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结果】灵武市人民法院食堂餐饮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结果公告

所属地区:宁夏银川市 发布日期:2024-0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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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宁夏 银川市 采购单位 灵武市人民法院
招标代理机构 宁夏众诚嘉业招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灵武市人民法院食堂餐饮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中标信息

中标单位 宁夏四方九鼎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中标金额 ***
联系方式 ***
一、项目编号: ZCJY20240402
       采购计划编号:2024NCZ000852
二、项目名称: 灵武市人民法院食堂餐饮服务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供应商联系电话 中标(成交)金额(元)
宁夏四方九鼎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宁夏银川市兴庆区中山北街206号5号楼 *** ***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序号 标的名称 品目名称 数量 单价(元)/费率(%)/折扣(折) 总价(元) 是否中小企业 中小企业(中型/小型/微型)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优惠产品简要描述
1 灵武市人民法院食堂餐饮服务采购项目 餐饮服务 1 *** *** 小型企业 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本项目为延续性服务项目,服务期限为 2 年(合同 一年一签) 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及磋商响应文件

五、评审得分排名:
标段名称:灵武市人民法院食堂餐饮服务采购项目
供应商名称 得分 备注(如为最低评标(审)价法
请填写价格扣除后的评审报价)
宁夏塞上六盘餐饮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76.1
宁夏四方九鼎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88.45
宁夏千鼎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79.33
宁夏韵莱餐饮配送有限公司 64.75

六、评审专家名单: 于燕、褚少银(评标小组组长)
    采购人代表: ***
七、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22500.00元。收费标准:乙方参考国家计委颁布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国家发改委办公厅颁布的《国家发改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和宁夏回族自治区物价局宁价费〔2003〕149号文件的规定标准收取中标服务费,中标单位承担所有与本招标文件的有关费用。
八、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2024年04月30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成交金额为:***元/年
十、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灵武市人民法院
       地    址: 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灵武市灵州大道西段
       联系方式: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 宁夏众诚嘉业招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 银川市宁安南大街IBI育成中心一期8号楼310室
       联系方式: ***
  3、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人项目联系人: 孟祥玉
       电话: ***
       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 ***
       电话: ***
十一、附件
招标文件 *:
文件
招标文件正文.pdf

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文件
中小企业声明函.png

代理机构 :宁夏众诚嘉业招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 2024-0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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