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预告】2024NCZ(ZW)0000780沙坡头区校车服务采购项目沙坡头区校车服务采购项目的采购需求
【招标预告】2024NCZ(ZW)0000780沙坡头区校车服务采购项目沙坡头区校车服务采购项目的采购需求: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宁夏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 宁夏 中卫市 | 采购单位 | |
招标代理机构 | 项目名称 | 沙坡头区校车服务采购项目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一、采购标段
采购计划编号: | 2024NCZ(ZW)0000780 | 项目名称: | 沙坡头区校车服务采购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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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包名称: | 沙坡头区校车服务采购项目 | 分包类型: | 服务类 |
采购方式: | 公开招标 | 延续性项目总概算 | 14358510.00 |
延续性项目本年预算(元): | ***.00 | 延续性项目第二年预算(元): | ***.00 |
延续性项目第三年预算(元): | ***.00 | ||
报价方式: | 总价采购项目 | 是否属于技术复杂, 专业性强的采购项目: | 否 |
是否为执行国家统一定价标 和固定价格采购项目: | 否 |
发起异议
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以上公示的项目采购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招标公告发布之前在线发起异议,并填写异议内容及事实依据,该异议仅作为社会主体对采购需求内容的监督,采购人查询异议内容后,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决定是否采纳异议内容。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规定执行。
二、供应商资格条件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提供以下材料:
1.1 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 (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1.2 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1.3 提供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
1.4 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1.5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
1.6 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资格承诺函》)。
2.供应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3.(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
1是
0否
4.合格投标人的其他资格要求:
序号 | 合格投标人的其他资格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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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投标人(供应商)信用承诺书; |
2 | 中小企业声明函。 |
三、商务要求
采购标的交付(实施)的时间(期限)
本项目为延续性服务,服务期:2024年9月1日至2027年8月31日(合同一年一签)
付款条件(进度和方式)
学校与承接主体签订校车租赁服务合同后,学校承担的服务费由学校按照合同约定向承接主体支付;政府补贴的服务费由教育局按照合同约定向承接主体支付。
四、技术要求
货物类
服务类
工程类
标的清单(服务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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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品目名称及编码 | 标的名称 | 服务内容 | 数量 | 单价 | 服务标准及详细要求 | 服务期限 | 备注 |
1 | C23110300-车辆及其他运输机械租赁服务 | 校车接送服务 | 为沙坡头区中小学、幼儿园采购校车接送学生乘车服务。 | 1 | ***.00 | 标的1-车辆及其他运输机械租赁服务:为沙坡头区中小学、幼儿园采购校车接送学生乘车服务 | 3年 |
采购需求附件:
采购需求附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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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车服务方案.docx |
五、合同管理安排
合同类型:
货物类
服务类
工程类
服务类
服务内容
乙方提供符合标准的50辆校车服务沙坡头区中小学、幼儿园学生。
涉及服务采购项目考核计量等要求
校车运营服务期间,甲方有权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校车运营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对乙方校车公司运营状况及安全管理情况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并限期整改。
履约保证金
0
甲方责任
1.服务期内,甲方不得随意要求更换合同所约定的车型、内容。 2.服务期满后,如甲方因乘车人员发生变化而要求更换车型或更改数量,应与乙方协商后按本合同规定的车型、路线、乘车人数等支付相应的费用。 3.甲方人员不得要求乙方司机在禁停区域内停车。 4.甲方依法维护本合同约定学生及其监护人的正当权益,依法对乙方及其驾驶人员、承运车辆和运营活动进行常规监督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5.甲方因接送学生临时发生时间、数量变化时,应由学校提前通知乙方。 6.甲方按照国家道路交通安全法规有关规定严格控制乘坐人数,不允许超速、超载。 7.甲方依法维护本合同约定的乙方及其驾驶人员的正当权益,教育学生遵守交通规则和乘车规则、尊重司乘人员。学校为每辆车安排1名跟车照管人员,协助乙方司机及安全员共同做好接送学生安全工作。 8.甲方人员有权联合相关部门对乙方校车、安全管理等方面进行监督和抽查。
乙方责任
1.乙方保证履行合同内容,不得擅自更改行车路线、车型标准、开车时间及车辆数量。 2.乙方车辆如遇年审、季审、维修保养,需调派同类型车辆暂替接送。 3.为保证学生的正常上下学时间,乙方不得随意推迟首站发车时间(不可抗力及灾害天气原因除外)。 4.乙方在行车途中发生故障或交通事故,应及时调备用校车接送学生上下学,若造成乘车人员伤亡时,乙方须按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给予赔偿。 5.乙方应在甲方规定的接送站点停车,按学校规定的时间接送学生。严禁校车拉运除在册学生之外的无关人员。 6.乙方司机应严禁在禁停区域内停车,如因此造成交通肇事或被处罚的,由乙方负全部责任。 7.乙方因非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连续24小时以上,视为自行毁约,乙方须按当季度(未满一季度,按完整季度计算)交易总金额赔偿甲方。 8.乙方校车必须具有合法的车辆牌照和行驶证书等手续,负责建立健全校车档案(一车一档),统一管理,并交沙坡头区教育局、中卫市交警大队各一份存档备查。 9.乙方校车必须按规定参加公安交警部门和交通部门的定期检查、审验。 10.乙方校车必须按规定装备统一的校车标志灯和停车指示牌,专用校车喷涂统一的校车外观标识;必须安装gps卫星定位车辆动态监控系统和行车记录仪。 11.乙方校车必须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承运人责任保险、第三方商业保险。 12.乙方校车必须配备逃生锤、干粉灭火器、急救箱等安全设备,并放置在便于取用的位置,确保性能良好、有效适用。 13.乙方应当建立健全校车安全管理制度,配备安全管理人员,加强校车的安全维护,定期对校车驾驶人进行安全教育,组织校车驾驶人学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以及安全防范、应急处置和应急救援知识,保障学生乘坐校车安全。 14.乙方应当与服务学校及学生家长签订接送学生安全协议书,明确各自的安全管理责任,落实校车运行安全管理措施。 15.乙方提供校车服务必须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宁夏回族自治区校车安全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 16.乙方司乘人员严禁酒后驾驶、不得疲劳驾驶,不得超速、超载,严防交通事故发生;关心体贴乘车学生,不得晚点和提前发车、不得呵斥打骂、拒载学生;严格执行以下“八定”安全制度。 (1)定线路:固定接送路线,方便学生乘车。 (2)定时间:固定每天校车接送时间,确保学生按时上、下学。 (3)定点:每条校车线路确定若干个固定乘车点(接送点),由家长负责将学生护送到固定乘车点坐车。 (4)定车辆:固定每条路线接送学生的车辆。 (5)定人员:定校车驾驶员、安全员和随车照管员。 (6)定座位:固定每位学生的乘车座位。 (7)定标识:为每位学生说明乘车标识。 (8)定方位:利用车辆gps动态监控系统对校车进行动态监控。 17.学生上车时,要求学生排好队,有序、文明上车,乙方校车安全员报告乘车学生总人数及缺席名单,学校随车管理员确认乘车学生人数。学生到终点站下车后,校车安全员、随车管理人员必须确认乘车学生已经全部下车后方可离开校车。 18.乙方车辆因故障、事故等原因无法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接送任务时,应当及时调配备用校车或同类型校车接送学生。 19.“校车指示牌”仅供乙方接送学生上、下学期间内使用,如乙方在非上学时间内接送其他人员使用校车指示牌,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乙方负责。
违约责任
1.乙方未履行或者不认真履行本合同及其他条款相关义务,给甲方工作造成困难或损害的,由乙方承担责任;乙方未按时或未接送学生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运营过程中,造成乘车学生一般性伤害的,乙方应当给予及时救治并承担全部救治费用;造成乘车学生伤残、死亡的,乙方应当依照法律规定向乘车学生或者其监护人给付赔偿金。对此,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2.如因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义务,应向甲方赔偿不少于中标总金额5%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弥补经济损失的,还应向甲方赔偿经济损失;如因乙方违约行为造成严重社会后果或重大社会影响的,甲方有权通知乙方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不可抗力
为保证学生的正常上下学时间,乙方不得随意推迟首站发车时间(不可抗力及灾害天气原因除外)。
服务期限
本合同服务期限为2024年9月1日至2027年8月31日
争议解决
1.合同在履约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2.合同期满后,如乙方无违约行为,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续约权,双方可协商续签合同。
验收标准(附验收方案)
本项目验收时,需按以下要求验收。 (验收方案附件):验收方案.docx
服务地点(范围)
详见服务方案
付款条件(进度和方式)
政府财政补贴资金由沙坡头区教育局每学年分三次据实核拨,即秋季学期支付成交金额45%,春季学期支付成交金额45%,8月份支付剩余部分;中小学承担的乘车服务费参照2021年标准执行,按照双方合同约定时间支付。
六、评审方法及评审细则
评标方法:
最低评标价法
综合评分法
评审细则类别: 服务类细则类别
服务类细则类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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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评审项目 | 权重分 | 评分标准 |
1 | 投标报价 | 10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投标报价得分= (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 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采购政策的供应商,按照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
2 | 服务方案 | 42 | 1、实施方案(8分) 根据投标人所提供的实施方案进行综合评议,包括但不限于以下4项每一项2分(实施方案完整、表述清楚、针对性强、科学合理、经济可行的得 2分;内容完整、表述清楚、有针对性且切实可行的得 1.5分;内容完整、表述清楚基本符合采购要求得1分;内容简单,实用可行性一般得0.5分),满分8分。未提供不得分。 ①校车服务实施方案;②服务体系及流程; ③服务期间综合协调管理方案;④校车安全管理措施; 2、服务保障及措施(6分) 根据投标人所提供的服务保障及措施方案进行综合评议,包括但不限于以下3项每一项2分(服务保障及措施方案完整、表述清楚、针对性强、科学合理、经济可行的得 2分;内容完整、表述清楚、有针对性且切实可行的得 1.5分;内容完整、表述清楚基本符合采购要求得1分;内容简单,实用可行性一般得0.5分),满分6分。未提供不得分。 ①服务质量保证承诺;②服务质量保证措施;③服务标准及规程; 3、内部管理制度、职责及考核办法(10分) 根据投标人所提供的内部管理制度、职责及考核办法进行综合评议,包括但不限于以下5项每一项2分(管理制度完整、表述清楚、针对性强、科学合理、经济可行的得 2分;内容完整、表述清楚、有针对性且切实可行的得 1.5分;内容完整、表述清楚基本符合采购要求得1分;内容简单,实用可行性一般得0.5分),满分10分。未提供不得分。 ①校车安全管理制度;②驾驶员安全管理制度;③人员保障制度及量化考核;④质量管理及风险防范措施;⑤合同签订及社保缴纳管理制度; 4、运营路线规划方案(8分) 根据投标人所提供的运营路线规划方案进行综合评议,包括但不限于以下4项每一项2分(运营路线规划方案完整、表述清楚、针对性强、科学合理、经济可行的得 2分;内容完整、表述清楚、有针对性且切实可行的得 1.5分;内容完整、表述清楚基本符合采购要求得1分;内容简单,实用可行性一般得0.5分),满分8分。未提供不得分。 ①校车运营路线规划方案;②岗位管理及随车人员安排方案;③校车养护及每日收发车后检查方案;④监控设施及接送时间实施方案; 5、应急预案(10分) 根据投标人所提供的应急预案进行综合评议,包括但不限于以下5项每一项2分(应急预案完整、表述清楚、针对性强、科学合理、经济可行的得 2分;内容完整、表述清楚、有针对性且切实可行的得 1.5分;内容完整、表述清楚基本符合采购要求得1分;内容简单,实用可行性一般得0.5分),满分10分。未提供不得分。 ①各类故障应急措施及预案;②机构设置及人员职责;③现场紧急救护技术规范;④处理措施及方法;⑤应急恢复及合理化建议等。 |
3 | 企业实力 | 35 | 1、(2分)投标供应商须为校车运营服务公司且连续经营2年以上的得2分;(以营业执照注册登记日期为准) 2、(10分)投标供应商须配备中小学校车22辆(含)的得5分;幼儿校车28辆(含)的得5分,不满足不得分;(须提供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大型专用校车行驶证、实物照片及有效期内校车合格标牌,未按要求提供或提供不清晰的不得分。) 3、(5分)投标供应商所配备车辆最近一个记分周期内无违章得5分;每有一次违章减1分,减完为止;(注:须提供无违章情况证明。) 4、(6分)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服务的驾驶员需具备准许驾驶校车资格且准驾车型为A1,驾驶员数量在46人的得4分,以此为基础每增加1人加0.5分,加至6分为止,减少1人不得分。(注:须提供准驾车型的驾驶证、道路运输从业人员资格证及公安部门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未按要求提供或提供不清晰的不得分。) 5、(3分)投标人针对本项目配备安全管理人员2名的得2分,以此为基础每增加人得1分,满分3分,不提供不得分。 (注:需提供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培训合格证书及2024年1月至今任意连续三个月企业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等,未按要求提供或提供不清晰、不完整的不得分。) 6、(6分)供应商提供配置车辆具有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承运人责任险和第三者责任险。其中承运人责任险赔付额不低于50万元,第三者责任险赔付额不低于100万元。险种全面有效、保额高的得6分;险种全面有效、保额低的得3分;险种不全面、保额低的得1分。(注:须提供相关证明。) 7、(3分)供应商提供配置车辆须配备逃生锤、干粉灭火器、急救箱等安全设备,并放置在便于取用的位置,确保性能良好、有效适用,及时进行安全鉴定、检查,符合使用标准的得3分,配备不全或没有配备的不得分。(注:须提供相关证明。) 注:供应商须将以上资料扫描件放在投标文件相应位置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未按要求提供或提供不清晰、不完整的不得分,需保证上述资料完整并清晰可辨,如出现模糊无法辨认的情况,评委有权视其为不合格资料。 |
4 | 类似业绩 | 2 | 提供近六年至今类似业绩,每提供一份类似业绩的合同和中标(成交)通知书的得 1 分,得够标准分为止。 注:供应商须将以上资料扫描件放在投标文件相应位置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未提供不得分,需保证上述资料完整并清晰可辨,如出现模糊无法辨认的情况,评委有权视其为不合格资料。 |
5 | 售后服务 | 6 | 根据投标人所提供售后服务方案及过程性资料齐全、完善进行综合评议,包括但不限于以下 3 项每一项 2 分(售后服务方案详细具体,满足招标要求,并提供与其有关的证明材料的得 2 分;售后服务方案详细具体,方案基本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得 1.5 分;售后服务方案简单,方案基本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得 1 分;售后服务方案简单,实用可行性一般得 0.5 分),满分 6 分。 ①投标人提供详细的售后服务网点、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等;②投标人提供售后服务人员名单;③具有科学详细的售后服务方案体系。 |
6 | 商务响应情况 | 5 | 不能实质性满足招标文件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投标有效期等商务条款要求的为无效标书。满足招标文件商务条款要求的得 3 分,以此为基础,投标供应商商务条款优于招标文件规定的相应商务条款的,每有一项加 0.5 分,加至标准分为止。 |
合计: | 100 |
发起异议
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以上公示的项目采购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招标公告发布之前在线发起异议,并填写异议内容及事实依据,该异议仅作为社会主体对采购需求内容的监督,采购人查询异议内容后,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决定是否采纳异议内容。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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