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吴忠市区城市南部排水防涝提升工程吴忠市区城市南部排水防涝提升工程一标段、吴忠市区城市南部排水防涝提升工程二标段补充公告
【招标公告】吴忠市区城市南部排水防涝提升工程吴忠市区城市南部排水防涝提升工程一标段、吴忠市区城市南部排水防涝提升工程二标段补充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宁夏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 宁夏 吴忠市 | 采购单位 | 吴忠市清宁福居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宁夏同晖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吴忠市区城市南部排水防涝提升工程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吴忠市区城市南部排水防涝提升工程补充公告
项目名称:吴忠市区城市南部排水防涝提升工程一、二标段
招标编号:NXTH-2024-009
原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24年4月26日
补充内容:
1、本项目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为:(1)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即为招标控制价。投标报价超出招标控制价(不含招标控制价)的报价视为无效投标。(2)评标基准价为所有在最高限价的95%(含95%)到最高投标限价(含最高限价)范围内投标人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低于最高限价 95%(不含 95%)的投标报价不参与评标基准价的计算,但参与报价得分的计算。若都不在范围内,评标基准价为招标最高限价的95%。
即:C=(N1+N2+N3+„Nn)/n 式中:C 为评标基准价;
N 为在最高限价的95%到最高投标限价范围内投标人报价;
n 为在最高限价的95%到最高投标限价范围内投标人的数量。
计算评标基准价时,所有价格均为总报价(含暂列金)。
2、投标报价:(1)报价得分以评标价为基准,投标总报价在-2%(含-2)到-3%(含-3)范围内的报价,得满分;每低于评标价-3%一个百分点扣0.3分;每高于评标价-2%一个百分点扣0.5分,处于整数点之间的值以内插法计算。扣完不得负分。
注:各投标人在开标前应随时关注宁夏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澄清/变更公告”栏,本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内容只在“澄清/变更公告”栏公示。招标代理机构及招标人不再以其它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变更公告或澄清、补疑等从而导致投标失败的,其后果自行承担。
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吴忠市清宁福居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地址:吴忠市利通区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宁夏同晖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宁夏吴忠市利通区金花园 B 区二十三号住商业房
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
电话:***
项目名称:吴忠市区城市南部排水防涝提升工程一、二标段
招标编号:NXTH-2024-009
原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24年4月26日
补充内容:
1、本项目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为:(1)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即为招标控制价。投标报价超出招标控制价(不含招标控制价)的报价视为无效投标。(2)评标基准价为所有在最高限价的95%(含95%)到最高投标限价(含最高限价)范围内投标人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低于最高限价 95%(不含 95%)的投标报价不参与评标基准价的计算,但参与报价得分的计算。若都不在范围内,评标基准价为招标最高限价的95%。
即:C=(N1+N2+N3+„Nn)/n 式中:C 为评标基准价;
N 为在最高限价的95%到最高投标限价范围内投标人报价;
n 为在最高限价的95%到最高投标限价范围内投标人的数量。
计算评标基准价时,所有价格均为总报价(含暂列金)。
2、投标报价:(1)报价得分以评标价为基准,投标总报价在-2%(含-2)到-3%(含-3)范围内的报价,得满分;每低于评标价-3%一个百分点扣0.3分;每高于评标价-2%一个百分点扣0.5分,处于整数点之间的值以内插法计算。扣完不得负分。
注:各投标人在开标前应随时关注宁夏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澄清/变更公告”栏,本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内容只在“澄清/变更公告”栏公示。招标代理机构及招标人不再以其它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变更公告或澄清、补疑等从而导致投标失败的,其后果自行承担。
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吴忠市清宁福居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地址:吴忠市利通区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宁夏同晖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宁夏吴忠市利通区金花园 B 区二十三号住商业房
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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