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预告】2024NCZ000981宁夏回族自治区残疾人康复中心2024年电动站立式轮椅采购项目电动站立式轮椅的采购需求
【招标预告】2024NCZ000981宁夏回族自治区残疾人康复中心2024年电动站立式轮椅采购项目电动站立式轮椅的采购需求: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宁夏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 宁夏 银川市 | 采购单位 | 宁夏回族自治区残疾人康复中心 |
招标代理机构 | 项目名称 | 宁夏回族自治区残疾人康复中心2024年电动站立式轮椅采购项目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一、采购标段
采购计划编号: | 2024NCZ000981 | 项目名称: | 宁夏回族自治区残疾人康复中心2024年电动站立式轮椅采购项目 |
---|---|---|---|
分包名称: | 电动站立式轮椅 | 分包类型: | 货物类 |
采购方式: | 公开招标 | 预算金额 | ***.00 |
报价方式: | 总价采购项目 | 是否属于技术复杂, 专业性强的采购项目: | 否 |
是否为执行国家统一定价标 和固定价格采购项目: | 否 |
发起异议
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以上公示的项目采购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招标公告发布之前在线发起异议,并填写异议内容及事实依据,该异议仅作为社会主体对采购需求内容的监督,采购人查询异议内容后,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决定是否采纳异议内容。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规定执行。
二、供应商资格条件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提供以下材料:
1.1 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 (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1.2 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1.3 提供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
1.4 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1.5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
1.6 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资格承诺函》)。
2.供应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3.(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
1是
0否
4.合格投标人的其他资格要求:
序号 | 合格投标人的其他资格要求 |
---|---|
1 | 投标人须提供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和《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备案证)》 |
2 | 投标人为代理商或经销商的还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备案登记证》 |
三、商务要求
采购标的交付(实施)的时间(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历日
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等标准、规范
符合gb/t 12996-2012《电动轮椅车》国家标准
涉及运行维护、升级更新、备品备件及耗材等要求
产品的维修用零配件保证库存,保证产品的维修使用;人为原因或保修期外的配件更换,按照经销商价格供应配件。
采购标的交付地点(范围)
本项目产品的交付的地点涉及到全区各市县,具体按采购人要求
付款条件(进度和方式)
签订合同后,甲方按照财务付款审批流程支付款项的30%付款。待所有货物到齐后,乙方持甲方签字确认的验收合格凭证到甲方部门核准实际收货数量及金额,拨付合同款项剩余70%。
包装和运输方式
设备的包装均应有良好的防湿、防锈、防潮、防雨、防腐及防碰撞的措施。
售后服务
依据国家强制性规定、行业规定、乙方作出的承诺,本合同产品自验收合格之日起整机质保3年(含控制器、电机、马达等)。(质保期自甲方验收人员签字,甲方单位盖章之日起计算)。质保期内出现产品质量及安装问题,由乙方负责包修、包换或包退,并承担因此而产生的一切费用。
安装调试
乙方应在供货完成后对所有设备进行安装调试,以满足使用功能的实现。
交付标准和方法
①乙方负责将产品运至甲方指定卸车地点,并负责装、运、卸过程中的所有安全问题。②产品到达甲方指定交货地点后由甲方指定的物资人员现场清点数量、验看外观。数量以个数、实际过磅或理论换算为准。尺寸、外形等外观质量以国家(或行业)标准和甲方要求为准。③数量、外观点验无误后,由甲方取样检验,如发现质量不符合同约定,乙方应在接到甲方质量异议通知单后24小时内给予书面答复,否则,视为乙方认可异议,甲方有权拒收,由此发生的所有费用由乙方承担。④数量、外观点验、取样检验无误后,甲方可接受货物。但接收并不意味着甲方对全部货物质量进行验收并认可。接收后发现货物存在质量问题的,甲方有权随时要求乙方更换、退货并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质量保修范围和保修期
自验收合格之日起整机质保3年(含控制器、电机、马达等)
培训
本项目需分批次、分地点的针对不同市县的使用人员进行使用培训。乙方为甲方提供操作及维护培训,主要内容为设备的基本结构、性能、主要部件和构造及原理,日常使用操作、保养与管理,常见故障的排除,紧急情况的处理等。
四、技术要求
货物类
服务类
工程类
标的清单(货物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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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品目名称及编码 | 标的名称 | 计量单位 | 数量 | 单价 | 是否进口 | 标的详细参数 | 是否属于节能产品 政府采购品目清单 | 是否属于环境标志产品 政府采购品目清单 | 备注 | ||
是否应当实施 政府强制采购 | 是否应当实施 政府优先采购 | 是否应当实施 政府强制采购 | 是否应当实施 政府优先采购 | |||||||||
1 | A02323100-助残器械 | 电动站立式轮椅 | 辆 | 109 | 17800.00 | 否 | 标的1-助残器械:电动站立式轮椅,109辆,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 否 | 否 | 否 | 否 |
采购需求附件:
采购需求附件 | |||||||
---|---|---|---|---|---|---|---|
采购需求.doc |
五、合同管理安排
合同类型:
货物类
服务类
工程类
货物类
标的物
电动站立式轮椅
培训
本项目需分批次、分地点的针对不同市县的使用人员进行使用培训。乙方为甲方提供操作及维护培训,主要内容为设备的基本结构、性能、主要部件和构造及原理,日常使用操作、保养与管理,常见故障的排除,紧急情况的处理等。
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等标准、规范
符合gb/t 12996-2012《电动轮椅车》国家标准。
涉及运行维护、升级更新、备品备件及耗材等要求
产品的维修用零配件保证库存,保证产品的维修使用;人为原因或保修期外的配件更换,按照经销商价格供应配件。
履约保证金
否
甲方责任
货到后甲方应及时进行质检,随机抽取一辆电动站立式轮椅送到权威机构进行质检,质检合格后,再进行验收,验收合格的,由甲方在验收凭证上签字盖章确认。等
乙方责任
因产品包装不符合同约定,必须返修或重新包装的,乙方应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费用。因包装不符合规定造成货物损坏或灭失的,乙方应当负责赔偿。等
采购标的交付(实施)的时间(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历日
违约责任
乙方不能交货的,应向甲方支付不能交货价值30%的违约金;乙方逾期交货的,应按合同总价日千分之五的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乙方不能交货或逾期交货超过10天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支付合同总价30%的违约金。
不可抗力
不可抗力是指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不耐码能预见其发生,人力不可避免地要面临无法克服的自然灾害和战争的客观条件。
保密
合同双方应保守在合作过程中获知的各类商业机密(单价、数量等),如因泄密给其他方造成损失,由责任方承担因此给受害方造成的一切损失,且受害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争议解决
如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纠纷,当事人双方应当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约定向合同签订地(银川市金凤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合同生效及其他
本合同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合同执行期内,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
验收标准(附验收方案)
(验收方案附件):电动站立式轮椅-验收方案.doc
采购标的交付地点(范围)
本项目产品的交付的地点涉及到全区各市县,具体按采购人要求。
付款条件(进度和方式)
签订合同后,甲方按照财务付款审批流程支付款项的30%付款。待所有货物到齐后,乙方持甲方签字确认的验收合格凭证到甲方部门核准实际收货数量及金额,拨付合同款项剩余70%。
包装和运输方式
设备的包装均应有良好的防湿、防锈、防潮、防雨、防腐及防碰撞的措施。
售后服务
依据国家强制性规定、行业规定、乙方作出的承诺,本合同产品自验收合格之日起整机质保3年(含控制器、电机、马达等)。(质保期自甲方验收人员签字,甲方单位盖章之日起计算)。质保期内出现产品质量及安装问题,由乙方负责包修、包换或包退,并承担因此而产生的一切费用。
安装调试
乙方应在供货完成后对所有设备进行安装调试,以满足使用功能的实现。
交付标准和方法
①乙方负责将产品运至甲方指定卸车地点,并负责装、运、卸过程中的所有安全问题。②产品到达甲方指定交货地点后由甲方指定的物资人员现场清点数量、验看外观。数量以个数、实际过磅或理论换算为准。尺寸、外形等外观质量以国家(或行业)标准和甲方要求为准。③数量、外观点验无误后,由甲方取样检验,如发现质量不符合同约定,乙方应在接到甲方质量异议通知单后24小时内给予书面答复,否则,视为乙方认可异议,甲方有权拒收,由此发生的所有费用由乙方承担。④数量、外观点验、取样检验无误后,甲方可接受货物。但接收并不意味着甲方对全部货物质量进行验收并认可。接收后发现货物存在质量问题的,甲方有权随时要求乙方更换、退货并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质量保修范围和保修期
自验收合格之日起整机质保3年(含控制器、电机、马达等)
六、评审方法及评审细则
评标方法:
最低评标价法
综合评分法
评审细则类别: 货物类细则类别
货物类细则类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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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评审项目 | 权重分 | 评分标准 |
1 | 投标报价 | 30 | 所有算术修正后的投标报价由低到高进行排序,除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又不能做出合理解释的投标报价被拒绝外。 投标人实际得分为: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30。评标基准价为有效报价的最低价。 |
2 | 技术标响应情况 | 30 | 满足招标文件全部技术指标、参数要求的得24分,以此为基础:投标人技术指标、参数优于招标文件相应指标、参数的,每有一项加1分,加至标准分为止;投标人技术指标、参数低于招标文件相应技术指标、参数的,每有一项减2分,减完为止。 注:技术规格偏离表中所有正偏离的技术要求必须提供加盖生产厂家公章的相关证明文件(例如:检测报告、所投产品的产品说明书、彩页或官网截图等)予以佐证,经评委认可后方可加分。对通过虚假材料中标者,货到验收技术参数与投标文件不符时,中标无效,采购方可以拒收货,拒付款,并且供货方必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
3 | 类似业绩 | 3 | 提供投标人或生产厂家近三年(2021年1月至今)的类似货物业绩,每提供一项得1分,满分3分。 注:本项以投标人或生产厂家的合同和中标(成交)通知书为准,日期以中标通知书落款时间为准;投标文件中须附以上资料清晰的扫描件。 |
4 | 节能、环保产品 | 1 | 除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外,投标人所投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产品的,每提供一项加0.5 分;投标人所投产品属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产品的,每提供一项加0.5 分,两项最多加分至1分为止。 注:投标文件中附由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国家节能产品认证证书》/《中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同时按“投标文件格式”要求填写节能、环保产品明细表,否则不予加分。 |
5 | 产品演示 | 8 | 投标人需提供所投产品的现场演示,评委根据以下内容进行评审: 1.投标人对所投产品的座椅、车架及轮胎进行细节进行演示,产品设计合理,材质安全,车架承重能力强,轮胎耐磨防滑,完全满足采购需求的得2分;产品材质、车架承重能力、轮胎耐磨防滑程度符合采购需求,可以满足残疾人基本使用的得1分。座椅设计不合理、车架承重能力弱的不得分。 2.投标人对产品的爬坡、驻车能力、升降功能进行演示,全部功能均满足,且操作稳定流畅、安全性高、设计合理的得2分;功能均满足,但操作不便捷、设计有欠缺的得1分;功能有缺失的不得分。 3.投标人对产品从坐姿位到站立位的姿势转换,功能满足,安全性高、操作稳定流畅、设计合理的得2分;功能均满足,但操作不便捷、设计有欠缺的得1分;功能有缺失的不得分。 4.投标人对产品安全充电进行演示,功能满足,安全性高、便于残疾人操作且设计合理的得2分;功能均满足,但操作不便捷、设计有欠缺的得1分;功能有缺失的不得分。 注:投标人提供产品现场演示,演示时间不超过10分钟,未提供样品演示的不得分。 |
6 | 供货配送方案 | 6 | 本项目需分批次、分地点的针对不同市县的使用人员进行供货配送,投标人应针对本项目特点提供供货配送方案: (1)方案中供货流程协调合理,备货、运输、交货的进度安排紧凑,产品配送过程中的保护措施完善,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方式可行以及到货后的安装、调试高效的得 6分; (2)方案中的供货流程简略、进度安排合理,产品的运输、配送、保护措施、安装、调试、应急处理方式等内容能保证项目实施的得 4分; (3)方案中供货流程粗略、进度安排缓慢,运输配送无保护措施的得2分; (4)未提供不得分。 |
7 | 质量保证措施 | 5 | 投标人需结合本次项目制定质量保证措施,措施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产品质量保证、产品的适用性和兼容性、产品质量检查依据、产品易耗易损的零配件的供应及报价、产品的损坏换新等内容的得2分,以此为基础: (1)质量保证措施完善、有详细具体的应对措施,完全满足用户需求的加3分; (2)质量保证措施较为完善、计划较为详细、具体,基本满足用户需求的加1分; (3)质量保证措施不完善的不加分。 注:未提供质量保证措施的不得分。 |
8 | 培训方案 | 6 | 本项目需分批次、分地点的针对不同市县的使用人员进行使用培训,后期在使用人员使用过程中还需一对一的进行培训。投标人应针对本项目实际特点制定相关的培训方案,配备不少于2人的专业培训人员的得2分,以此为基础: (1)培训方案体系完善、计划详细、具体,有明确的培训目标及任务,培训时间、地点和人员的安排详细明了,培训前的准备工作充分具体,完全适用于本项目特点的加4分; (2)培训方案体系较为完善、计划较为详细,有培训方案,有培训目标及任务安排,培训时间、地点和人员基本满足本次项目需求的加3分; (3)培训方案体系较为完善、计划较为详细,有培训方案,有培训目标及任务安排,但不够具体明确,培训时间、地点和人员的安排存在缺漏的加1分; (4)培训方案体系不完备的不加分。 注:未提供培训方案的不得分。 |
9 | 售后服务 | 11 | 投标人需结合项目的实际特点来制定本项目的售后服务方案,售后服务方案包括合同执行的配合承诺、服务承诺、服务内容、服务响应时间的得2分,以此为基础: (1)售后服务方案全面具体,有详细的问题解决方案、具体的设备故障问题解决措施的加2分;有售后服务方案,但服务方案的完整度有欠缺的加1分;未提供服务方案的不加分。 (2)投标人承诺项目质保期内能够继续跟踪了解设备使用情况,确保使用人员在使用过程中出现问题能够及时联系到售后并给予技术支持的加2分;投标人的承诺出现问题可以给予解决,但解决方式和技术支持有欠缺的加1分;未提供不加分。 (3)投标人列明售后维修网点,保证产品因使用人在使用过程中,出现技术人员不可修复问题时,能够在较近的维修网点进行维修的加2分;投标人有售后维修网点,但维修网点的分布有欠缺的加1分;未提供售后维修网点的不得分。 (4)投标人需提供承诺函,承诺配备产品管理协调人员不低于1人,配送人员不低于2人,工程技术人员不低于2人,专业培训人员不低于2人:投标人科学合理的配置服务人员,有详细的人员配置信息的加2分;投标人的售后服务人员配置有欠缺,但能够保证基本服务的加1分。未提供售后服务人员配置情况的不加分。 (5)投标人提供超期的售后服务和质量管控,每超过规定质保期一年的加0.5分,满分1分。注:本项目质保期为自验收合格之日起整机质保3年(含控制器、电机、马达等)。 |
合计: | 100 |
发起异议
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以上公示的项目采购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招标公告发布之前在线发起异议,并填写异议内容及事实依据,该异议仅作为社会主体对采购需求内容的监督,采购人查询异议内容后,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决定是否采纳异议内容。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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