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中卫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2024年度试剂耗材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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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 宁夏 中卫市 | 采购单位 | 中卫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宁夏嘉诺德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中卫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2024年度试剂耗材采购项目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项目概况
中卫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2024年度试剂耗材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宁夏嘉诺德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香山名邸东侧营业房)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5月21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XJND(ZC)-2024-39
项目名称:中卫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2024年度试剂耗材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47.84614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47.84614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按照合同约定执行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中小微企业参加宁夏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参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财库(2020) 46 号)和《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宁财规发【2021】2 号)文件执行,(2)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应提供证明文件。(3)优先采购属于国家公布的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节能、环境标志产品。(4)凡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境内注册的中小微企业,不分政府采购项目的资金性质(含财政性资金和单位自有资金)、不分合同金额,在取得政府采购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后,均可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合同线上信用融资管理暂行办法》(宁财规发【2019】8号)的通知办理融资业务。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独立法人资格(提供营业执照副本);(2)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3)需具有第二类、第三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经营备案证明及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4)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以下任一记录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的查询截图。实际查询结果以采购人或代理机构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5)投标人可选择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书;也可选择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招标文件资格要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若二者均不提供,视为无效投标;(6)投标人可选择提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书;也可选择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招标文件资格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若二者均不提供,视为无效投标;(7)投标人可选择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承诺书;也可选择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招标文件资格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若二者均不提供,视为无效投标;(8)投标人可选择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承诺书;也可选择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招标文件资格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若二者均不提供,视为无效投标;(9)投标人(供应商)信用承诺书;以上5-8项投标人可选择提供资格承诺函,也可选择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招标文件资格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若二者均不提供,视为无效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5月10日 至 2024年05月17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4:30至18: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宁夏嘉诺德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香山名邸东侧营业房)
方式:2.投标供应商将以下报名资料扫描件扫描到一个PDF文档里,并在报名有效期内发送至工作人员邮箱(2199242495@qq.com),则视为报名成功(逾期则或未按要求发送报名资料视为报名无效)。
售价:¥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5月21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宁夏嘉诺德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香山名邸东侧营业房)
五、开启
时间:2024年05月21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宁夏嘉诺德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香山名邸东侧营业房)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2.投标供应商将以下报名资料扫描件扫描到一个PDF文档里,并在报名有效期内发送至工作人员邮箱(2199242495@qq.com),则视为报名成功(逾期则或未按要求发送报名资料视为报名无效)。
报名资料:
①投标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如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需提供法人资格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③第二类、第三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经营备案证明及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卫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地址:中卫市沙坡头区中央西大道45号
联系方式:***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宁夏嘉诺德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卫市沙坡头区长城东街香山名邸东侧营业房(16#楼9、10、11号)
联系方式:*** 0955-765066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
中卫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2024年度试剂耗材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宁夏嘉诺德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香山名邸东侧营业房)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5月21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XJND(ZC)-2024-39
项目名称:中卫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2024年度试剂耗材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47.84614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47.84614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序号 | 类别 | 计划采购种类 | 总价 | 备注 |
1 | 易制毒试剂 | 6 | 1150 | |
2 | 普通试剂 | 173 | 38806 | |
3 | 标准品 | 249 | 113364 | |
4 | 玻璃及其他耗材 | 124 | 9991 | |
5 | 仪器耗材 | 134 | 313425.4 | |
6 | 微生物试剂、耗材 | 89 | 1725 | |
合计 | 775 | ***.4 |
合同履行期限:按照合同约定执行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中小微企业参加宁夏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参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财库(2020) 46 号)和《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宁财规发【2021】2 号)文件执行,(2)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应提供证明文件。(3)优先采购属于国家公布的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节能、环境标志产品。(4)凡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境内注册的中小微企业,不分政府采购项目的资金性质(含财政性资金和单位自有资金)、不分合同金额,在取得政府采购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后,均可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合同线上信用融资管理暂行办法》(宁财规发【2019】8号)的通知办理融资业务。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独立法人资格(提供营业执照副本);(2)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3)需具有第二类、第三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经营备案证明及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4)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以下任一记录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的查询截图。实际查询结果以采购人或代理机构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5)投标人可选择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书;也可选择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招标文件资格要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若二者均不提供,视为无效投标;(6)投标人可选择提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书;也可选择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招标文件资格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若二者均不提供,视为无效投标;(7)投标人可选择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承诺书;也可选择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招标文件资格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若二者均不提供,视为无效投标;(8)投标人可选择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承诺书;也可选择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招标文件资格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若二者均不提供,视为无效投标;(9)投标人(供应商)信用承诺书;以上5-8项投标人可选择提供资格承诺函,也可选择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招标文件资格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若二者均不提供,视为无效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5月10日 至 2024年05月17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4:30至18: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宁夏嘉诺德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香山名邸东侧营业房)
方式:2.投标供应商将以下报名资料扫描件扫描到一个PDF文档里,并在报名有效期内发送至工作人员邮箱(2199242495@qq.com),则视为报名成功(逾期则或未按要求发送报名资料视为报名无效)。
售价:¥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5月21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宁夏嘉诺德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香山名邸东侧营业房)
五、开启
时间:2024年05月21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宁夏嘉诺德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香山名邸东侧营业房)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2.投标供应商将以下报名资料扫描件扫描到一个PDF文档里,并在报名有效期内发送至工作人员邮箱(2199242495@qq.com),则视为报名成功(逾期则或未按要求发送报名资料视为报名无效)。
报名资料:
①投标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如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需提供法人资格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③第二类、第三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经营备案证明及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卫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地址:中卫市沙坡头区中央西大道45号
联系方式:***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宁夏嘉诺德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卫市沙坡头区长城东街香山名邸东侧营业房(16#楼9、10、11号)
联系方式:*** 0955-765066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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