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吴忠市人民医院放射影像类设备维保项目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吴忠市人民医院放射影像类设备维保项目项目招标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宁夏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 宁夏 吴忠市 | 采购单位 | 吴忠市人民医院 |
招标代理机构 | 瑞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吴忠市人民医院放射影像类设备维保项目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计划编号: 2024NCZ(WZ)000457
项目编号: GC2024ZC0050
项目名称: 吴忠市人民医院放射影像类设备维保项目
预算金额(元): 11200000.00
最高限价(如有): 1120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限2年,合同一年一签。如第一年度中标单位经采购人考核为不合格,不予续签第二年合同,采购人有权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1 是 0 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2.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宁财规发[2021]2号)文件、《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和《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宁财(采)发〔2022〕275号)文件执行,小型和微型企业的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者采购包,中小企业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扶持政策); 2.2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可享受小型、微型企业相等的政府扶持政策及待遇; 2.3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满足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可享受小型、微型企业相等的政府扶持政策及待遇; 2.4优先采购属于国家公布的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节能、环境标志产品; 2.5凡参与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不分政府采购项目的资金性质(含财政性资金和单位自有资金)、不分合同金额,在取得政府采购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后,均可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合同信用融资管理办法》(宁财规发〔2021〕10号)的通知办理融资业务。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其他组织许可登记证书,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3.2投标供应商为生产厂家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投标供应商为经销商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3.3法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人身份证明); 3.4提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书(或相应证明材料); 3.5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书(或相应证明材料); 3.6提供具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缴纳记录和税收的承诺书(或相应证明材料); 3.7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书(或相应证明材料); 3.8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3.9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响应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以下任一记录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实际查询结果以代理机构于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无法查询的行政事业单位或自然人等须提供无不良信用记录承诺书(格式自拟); 注: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第3.6-3.7项条款投标人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本承诺书,若不提供本承诺书,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采购文件资格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4-03-20 00:00:00 至 2024-03-27 23:55:50 (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中国政府采购网;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 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
方式:电子下载
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04-12 09:00:00(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吴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次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宁夏政府采购网;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网同时发布。 2.本次招标采用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进行网上开标。登录方式:各投标人使用IE浏览器 (IE11 版本以上)打开宁夏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登录页面。(登录地址:详见招标文件) 。(投标人 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电子交易平台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3.本项目为延续性服务项目,服务期限:2年,***.00元/年,2年总预算金额为11200000.00元,投标单位应以单年预算报价,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采购需求。 4.其他事宜:请各投标供应商在开标前随时关注相关网站“澄清/变更 ”公告栏。项 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澄清/变更 ”公告栏中 以公告形式公示。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后果自行承担。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吴忠市人民医院
地 址: 宁夏回族自治区吴忠市利通区新民路143号
联系方式: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 瑞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湖滨西街投资大厦10楼
联系方式: ***
3、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人项目联系人: ***
电话: ***
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 ***
电话: ***
招标文件:
代理机构 :瑞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 2024-03-20
采购计划编号: 2024NCZ(WZ)000457
项目编号: GC2024ZC0050
项目名称: 吴忠市人民医院放射影像类设备维保项目
预算金额(元): 11200000.00
最高限价(如有): 11200000.00元
采购需求:
采购标段 | 标的名称 | 品目名称 | 数量 | 简要规格描述或 项目基本概况 | 预算金额(元) | 备注 |
---|---|---|---|---|---|---|
吴忠市人民医院放射影像类设备维保项目 | 吴忠市人民医院放射影像类设备维保项目 | 医疗设备维修和保养服务 | 1 | 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采购需求。 | *** | 本项目为延续性服务项目,服务期限:2年,***.00元/年,2年总预算金额为11200000.00元,投标单位应以单年预算报价,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采购需求。 |
数量合计: | 1 | 预算合计: | *** |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限2年,合同一年一签。如第一年度中标单位经采购人考核为不合格,不予续签第二年合同,采购人有权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1 是 0 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2.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宁财规发[2021]2号)文件、《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和《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宁财(采)发〔2022〕275号)文件执行,小型和微型企业的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者采购包,中小企业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扶持政策); 2.2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可享受小型、微型企业相等的政府扶持政策及待遇; 2.3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满足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可享受小型、微型企业相等的政府扶持政策及待遇; 2.4优先采购属于国家公布的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节能、环境标志产品; 2.5凡参与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不分政府采购项目的资金性质(含财政性资金和单位自有资金)、不分合同金额,在取得政府采购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后,均可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合同信用融资管理办法》(宁财规发〔2021〕10号)的通知办理融资业务。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其他组织许可登记证书,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3.2投标供应商为生产厂家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投标供应商为经销商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3.3法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人身份证明); 3.4提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书(或相应证明材料); 3.5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书(或相应证明材料); 3.6提供具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缴纳记录和税收的承诺书(或相应证明材料); 3.7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书(或相应证明材料); 3.8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3.9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响应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以下任一记录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实际查询结果以代理机构于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无法查询的行政事业单位或自然人等须提供无不良信用记录承诺书(格式自拟); 注: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第3.6-3.7项条款投标人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本承诺书,若不提供本承诺书,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采购文件资格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4-03-20 00:00:00 至 2024-03-27 23:55:50 (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中国政府采购网;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 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
方式:电子下载
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04-12 09:00:00(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吴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次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宁夏政府采购网;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网同时发布。 2.本次招标采用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进行网上开标。登录方式:各投标人使用IE浏览器 (IE11 版本以上)打开宁夏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登录页面。(登录地址:详见招标文件) 。(投标人 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电子交易平台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3.本项目为延续性服务项目,服务期限:2年,***.00元/年,2年总预算金额为11200000.00元,投标单位应以单年预算报价,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采购需求。 4.其他事宜:请各投标供应商在开标前随时关注相关网站“澄清/变更 ”公告栏。项 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澄清/变更 ”公告栏中 以公告形式公示。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后果自行承担。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吴忠市人民医院
地 址: 宁夏回族自治区吴忠市利通区新民路143号
联系方式: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 瑞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湖滨西街投资大厦10楼
联系方式: ***
3、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人项目联系人: ***
电话: ***
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 ***
电话: ***
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 |
---|
招标文件正文.pdf |
代理机构 :瑞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 2024-03-20
剑鱼标讯宁夏招标网收集整理了大量的招标投标信息、各类采购信息和企业经营信息,免费向广大用户开放。登录后即可免费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