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中宁县鸣沙镇长滩村鹅鱼雁养殖场建设项目(二期)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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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 宁夏 中卫市 | 采购单位 | 中宁县鸣沙镇人民政府 |
招标代理机构 | 宁夏宏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中宁县鸣沙镇长滩村鹅鱼雁养殖场建设项目(二期)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中宁县鸣沙镇长滩村鹅鱼雁养殖场建设项目(二期)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宁县鸣沙镇长滩村鹅鱼雁养殖场建设项目(二期)已由中宁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关于中宁县鸣沙镇长滩村鹅鱼雁养殖场建设
项目(二期)初步设计的批复(中宁发改审发【2024】42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宁县鸣沙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中央乡村振兴
衔接资金。招标人为中宁县鸣沙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宁夏宏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1)鹅鱼雁养殖场工程:新建养殖鹅育雏拱棚、鹅雁休憩遮雨棚、粪污堆放棚等;(2)附属工程:购置成品管理用房,新
建消毒室,硬化养殖场地、混凝土道路,铺消毒通道,厂区边铺草格砖,池边单侧砌筑浆砌石基础,池底清淤,砂石料及土方回填;设置围墙
等;(3)二期配套工程:购置成品公厕,配套化粪池;安装变压器,铺设电缆;安装微型消防站,铺设管线;改造孵化基地等,具体详见工程
量清单。
2.2建设地点:中宁县鸣沙镇长滩村。
2.3计划工期:90日历天。
2.4招标范围: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所要求的所有内容。
2.5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为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
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二级(含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它
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5月30日至2024年6月6日,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
,免费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
4.2“电子交易平台”实行CA数字证书安全登录管理,CA数字证书办理,请咨询西部安全认证中心有限责任公司,客服电话:4007188588。
新平台使用及操作问题,请联系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客服电话:4009980000。
4.3投诉举报:中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电话:0955-5027187
注:各投标人在开标前应随时关注宁夏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澄清/变更公告”栏,本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内容只在“
澄清/变更公告”栏公示。招标代理机构及招标人不再以其它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变更公告或澄清、补疑等从而导致投标失败的
,其后果自行承担。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4年6月20日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和《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宁县鸣沙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宁夏宏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中宁县鸣沙镇鸣沙街 地 址:中卫市正丰香格里24#楼(中央东大道197号)
招标人:中宁县鸣沙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宁夏宏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中宁县鸣沙镇鸣沙街 地 址:中卫市正丰香格里24#楼(中央东大道197号)
邮 编:755100 邮 编:755000
联系人:*** 联 系 人:王娟
电 话:*** 电 话:0955-7635711 199095663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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