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银川市生态环境领域“十四五”系列规划中期评估及“十五五”规划目标任务前期研究项目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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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 宁夏 银川市 | 采购单位 | 银川市生态环境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宁夏兴淼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银川市生态环境领域"十四五"系列规划中期评估及"十五五"规划目标任务前期研究项目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计划编号: 2024NCZ(YC)002212
项目编号: D6401-20240614000005
项目名称: 银川市生态环境领域“十四五”系列规划中期评估及“十五五”规划目标任务前期研究项目
采购方式: 竞争性谈判 竞争性磋商 询价
预算金额(元): ***.00
最高限价(如有): ***.00元
采购需求:
采购标段 | 标的名称 | 品目名称 | 数量 | 简要规格描述或 项目基本概况 | 预算金额(元)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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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川市生态环境领域“十四五”系列规划中期评估及“十五五”规划目标任务前期研究项目(重新招标) | 银川市生态环境领域“十四五”系列规划中期评估及“十五五”规划目标任务前期研究 | 其他生态环境治理服务 | 1 |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生态环境部、自治区生态环境厅、银川市依次制定了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水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环境质量改善“十四五”规划、土壤和农村“十四五”规划等,明确了“十四五”期间生态环境领域的目标、任务,并规定了规划评估的时间节点及工作任务。为落实规划评估工作任务,同时充分吸取之前规划落实过程中的经验教训,拟开展银川市生态环境领域“十四五”系列规划中期评估,通过评估,查找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存在的短板问题,对不能实施的任务或项目,通过评估调整出规划,避免出现无法落实的情况。同时开展银川市生态环境“十五五”规划目标预研究,明确“十五五”期间银川市生态环境领域新的矛盾和问题,为科学合理制定银川市生态环境质量考核目标提供科学依据。 | *** | / |
数量合计: | 1 | 预算合计: | *** |
合同履行期限:自服务合同签订有效之日起,至合同约定责任履行完为止。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
1 是
0 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中小微企业参加宁夏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参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和《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宁财规发〔2022〕275号)文件执行,小型和微型企业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不再享受价格优惠。 (2)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应提供证明文件,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3)按照《自治区财政厅残疾人联合会关于政府采购支持残疾人就业有关问题的通知》,宁财(采)发〔2020〕545号文,残疾人企业应提供声明函,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4)企业分支机构参与投标,需提供总公司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企业声明函》,分支机构提供的声明函不参与价格折扣。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2)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供应商为事业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参加开标会的,提供身份证明及身份证; (3)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投标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以下任一记录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须提供信用查询记录;(投标时间截止前半小时至资格审查工作结束前,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现场统一查询的信息为准)。 (4)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资格承诺函》; (5)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资格承诺函》; (6)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须提供《资格承诺函》; (7)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须提供《资格承诺函》; (8)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项目,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4-07-03 00:00:00 至 2024-07-10 23:59:59 ,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中国政府采购网;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 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
方式:电子下载
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07-15 13:30:00 (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
地点:银川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五、开启
时间:2024-07-15 13:30:00(北京时间)
地点:银川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参加投标供应商,请于“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内”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通过 CA 锁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成功后,不要拔锁,按系统提示即可下载电子版磋商文件。 2.宁夏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实行 CA 锁认证安全登录管理,请及时将软硬件升级更新至最新版本。办理 CA 锁业务及 CA 锁升级更新等事宜请咨询西部安全认证中心有限责任公司,联系电话:4008600271 按 1 键咨询,办理地点:银川市金凤区北京中路 49 号瑞银财富中心 B 座 23 层 2305号。 3.未在规定时间内按以上程序进行网上报名登记及下载磋商文件的投标供应商,投标一律不予接收。 4.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交易项目,投标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版电子响应文件上传至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开标时使用编制响应文件时使用的CA 锁现场进行响应文件解密。本项目采购方式为竞争性磋商,建议各供应商在磋商现场自行携带电脑,以便进行磋商最终报价。 5.本次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宁夏政府采购网、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网同时发布。 注:请各投标供应商在报名结束至开标前随时关注相关网站“澄清/变更”公告栏。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澄清/变更”公告栏中以公告形式公示。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后果自行承担。 6.本项目为宁夏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二期项目,请各投标供应商办理二期 CA锁进行投标。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银川市生态环境局
地 址: 银川市北京路119号
联系方式: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 宁夏兴淼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 银川市兴庆区北京路与民族街口宝丰•银座中心C座9楼938室
联系方式: ***
3、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人项目联系人: ***
电话: ***
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 ***
电话: ***
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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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正文.pdf |
代理机构:宁夏兴淼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 2024-0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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