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灵武市综合执法局车辆保险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
【招标公告】灵武市综合执法局车辆保险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宁夏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 宁夏 银川市 | 采购单位 | 灵武市综合执法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宁夏博立谦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灵武市综合执法局车辆保险服务采购项目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项目概况
灵武市综合执法局车辆保险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邮箱获取475526931@qq.com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7月08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XBLQ-ZC2024-015
项目名称:灵武市综合执法局车辆保险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51.58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51.58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灵武市综合执法局为进一步规范车辆日常管理,确保车辆行驶安全,需为219辆车购买车辆保险,其中机动车68辆,非机动车151辆(具体内容详见第四章采购清单及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二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按10%扣除)
2.2 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按10%扣除)
2.3 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 通知》(按10%扣除) 投标单位如符合以上政策标准,应提供声明函,未提供者不予以认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投标单位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投标投标单位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3.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授权书,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3.3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响应投标单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以下任一记录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实际查询结果以代理机构于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3.4投标单位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资格承诺函或提供相应证明材料;3.5投标单位须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资格承诺函或提供相应证明材料;3.6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资格承诺函);3.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书;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6月27日 至 2024年07月04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邮箱获取475526931@qq.com
方式:邮箱报名475526931@qq.com(请将招标公告附件中报名回执单及资格审查条件中资料1-3项(复印件加盖公章)发送至指定邮箱进行报名,报名成功后邮箱内发送电子版磋商文件)
售价:¥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7月08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宁夏博立谦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灵武市枣园湖畔A区东门灵白路45号)
五、开启
时间:2024年07月08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宁夏博立谦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灵武市枣园湖畔A区东门灵白路45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次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备注:请各投标单位在报名结束至开标前随时关注以上网站公告栏。本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公告栏中以公告形式公示,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其后果自行承担。
注:1、所报价格不得超过最高限价,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预算金额:51.58万元/年;最高限价:51.58万元/年,服务期为二年
2、本项目报价方式为折扣率报价(示例:报价为 0.85 ,则0.85*实际缴费金额)
3、最终结算金额以折扣后的实际出单金额为准。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灵武市综合执法局
地址:灵武市灵州大道与西昌街交叉口东160米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宁夏博立谦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灵武市枣园湖畔A区东门灵白路45号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
灵武市综合执法局车辆保险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邮箱获取475526931@qq.com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7月08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XBLQ-ZC2024-015
项目名称:灵武市综合执法局车辆保险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51.58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51.58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灵武市综合执法局为进一步规范车辆日常管理,确保车辆行驶安全,需为219辆车购买车辆保险,其中机动车68辆,非机动车151辆(具体内容详见第四章采购清单及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二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按10%扣除)
2.2 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按10%扣除)
2.3 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 通知》(按10%扣除) 投标单位如符合以上政策标准,应提供声明函,未提供者不予以认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投标单位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投标投标单位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3.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授权书,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3.3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响应投标单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以下任一记录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实际查询结果以代理机构于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3.4投标单位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资格承诺函或提供相应证明材料;3.5投标单位须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资格承诺函或提供相应证明材料;3.6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资格承诺函);3.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书;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6月27日 至 2024年07月04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邮箱获取475526931@qq.com
方式:邮箱报名475526931@qq.com(请将招标公告附件中报名回执单及资格审查条件中资料1-3项(复印件加盖公章)发送至指定邮箱进行报名,报名成功后邮箱内发送电子版磋商文件)
售价:¥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7月08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宁夏博立谦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灵武市枣园湖畔A区东门灵白路45号)
五、开启
时间:2024年07月08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宁夏博立谦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灵武市枣园湖畔A区东门灵白路45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次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备注:请各投标单位在报名结束至开标前随时关注以上网站公告栏。本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公告栏中以公告形式公示,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其后果自行承担。
注:1、所报价格不得超过最高限价,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预算金额:51.58万元/年;最高限价:51.58万元/年,服务期为二年
2、本项目报价方式为折扣率报价(示例:报价为 0.85 ,则0.85*实际缴费金额)
3、最终结算金额以折扣后的实际出单金额为准。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灵武市综合执法局
地址:灵武市灵州大道与西昌街交叉口东160米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宁夏博立谦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灵武市枣园湖畔A区东门灵白路45号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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