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西吉县人民武装部食堂主副食品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所属地区:宁夏固原市 发布日期:2024-03-20

【招标公告】西吉县人民武装部食堂主副食品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宁夏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宁夏 固原市 采购单位 西吉县人民武装部
招标代理机构 宁夏鲁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西吉县人民武装部食堂主副食品采购项目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项目概况
西吉县人民武装部食堂主副食品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西吉县新民路94号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3月26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XLD-2024(ZC)-004
项目名称:西吉县人民武装部食堂主副食品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12.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2.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竞争性谈判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 项目名称:西吉县人民武装部食堂主副食品采购项目
2. 项目编号:NXLD-2024(ZC)-004 
3.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元):本项目预算金额 ***
    最高限价:***
7. 采购需求:
采购需求
数量
简要规格描述或
项目基本概况
预算金额(元)
备注
 
 
西吉县人民武装部食堂主副食品
1
米、面、油、大肉、禽肉、畜肉、禽蛋、水产、牛奶、豆制品、调料、饮料、腌制品、干货、腊味、蔬菜水果
12000.00
/

 
合同履行期限:本项目位货物、供货期 1年
9.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提供以下材料:
 
1.1 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
 
(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1.2 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 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1.3 提供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
 
1.4 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1.5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
 
1.6 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资格承诺函》)。
2、供应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 重 违 法 失 信 行 为 记 录 名 单 , 在 “ 信 用 中 国 ” 网 站
(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3. 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4. 合格投标供应商的其他资格要求:
4.1 供应商须提供有效期内《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
4.2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供应商需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
4.3 供应商需提供《投标人(供应商)信用承诺书》。三、获取谈判文件
时间 2024-03-20 至 2024-03-22,每天上午 00:00 至 12:00,下
午 12:00 至 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西吉县新民路94号
方式:现场
售价:0 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03-22 09:00(北京时间)(从谈判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 3 个工作日)
地点:西吉县新民路94号
五、开启:
时间:2024-03-22 09:00(北京时间)地点:西吉县新民路94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3 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西吉县人民武装部
联系人:***
地 址:西吉县政府街
联系方式:***
2.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宁夏鲁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负责人:吴云霄
地 址:西吉县康泰路94号
联系方式:17695144693
 
                              代理机构:宁夏鲁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日期:2024-03-19
合同履行期限:本项目为延续性服务项目,服务期限为 1 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根据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本项目所属行业为:
1.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1)中小微企业参加宁夏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参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财库(2020)46 号)和《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宁财规发【2022】275 号)文件执行,小型和微型企业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对报价给予 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应提供证明文件,对报价给予 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3)按照《自治区财政厅残疾人联合会关于政府采购支持残疾人就业有关问题的通知》,宁财(采)发〔2020〕545 号文,残疾人企业应提供声明函,对报价给予 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4)企业分支机构参与投标,需提供总公司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企业声明函》,分支机构提供的声明函不参与价格折扣。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格投标供应商的资格要求(证明材料):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提供以下材料:1.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 (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1.2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 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1.3提供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1.4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1.5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本表是项目的具体资料,是对供应商须知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有矛盾,应以本表为准。4 1.6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资格承诺函》)。2、供应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3.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4.合格投标供应商的其他资格要求:4.1供应商须提供有效期内《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4.2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供应商需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4.3 供应商需提供《投标人(供应商)信用承诺书》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3月20日  至 2024年03月22日,每天上午8:00至14:00,下午12:00至21: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西吉县新民路94号
方式:现场
售价:¥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3月26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西吉县新民路94号
五、开启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西吉县人民武装部     
地址:西吉县政府街        
联系方式:***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宁夏鲁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西吉县新民路94号            
联系方式:吴云霄 1769514469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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