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预告】2024NCZ(ZW)0000709中卫市教育局直属普通高中扩优提质设备采购项目(物理智慧实验室)中卫市教育局直属普通高中扩优提质设备采购项目(物理智慧实验室)的采购需求

所属地区:宁夏中卫市 发布日期:2024-06-14

【招标预告】2024NCZ(ZW)0000709中卫市教育局直属普通高中扩优提质设备采购项目(物理智慧实验室)中卫市教育局直属普通高中扩优提质设备采购项目(物理智慧实验室)的采购需求: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宁夏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宁夏 中卫市 采购单位 中卫市教育局
招标代理机构 项目名称 项目(物理智慧实验室)中卫市教育局直属普通高中扩优提质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一、采购标段
采购计划编号: 2024NCZ(ZW)0000709 项目名称: 中卫市教育局直属普通高中扩优提质设备采购项目(物理智慧实验室)
分包名称: 中卫市教育局直属普通高中扩优提质设备采购项目(物理智慧实验室) 分包类型: 货物类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 ***.00
报价方式: 总价采购项目 是否属于技术复杂,
专业性强的采购项目:
是否为执行国家统一定价标
和固定价格采购项目:


发起异议
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以上公示的项目采购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招标公告发布之前在线发起异议,并填写异议内容及事实依据,该异议仅作为社会主体对采购需求内容的监督,采购人查询异议内容后,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决定是否采纳异议内容。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规定执行。

二、供应商资格条件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提供以下材料:

1.1 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 (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1.2 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1.3 提供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
1.4 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1.5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
1.6 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资格承诺函》)。

2.供应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3.(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

1是

0否


4.合格投标人的其他资格要求:

序号 合格投标人的其他资格要求
1 供应商信用承诺书。
2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三、商务要求

采购标的交付(实施)的时间(期限)
合同签订后50日历天完成供货。

涉及采购标的的知识产权归属和处理方式
涉及采购标的的知识产权归属甲方所有。

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等标准、规范
乙方保证向甲方提供的产品完全符合招标公告、投标文件及第二条清单中关于产品质量及技术标准的要求,违反其中任一条的标准均视为乙方提供的产品不符合质量及技术要求,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所包含的产品附件及证明产品质量、技术标准的相关书面凭证必须完整,否则视为乙方未按质量及技术标准提供产品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涉及运行维护、升级更新、备品备件及耗材等要求
本项目中涉及的设备配套的必要的易损易耗件,由供应商根据实际需要配备。

涉及工程项目的工程质量、项目经理、工程进度、工程计量方式、工程变更、竣工验收、质量保证等要求
质量验收标准:按照国家相关要求,以招标文件规定的,乙方投标文件所报详细参数为准。履约验收:乙方将设备全部安装完毕后须进行乙方自验,自验合格并经使用方初步验收后,提交综合验收申请,甲方在7日内组织综合验收。甲方无正当理由不接收或不及时验收的,乙方有权按国家政府采购有关规定提请政府采购监督部门协调处理,若造成乙方损失的,按有关规定由甲方赔偿乙方损失。

其他商务要求
质保期:3年

采购标的交付地点(范围)
由乙方将产品送达甲方指定地点,并由甲方指定地点人员进行产品的初步验收。乙方将货物送达甲方指定的地点至设备安装完毕之前应由乙方负责管理货物,如发生任何损失均由乙方承担。凡是甲方依本合同及相关附件不予接收的物品均应视为乙方提供的货物不符合质量及技术标准,乙方须无条件予以更换并承担由此产生的费用,且须在本合同约定的交货时间安装调试完毕,否则视为违约,承担违约责任。

付款条件(进度和方式)
结算方式及期限:付款分为二期,第一期付款为项目货款,乙方按期交货、安装、调试,在通过甲方组织的综合验收合格后,由甲方向乙方及时支付合同总价款的90%。第二期付款为剩余10%的项目尾款,按国家保修规定期满无质量问题,由甲方向乙方及时支付。乙方未提供正式发票,甲方有权不予支付货款,甲方付款应为转账支付。乙方如在约定的时间内没有按时交货,或在约定的时间内产品未验收合格的,应承担违约责任。

包装和运输方式
按原有包装确保货品及附件完好无损,包装费及运费、装卸费、安装费、调试费均由乙方承担。乙方提供的产品在包装、运输、安装、调试、装卸过程中产生的损失以及给第三人造成的人身或财产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售后服务
(1)严格按照合同第十条约定的保修期限及相关保修内容进行,售后服务应同时满足在投标文件中的售后服务承诺。(2)在产品使用过程中,如出现问题,乙方应在接到使用单位通知后24小时内到达现场进行排除,同时按照原生产商承诺进行产品保修(供应商承诺所供产品质保期为三年),相关费用按合同第十条执行。(3)确系人为损坏不在保修范围之内,按成本价修复。

安装调试
由乙方将产品送达甲方指定地点,并由甲方指定地点人员进行产品的初步验收。乙方将货物送达甲方指定的地点至设备安装完毕之前应由乙方负责管理货物,如发生任何损失均由乙方承担。凡是甲方依本合同及相关附件不予接收的物品均应视为乙方提供的货物不符合质量及技术标准,乙方须无条件予以更换并承担由此产生的费用,且须在本合同约定的交货时间安装调试完毕,否则视为违约,承担违约责任。

交付标准和方法
乙方将设备全部安装完毕后须进行乙方自验,自验合格并经使用方初步验收后,提交综合验收申请,甲方在7日内组织综合验收。甲方无正当理由不接收或不及时验收的,乙方有权按国家政府采购有关规定提请政府采购监督部门协调处理,若造成乙方损失的,按有关规定由甲方赔偿乙方损失。

质量保修范围和保修期
质保期满后按国家保修规定及行业标准执行,保修期内产品出现问题,乙方应予以及时解决,费用由乙方承担。质保期满后,产品质量出现问题需要修复的,乙方按产品成本价修复。质保期从乙方将设备安装并调试完毕,经甲方组织的综合验收合格之日起开始计算三年期限。

培训
投标人对其提供产品的使用和操作应尽培训义务。投标人应提供对采购人的基本免费培训,使采购人使用人员能够正常操作。
四、技术要求

货物类

服务类

工程类


标的清单(货物类)
序号 品目名称及编码 标的名称 计量单位 数量 单价 是否进口 标的详细参数 是否属于节能产品
政府采购品目清单
是否属于环境标志产品
政府采购品目清单
备注
是否应当实施
政府强制采购
是否应当实施
政府优先采购
是否应当实施
政府强制采购
是否应当实施
政府优先采购
1 A02019900-其他信息化设备 物理智慧实验室 1 ***.00 标的1-其他信息化设备:具体内容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采购需求附件:
采购需求附件
采购需求 .doc


五、合同管理安排
合同类型:
货物类

服务类

工程类

货物类

标的物
物理智慧实验室3间,具体内容、数量及详细参数详见采购需求。

培训
投标人对其提供产品的使用和操作应尽培训义务。投标人应提供对采购人的基本免费培训,使采购人使用人员能够正常操作。

涉及采购标的的知识产权归属和处理方式
涉及采购标的的知识产权归属甲方所有。

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等标准、规范
乙方保证向甲方提供的产品完全符合招标公告、投标文件及第二条清单中关于产品质量及技术标准的要求,违反其中任一条的标准均视为乙方提供的产品不符合质量及技术要求,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所包含的产品附件及证明产品质量、技术标准的相关书面凭证必须完整,否则视为乙方未按质量及技术标准提供产品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涉及运行维护、升级更新、备品备件及耗材等要求
本项目中涉及的设备配套的必要的易损易耗件,由供应商根据实际需要配备。

涉及工程项目的工程质量、项目经理、工程进度、工程计量方式、工程变更、竣工验收、质量保证等要求
质量验收标准:按照国家相关要求,以招标文件规定的,乙方投标文件所报详细参数为准。履约验收:乙方将设备全部安装完毕后须进行乙方自验,自验合格并经使用方初步验收后,提交综合验收申请,甲方在7日内组织综合验收。甲方无正当理由不接收或不及时验收的,乙方有权按国家政府采购有关规定提请政府采购监督部门协调处理,若造成乙方损失的,按有关规定由甲方赔偿乙方损失。

履约保证金
如乙方履约诚信良好且在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信用评价系统展示信用等级为a级的,免收履约保证金。确需收取,由乙方以支票、本票、汇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且履约保证金的数额不得超过政府采购合同金额的5%,项目验收结束后及时予以退还。乙方若违反政府采购相关规定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可按照合同约定要求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甲方责任
1.及时办理付款手续。 2.负责提供工作场地,协助乙方办理有关事宜。 3.对合同条款及所知悉的乙方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

乙方责任
1.保证所供货物均为投标文件承诺的货物,符合相关质量检测标准,具有该产品的出厂标准或国家鉴定证书,保证其全部部件为全新的未使用的且符合相关质量要求。 2.保证货物的售后服务,严格依据投标文件及相关承诺,对货物及系统进行保修、维护等服务。 3.保证其所供货物不存在侵犯第三方知识产权的行为,否则由此产生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采购标的交付(实施)的时间(期限)
合同签订后50日历天完成供货。

违约责任
如乙方违约,应按照以下方式承担违约责任: 1、如乙方不能在约定期限内将设备安装并调试完毕,应按照每迟延一天承担100.00元向甲方承担违责任,超过9天未予安装调试完毕的或有其他情形表明乙方无履行能力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如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2、如乙方提供的产品不符合质量标准应负责更换,并按照本合同总金额的20%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如乙方提供的产品不符合质量及技术标准达到总产品量的30%时,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如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不可抗力
遇到不可抗力(如战争、火灾、洪水、台风、地震、动乱等情况)或由于受到政府主管部门相关政策变化的,影响本合同任何一方无法履行相关义务时,双方均不承担责任。交货期相应顺延,可双方协商解决合同履约问题。

保密
乙方在合同履行期间知悉甲方的工作秘密(包括相关业务信息),不得透露或以其他方式提供给合同双方以外的其他方(包括乙方内部与本合同无关的任何人员),乙方的保密责任不因本合同的终止而终止。 乙方违反本合同所规定的保密义务,应按照本合同总金额的10%支付违约金。

争议解决
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向中卫仲裁委员会仲裁。

合同生效及其他
1.除招标文件规定且甲方事先书面同意外,乙方不得部分或者全部转让、分包履行其应履行的合同项下的义务。 2.合同由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以最后一方签字日期为合同生效日期。

验收标准(附验收方案)
按照国家相关要求,以招标文件规定的,乙方投标文件所报详细参数为准。 (验收方案附件):验收方案.docx

其他
质保期:3年

采购标的交付地点(范围)
采购人指定

付款条件(进度和方式)
结算方式及期限:付款分为二期,第一期付款为项目货款,乙方按期交货、安装、调试,在通过甲方组织的综合验收合格后,由甲方向乙方及时支付合同总价款的90%。第二期付款为剩余10%的项目尾款,按国家保修规定期满无质量问题,由甲方向乙方及时支付。乙方未提供正式发票,甲方有权不予支付货款,甲方付款应为转账支付。乙方如在约定的时间内没有按时交货,或在约定的时间内产品未验收合格的,应承担违约责任。

包装和运输方式
按原有包装确保货品及附件完好无损,包装费及运费、装卸费、安装费、调试费均由乙方承担。乙方提供的产品在包装、运输、安装、调试、装卸过程中产生的损失以及给第三人造成的人身或财产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售后服务
(1)严格按照合同第十条约定的保修期限及相关保修内容进行,售后服务应同时满足在投标文件中的售后服务承诺。(2)在产品使用过程中,如出现问题,乙方应在接到使用单位通知后24小时内到达现场进行排除,同时按照原生产商承诺进行产品保修(供应商承诺所供产品质保期为三年),相关费用按合同第十条执行。(3)确系人为损坏不在保修范围之内,按成本价修复。

安装调试
由乙方将产品送达甲方指定地点,并由甲方指定地点人员进行产品的初步验收。乙方将货物送达甲方指定的地点至设备安装完毕之前应由乙方负责管理货物,如发生任何损失均由乙方承担。凡是甲方依本合同及相关附件不予接收的物品均应视为乙方提供的货物不符合质量及技术标准,乙方须无条件予以更换并承担由此产生的费用,且须在本合同约定的交货时间安装调试完毕,否则视为违约,承担违约责任。

交付标准和方法
乙方将设备全部安装完毕后须进行乙方自验,自验合格并经使用方初步验收后,提交综合验收申请,甲方在7日内组织综合验收。甲方无正当理由不接收或不及时验收的,乙方有权按国家政府采购有关规定提请政府采购监督部门协调处理,若造成乙方损失的,按有关规定由甲方赔偿乙方损失。

质量保修范围和保修期
质保期满后按国家保修规定及行业标准执行,保修期内产品出现问题,乙方应予以及时解决,费用由乙方承担。质保期满后,产品质量出现问题需要修复的,乙方按产品成本价修复。质保期从乙方将设备安装并调试完毕,经甲方组织的综合验收合格之日起开始计算三年期限。
六、评审方法及评审细则
评标方法:

最低评标价法


综合评分法

评审细则类别: 货物类细则类别
货物类细则类别
序号 评审项目 权重分 评分标准
1 投标报价 35 投标人的价格得分统一按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35。评标基准价是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除低于成本价且不能做出合理解释的投标报价被拒绝外,最低报价得 35 分。 评审小组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 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审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2 技术标响应情况(技术指标、参数)价 40 “★”为重要技术参数,满足所有重要和一般技术参数要求的得30分,并以此为基础,投标人重要技术参数优于招标文件规定的,每有一项加0.5分,加至满分为止;投标人重要 技术参数优于招标文件规定的,每有一项减2分;投标人一般技术参数低于招标文件规定的,每有一项减1分,减完为止。 注:优于招标文件中重要技术指标参数,需提供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彩页、技术说明书、检测报告等)且加盖公章,否则不加分。
3 类似业绩 3 投标人提供近三年以来类似业绩,每有一项类似业绩得 1 分,得够标准分为止。(投标人须提供类似业绩的中标(成交)通知书和合同复印件,投标文件中附相应的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得分)
4 售后服务 10 根据投标人所提供的实施方案的完整性、详尽性、可行性、 实用性、合理性等方面进行综合评议,包括但不限于①人员安排;②响应标准(提供电话技术支持,电话无法解决时及时到达现场。);③故障解决方案;④设备质量问题及退换货或召回等补救措施方面;⑤对所投产品的易损件更换,返厂维修以及软硬件升级;以上5项内容完整、表述清楚、针对性强、科学合理、经济可行、目标明确且具有亮点的每一项得2分;内容完整、表述清楚、有针对性且切实可行的每一项得 1.5分;内容完整、表述清楚基本符合采购要求每一项得 1分;未提供或提供内容不符合采购需求的不得分。
5 项目方案 7 根据投标人所提供的实施方案的完整性、详尽性、可行性、 实用性、合理性等方面进行综合评议,包括但不限于①项目进度;②质量控制方案;③目标计划和对需求的理解;④人员配置和保障措施;⑤供货和安装调试;⑥验收方案;⑦应急风险管控方案。以上7项内容完整、表述清楚、针对性强、科学合理、经济可行、目标明确且具有亮点的每一项得1分;内容完整、表述清楚、有针对性且切实可行的每一项得 0.5分;未提供或提供内容不符合采购需求的不得分。
6 商务标响应情况 5 不能实质性满足招标文件商务条款要求的为无效标书。满足招标文件商务条款的得3分。投标文件商务条款优于招标文件商务条款的有一项加1分,加至标准分为止。
合计: 100


发起异议
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以上公示的项目采购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招标公告发布之前在线发起异议,并填写异议内容及事实依据,该异议仅作为社会主体对采购需求内容的监督,采购人查询异议内容后,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决定是否采纳异议内容。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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