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宁夏通服2024年度“LDYW服务”集中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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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 宁夏 银川市 | 采购单位 | 宁夏回族自治区通信产业服务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宁夏回族自治区通信产业服务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宁夏通服2024年度"LDYW服务"集中采购项目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宁夏通服2024年度“LDYW服务”集中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本项目为【宁夏通服2024年度“LDYW服务”集中采购项目】(项目编号:【NXTFZB-2024135】),采购人为【宁夏回族自治区通信产业服务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为【宁夏回族自治区通信产业服务有限公司项目管理咨询分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磋商,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参加竞争性磋商。
1.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项目概况及采购内容:本项目对宁夏通服2024年度“LDYW服务”集中采购项目进行采购。
1.2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协同管理费(含税)最高限价为***元/人/月,高于最高限价的,其响应将被否决。
1.3服务地点:具体服务地点以采购人指定为准,指定地点服务范围含其所辖区域。
1.4服务期限:自框架协议签订之日起至一年(在框架协议有效期内的任一时点,如订单总金额已达到框架金额上限,则该框架协议自动终止),若框架协议有效期结束后,框架金额尚未执行完成,经双方协商同意,可延期执行。
2. 供应商资格要求
2.1供应商基本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本项目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2)供应商应承诺能够开具符合国家税率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需提供承诺函);
(3)供应商须提供自2021年1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止具有类似项目业绩1份。如为单项合同,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必须涵括合同金额、合同实施内容、合同签章页),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若为框架合同,须同时提供框架合同(必须涵括合同金额、合同实施内容、合同签章页)和实际执行订单,时间以订单生成时间为准,如订单未体现时间,该业绩不予认可。以上证明材料须提供清晰有效的复印件。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分包或者未划分分包的同一项目磋商。
2.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参选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响应截止时间前36个月)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取中标/中选、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响应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响应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为本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为本项目的代建人;
(12)为本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
(13)与本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与本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法律法规、磋商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供应商是代理商的,本条所指的供应商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联合体响应的,联合体成员均不得存在上述任一情形;
2.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磋商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响应将被否决。
特殊情况处理原则
3.1响应文件递交时,供应商少于3家的,采购人可对2家供应商继续组织评审磋商、或与1家供应商单一谈判,或重新组织采购;
3.2初步评审后,部分供应商撤销响应文件或者被否决响应后,有效供应商不足3个的,磋商小组可以继续评审,但需在磋商报告中说明继续评审的理由;也可以否决全部响应;
3.3磋商小组否决全部响应的,采购人可以根据项目情况重新选择合适的采购方式。
4. 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
4.1获取时间:2024年6月14日至2024年6月21日18:00。
4.2获取地点:宁夏银川市兴庆区中山北街13号电信商城4楼招标部。
4.3获取方式:凡有意参与的供应商,请进行项目报名并领取竞争性磋商文件。请供应商将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的扫描件发送至yangyan.nx@chinaccs.cn邮箱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4.4磋商文件每套售价【0】元人民币。
5. 响应文件的递交
5.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响应截止时间):递交纸质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6月25日9:00时。
5.2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宁夏银川市兴庆区中山北街13号电信商城4楼会议室。
5.3邮寄地址:宁夏银川市兴庆区中山北街13号电信商城4楼会议室。
收件人:杨燕;联系电话:18995113665;
邮寄说明:
①邮寄、快递方式送达以实际签收时间为准;响应文件邮寄、快递不接受货到付款;
②请供应商合理安排文件制作时间,充分考虑快递公司邮寄所需要时间,确保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邮寄送达;
③纸质版响应文件需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递交;
5.4出现以下情形时,不予接收响应文件:
5.4.1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5.4.2未按照本邀请竞争性磋商邀请书要求获得本项目邀请竞争性磋商文件的;
5.4.3邀请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竞争性磋商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cebpubservice.com/)及中国通服采招门户(https://szyc.chinaccs.cn/)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7. 联系方式
采 购 人:宁夏回族自治区通信产业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银川市兴庆区解放西街38号
联 系 人:***
电 话:***
采购代理机构:宁夏回族自治区通信产业服务有限公司项目管理咨询分公司
地 址:宁夏银川市兴庆区中山北街13号电信商城4楼招标部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邮 箱:yangyan.nx@chinaccs.cn
采购人:宁夏回族自治区通信产业服务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宁夏回族自治区通信产业服务有限公司项目管理咨询分公司
2024年6月14日
本项目为【宁夏通服2024年度“LDYW服务”集中采购项目】(项目编号:【NXTFZB-2024135】),采购人为【宁夏回族自治区通信产业服务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为【宁夏回族自治区通信产业服务有限公司项目管理咨询分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磋商,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参加竞争性磋商。
1.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项目概况及采购内容:本项目对宁夏通服2024年度“LDYW服务”集中采购项目进行采购。
1.2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协同管理费(含税)最高限价为***元/人/月,高于最高限价的,其响应将被否决。
1.3服务地点:具体服务地点以采购人指定为准,指定地点服务范围含其所辖区域。
1.4服务期限:自框架协议签订之日起至一年(在框架协议有效期内的任一时点,如订单总金额已达到框架金额上限,则该框架协议自动终止),若框架协议有效期结束后,框架金额尚未执行完成,经双方协商同意,可延期执行。
2. 供应商资格要求
2.1供应商基本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本项目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2)供应商应承诺能够开具符合国家税率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需提供承诺函);
(3)供应商须提供自2021年1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止具有类似项目业绩1份。如为单项合同,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必须涵括合同金额、合同实施内容、合同签章页),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若为框架合同,须同时提供框架合同(必须涵括合同金额、合同实施内容、合同签章页)和实际执行订单,时间以订单生成时间为准,如订单未体现时间,该业绩不予认可。以上证明材料须提供清晰有效的复印件。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分包或者未划分分包的同一项目磋商。
2.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参选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响应截止时间前36个月)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取中标/中选、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响应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响应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为本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为本项目的代建人;
(12)为本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
(13)与本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与本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法律法规、磋商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供应商是代理商的,本条所指的供应商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联合体响应的,联合体成员均不得存在上述任一情形;
2.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磋商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响应将被否决。
特殊情况处理原则
3.1响应文件递交时,供应商少于3家的,采购人可对2家供应商继续组织评审磋商、或与1家供应商单一谈判,或重新组织采购;
3.2初步评审后,部分供应商撤销响应文件或者被否决响应后,有效供应商不足3个的,磋商小组可以继续评审,但需在磋商报告中说明继续评审的理由;也可以否决全部响应;
3.3磋商小组否决全部响应的,采购人可以根据项目情况重新选择合适的采购方式。
4. 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
4.1获取时间:2024年6月14日至2024年6月21日18:00。
4.2获取地点:宁夏银川市兴庆区中山北街13号电信商城4楼招标部。
4.3获取方式:凡有意参与的供应商,请进行项目报名并领取竞争性磋商文件。请供应商将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的扫描件发送至yangyan.nx@chinaccs.cn邮箱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4.4磋商文件每套售价【0】元人民币。
5. 响应文件的递交
5.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响应截止时间):递交纸质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6月25日9:00时。
5.2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宁夏银川市兴庆区中山北街13号电信商城4楼会议室。
5.3邮寄地址:宁夏银川市兴庆区中山北街13号电信商城4楼会议室。
收件人:杨燕;联系电话:18995113665;
邮寄说明:
①邮寄、快递方式送达以实际签收时间为准;响应文件邮寄、快递不接受货到付款;
②请供应商合理安排文件制作时间,充分考虑快递公司邮寄所需要时间,确保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邮寄送达;
③纸质版响应文件需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递交;
5.4出现以下情形时,不予接收响应文件:
5.4.1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5.4.2未按照本邀请竞争性磋商邀请书要求获得本项目邀请竞争性磋商文件的;
5.4.3邀请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竞争性磋商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cebpubservice.com/)及中国通服采招门户(https://szyc.chinaccs.cn/)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7. 联系方式
采 购 人:宁夏回族自治区通信产业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银川市兴庆区解放西街38号
联 系 人:***
电 话:***
采购代理机构:宁夏回族自治区通信产业服务有限公司项目管理咨询分公司
地 址:宁夏银川市兴庆区中山北街13号电信商城4楼招标部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邮 箱:yangyan.nx@chinaccs.cn
采购人:宁夏回族自治区通信产业服务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宁夏回族自治区通信产业服务有限公司项目管理咨询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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