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吴忠市医疗保障服务中心2024年吴忠市区定点医药机构医保基金监管项目(二次)竞争性磋商
【招标公告】吴忠市医疗保障服务中心2024年吴忠市区定点医药机构医保基金监管项目(二次)竞争性磋商: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宁夏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 宁夏 吴忠市 | 采购单位 | 吴忠市医疗保障服务中心 |
招标代理机构 | 宁夏众益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吴忠市医疗保障服务中心2024年吴忠市区定点医药机构医保基金监管项目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项目概况
吴忠市医疗保障服务中心2024年吴忠市区定点医药机构医保基金监管项目(二次)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报名成功后,领取招标文件电子版。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5月06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YGC(ZC)-2024-001
项目名称:吴忠市医疗保障服务中心2024年吴忠市区定点医药机构医保基金监管项目(二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9.676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39.676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1年,具体以签订合同为准。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宁财规发[2021]2号)文件、《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 号)和《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宁财(采)发〔2022〕275 号)文件执行,小型和微型企业的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者采购包,中小企业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扶持政策。)(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小型或微型企业应按照响应文件格式提出《小型或微型企业声明函》)。
(2)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可享受小型、微型企业相等的政府扶持政策及待遇(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监狱企业必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监狱企业证明文件)。
(3)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满足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可享受小型、微型企业相等的政府扶持政策及待遇(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按照磋商文件中报价格式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4)凡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境内注册的中小微企业,不分政府采购项目的资金性质(含财政性资金和单位自有资金)、不分合同金额,在取得政府采购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后,均可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合同线上信用融资管理暂行办法》(宁财规发【2019】8 号)的通知办理融资业务。
(5)参照《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建立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宁财(采)发[2021]271号文件执行。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3)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违法、失信记录的投标企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纪律名单的,将会被拒绝参加此项目投标(投标时间截止前半小时至资格审查工作结束前,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现场统一查询的信息为准)。(4)提供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5)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承诺函;(6)提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7)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书注:(4)-(6)条款投标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承诺函,若不提供承诺函,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采购文件资格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4.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否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4月23日 至 2024年04月29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3: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报名成功后,领取招标文件电子版。
方式:将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或单位介绍信(含被授权人联系电话)、报名表(从附件进行下载)扫描件发送至nx_zhongyi@163.com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成功后,领取招标文件电子版。
售价:¥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5月06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中世e招(吴忠市利通区古城中心村西北侧综合楼三、四楼)
五、开启
时间:2024年05月06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中世e招(吴忠市利通区古城中心村西北侧综合楼三、四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请各投标单位在报名结束至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随时关注中国政府采购网,您所关注的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以公告形式公示。采购代理机构及采购人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采购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响应失败,其后果自行承担。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吴忠市医疗保障服务中心
地址:吴忠市利通区裕民东街 72 号
联系方式:***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宁夏众益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银川市金凤区数字经济产业园27楼
联系方式:*** ***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
吴忠市医疗保障服务中心2024年吴忠市区定点医药机构医保基金监管项目(二次)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报名成功后,领取招标文件电子版。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5月06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YGC(ZC)-2024-001
项目名称:吴忠市医疗保障服务中心2024年吴忠市区定点医药机构医保基金监管项目(二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9.676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39.676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采购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 |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 | 预算 金额 (元) | 备注 |
吴忠市医疗保障服务中心2024年吴忠市区定点医药机构医保基金监管(二次) | 监督检查工作 | 1 项 | 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 *** | / |
监管子系统违规数据的复核工作 | 1 项 | 20000 | / |
合同履行期限:1年,具体以签订合同为准。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宁财规发[2021]2号)文件、《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 号)和《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宁财(采)发〔2022〕275 号)文件执行,小型和微型企业的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者采购包,中小企业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扶持政策。)(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小型或微型企业应按照响应文件格式提出《小型或微型企业声明函》)。
(2)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可享受小型、微型企业相等的政府扶持政策及待遇(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监狱企业必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监狱企业证明文件)。
(3)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满足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可享受小型、微型企业相等的政府扶持政策及待遇(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按照磋商文件中报价格式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4)凡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境内注册的中小微企业,不分政府采购项目的资金性质(含财政性资金和单位自有资金)、不分合同金额,在取得政府采购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后,均可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合同线上信用融资管理暂行办法》(宁财规发【2019】8 号)的通知办理融资业务。
(5)参照《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建立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宁财(采)发[2021]271号文件执行。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3)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违法、失信记录的投标企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纪律名单的,将会被拒绝参加此项目投标(投标时间截止前半小时至资格审查工作结束前,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现场统一查询的信息为准)。(4)提供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5)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承诺函;(6)提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7)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书注:(4)-(6)条款投标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承诺函,若不提供承诺函,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采购文件资格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4.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否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4月23日 至 2024年04月29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3: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报名成功后,领取招标文件电子版。
方式:将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或单位介绍信(含被授权人联系电话)、报名表(从附件进行下载)扫描件发送至nx_zhongyi@163.com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成功后,领取招标文件电子版。
售价:¥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5月06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中世e招(吴忠市利通区古城中心村西北侧综合楼三、四楼)
五、开启
时间:2024年05月06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中世e招(吴忠市利通区古城中心村西北侧综合楼三、四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请各投标单位在报名结束至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随时关注中国政府采购网,您所关注的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以公告形式公示。采购代理机构及采购人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采购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响应失败,其后果自行承担。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吴忠市医疗保障服务中心
地址:吴忠市利通区裕民东街 72 号
联系方式:***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宁夏众益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银川市金凤区数字经济产业园27楼
联系方式:*** ***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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