投标文件及第二条清单中关于产品质量及技术标准的要求,违反其中任一条的标准均视为乙方提供的产品不符合质量及技术要求,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所包含的产品附件及证明产品质量、技术标准的相关书面凭证必须完整,否则视为乙方未按质量及技术标准提供产品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违约责任
本合同项下的项目不得以任何形式分包、转包,否则视为乙方违约,须承担违约责任,且产生的损失均由乙方自行承担;同时,在此情形下,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如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不可抗力
遇到不可抗力(如战争、火灾、洪水、台风、地震、动乱等情况)或由于受到政府主管部门相关政策变化的影响本合同任何一方无法履行相关义务时,双方均补承担责任,可双方协商解决合同履约问题,交货期相应顺延。
保密
甲方对乙方提供的软硬件参数及报价保密
服务期限
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月内完成
争议解决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友好协商解决,不愿协商、调解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合同双方均应向中卫市仲裁委员会提请仲裁。
合同生效及其他
本合同一式肆份,签字盖章后生效。甲方执叁份,乙方执壹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验收标准(附验收方案)
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暂行办法》执行 (验收方案附件):项目验收方案.docx
其他
签订合同时,乙方须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人代表证明、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授权相关人员签订合同的,还需提供完备的授权手续)。
服务地点(范围)
由乙方将产品送达甲方指定地点,并由使用单位指定人员进行产品的初步验收。
付款条件(进度和方式)
本项目合同签订后支付合同金额50%,验收合格后支付剩余的50%。
售后服务
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执行
安装调试
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执行
交付标准和方法
按照国家相关要求,以招标文件规定的,乙方投标文件所报详细参数为准。乙方将软件全部安装完毕并经使用单位初步验收后,可申请甲方组织综合验收。验收标准和方法严格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暂行办法》执行。
培训
供应商须对软硬件使用对采购人进行培训。
六、评审方法及评审细则
评标方法:
最低评标价法
综合评分法
评审细则类别: 服务类细则类别
服务类细则类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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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评审项目 | 权重分 | 评分标准 |
1 | 磋商报价 | 15 | 所有算术修正后的磋商报价由低到高进行排序,除磋商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磋商企业的报价又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被拒绝外。 实际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终磋商报价×15分。 磋商基准价为最终磋商报价的最低价。 |
2 | 商务响应情况 | 5 | 完全满足磋商文件商务条款的得3分,以此为基础:响应文件商务条款优于磋商文件规定的,有一项加1分,最多得5分。 |
3 | 类似业绩 | 5 | 供应商需提供近三年(2021年4月至今)类似业绩,每有一项得1分,最多得5分。 注:响应文件中需提供中标(成交)通知书和合同扫描件加盖供应商电子公章,否则不得分。 |
4 | 人员要求 | 6 | 1.供应商为本项目提供的项目经理具备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的得2分,未提供不得分。 2.参与项目实施的人员中(除项目经理)具备系统集成项目管理师、信息安全从业人员认证、网络程序员、软件设计师,以上证书每提供1个得1分,得够标准分4分为止。 注:供应商需提供上述人员证书扫描件及近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扫描件,并加盖供应商电子公章,需保证上述资料完整并清晰可辨,否则不得分。所有人员不重复计分。 |
5 | 技术标响应情况 | 25 | 磋商文件中带“▲”技术指标、参数为核心技术指标、参数。磋商文件中带“★”技术指标、参数为重要技术指标、参数。不能实质性满足磋商文件核心技术指标、参数要求的为无效标书。 以17分为基础:供应商带“★”项技术指标、参数要求高于磋商文件规定的相应技术指标、参数要求的,每有一项加1分,加至标准分25分为止;供应商带“★”项技术指标、参数要求低于磋商文件规定的相应技术指标、参数要求的,每有一项减1分,投标人一般技术指标、参数要求低于磋商文件规定的相应技术指标、参数要求的,每有一项减0.5分,两项合计减至0分为止。 注:技术规格偏离表中带“▲”的参数须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否则视为无效标书;技术规格偏离表中带“★”项技术指标、参数供应商须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包含但不限于功能截图、彩页、说明书、技术文件等他相关证明材料)并加盖投标人电子公章,不提供或提供的内容不能证明的视为不满足参数要求进行扣分。 |
6 | 设计方案 | 5 | 供应商提供的技术方案总体设计完整、合理,符合医院现有信息化现状及需求。整体设计合理,在方法、工具和技术路线等方面选型得当的得5分;整体设计相对合理,在方法、工具和技术路线上基本符合要求的得3分;整体设计不够合理,在方法、工具和技术路线上有不尽合理地方的得1,未提供的不得分。 |
7 | 实施方案 | 30 | 供应商提供的实施方案,包括但不限于:①项目情况分析、②工作进度计划、③系统安装调试、④培训方案、⑤系统运维方案、⑥应急预案等。每项方案内容完整详细、可行性高,方案整体符合项目实施特点的得5分,每项方案内容完整,措施具有可行性的得4分;每项方案内容有欠缺,有一定的可行性的得3分;每项方案内容简单或方案缺乏针对性的得1分,未提供的不得分。 |
8 | 售后服务 | 9 | 供应商根据项目的实际特点来制定符合本项目的售后服务方案,包括但不限于:①售后服务体系;②售后服务标准;③售后服务承诺及质保期内、外的服务标准;④售后服务承诺落实的保障措施;⑤维护方案;⑥售后服务技术支持(包含人员、技术支持、响应承诺)等内容,以上内容完整详实,编制合理、具有针对性的得1.5分;以上内容较完整详实、编制合理,能够满足采购需求的得1分;以上内容编制基本合理的得0.5分,未提供的不得分。 |
合计: | 100 |
发起异议
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以上公示的项目采购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招标公告发布之前在线发起异议,并填写异议内容及事实依据,该异议仅作为社会主体对采购需求内容的监督,采购人查询异议内容后,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决定是否采纳异议内容。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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