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兴仁消防救援站信息化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兴仁消防救援站信息化建设项目招标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宁夏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 宁夏 中卫市 | 采购单位 | 中卫市消防救援支队 |
招标代理机构 | 宁夏宏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兴仁消防救援站信息化建设项目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项目概况
兴仁消防救援站信息化建设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宁夏宏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中卫市沙坡头区中央东大道197号)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6月19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XHXCG-2024-06
项目名称:兴仁消防救援站信息化建设项目
预算金额:47.4904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47.4904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兴仁消防救援站信息化建设项目应急指挥网、营区监控系统、接处警系统、350M设备、视频会议系统、应急通信设备、集成服务采购,具体详见第四章项目说明和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自双方合同签定盖章生效之日起25日历天内完成交货、安装、调试、运行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中小微企业参加宁夏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参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宁财规发【2021】2号)和《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厅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水利厅公共资源交管理局中国人民银行银川中心支行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宁财(采)发〔2022〕275号)文件执行,小型和微型企业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者采购包,中小企业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扶持政策,须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
(2)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应提供证明文件,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残疾人企业应提供声明函,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3)优先采购属于国家公布的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节能、环境标志产品。属于品目清单的强制采购产品,投标人须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含附件)及认证结果信息发布平台公布的相关认证机构和获证产品信息结果当前页复印件,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4)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联合印发的《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该项目标的的所属行业为“工业”。
(5)供应商为分支机构的参照宁财(采)发【2021】22号文件《自治区财政厅关于明确法人及其分支机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事项的通知》,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法人的分支机构由于其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不能以分支机构的身份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只能以法人身份参加。但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有行业特殊情况的,允许分支机构在总公司授权的基础上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授权方式应当以项目授权为主。
备注:以上除特别注明外,证明材料不提供原件,其原件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放在投标文件中相应部分,需保证上述资料扫描件完整并清晰可辨,如出现模糊无法辨认的情况,评委有权视其为不合格资料。如中标后发现中标单位存在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现象,取消中标资格。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规定,应提供以下材料:1.1如供应商是企业(包括合伙企业),应提供在工商部门注册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如投标供应商是事业单位,应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投标供应商是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应提供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如投标供应商是个体工商户,应提供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如投标供应商是自然人,应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1.2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1.3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人须提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书面承诺或声明,或提供相应证明材料。1.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投标人须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书面承诺或声明,或提供相应证明材料。1.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承诺或声明,或提供相应证明材料。1.6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人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承诺或声明,或提供相应证明材料。2.供应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开标现场查询)。3.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否4.合格投标供应商的其他资格要求:投标人(供应商)信用承诺书。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5月28日 至 2024年06月04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4:30至18: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宁夏宏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中卫市沙坡头区中央东大道197号)
方式:持授权委托书(须提供本项目报名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到宁夏宏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中卫市沙坡头区中央东大道197号)或通过邮箱(NXHXXM@163.com)报名后领取采购文件。
售价:¥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06月19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4年06月19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宁夏宏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中卫市沙坡头区中央东大道197号)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次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同时发布。
2.其他事宜:
注:请各投标供应商在开标前随时关注相关网站“澄清/变更”公告栏。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澄清/变更”公告栏中以公告形式公示。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后果自行承担。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卫市消防救援支队
地址:中卫市沙坡头区鸣沙路63号
联系方式:联系人:***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宁夏宏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中卫市正丰香格里24#楼(中央东大道197号)
联系方式:联系人:*** 联系方式:19909566352 ***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
兴仁消防救援站信息化建设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宁夏宏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中卫市沙坡头区中央东大道197号)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6月19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XHXCG-2024-06
项目名称:兴仁消防救援站信息化建设项目
预算金额:47.4904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47.4904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兴仁消防救援站信息化建设项目应急指挥网、营区监控系统、接处警系统、350M设备、视频会议系统、应急通信设备、集成服务采购,具体详见第四章项目说明和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自双方合同签定盖章生效之日起25日历天内完成交货、安装、调试、运行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中小微企业参加宁夏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参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宁财规发【2021】2号)和《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厅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水利厅公共资源交管理局中国人民银行银川中心支行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宁财(采)发〔2022〕275号)文件执行,小型和微型企业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者采购包,中小企业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扶持政策,须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
(2)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应提供证明文件,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残疾人企业应提供声明函,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3)优先采购属于国家公布的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节能、环境标志产品。属于品目清单的强制采购产品,投标人须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含附件)及认证结果信息发布平台公布的相关认证机构和获证产品信息结果当前页复印件,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4)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联合印发的《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该项目标的的所属行业为“工业”。
(5)供应商为分支机构的参照宁财(采)发【2021】22号文件《自治区财政厅关于明确法人及其分支机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事项的通知》,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法人的分支机构由于其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不能以分支机构的身份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只能以法人身份参加。但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有行业特殊情况的,允许分支机构在总公司授权的基础上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授权方式应当以项目授权为主。
备注:以上除特别注明外,证明材料不提供原件,其原件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放在投标文件中相应部分,需保证上述资料扫描件完整并清晰可辨,如出现模糊无法辨认的情况,评委有权视其为不合格资料。如中标后发现中标单位存在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现象,取消中标资格。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规定,应提供以下材料:1.1如供应商是企业(包括合伙企业),应提供在工商部门注册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如投标供应商是事业单位,应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投标供应商是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应提供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如投标供应商是个体工商户,应提供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如投标供应商是自然人,应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1.2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1.3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人须提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书面承诺或声明,或提供相应证明材料。1.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投标人须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书面承诺或声明,或提供相应证明材料。1.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承诺或声明,或提供相应证明材料。1.6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人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承诺或声明,或提供相应证明材料。2.供应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开标现场查询)。3.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否4.合格投标供应商的其他资格要求:投标人(供应商)信用承诺书。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5月28日 至 2024年06月04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4:30至18: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宁夏宏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中卫市沙坡头区中央东大道197号)
方式:持授权委托书(须提供本项目报名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到宁夏宏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中卫市沙坡头区中央东大道197号)或通过邮箱(NXHXXM@163.com)报名后领取采购文件。
售价:¥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06月19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4年06月19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宁夏宏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中卫市沙坡头区中央东大道197号)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次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同时发布。
2.其他事宜:
注:请各投标供应商在开标前随时关注相关网站“澄清/变更”公告栏。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澄清/变更”公告栏中以公告形式公示。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后果自行承担。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卫市消防救援支队
地址:中卫市沙坡头区鸣沙路63号
联系方式:联系人:***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宁夏宏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中卫市正丰香格里24#楼(中央东大道197号)
联系方式:联系人:*** 联系方式:19909566352 ***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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