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用】固原市财政局行政处罚决定公告固财罚〔2024〕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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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 宁夏 固原市 | 采购单位 | 固原市财政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宁夏德智慧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固原市财政局行政处罚决定公告固财罚〔2024〕7号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固原市财政局 行政处罚决定公告固财罚〔2024〕7号 一、行政相对人主体类型: 代理机构 二、行政相对人名称:宁夏德智慧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三、行政相对人类别: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四、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固财罚〔2024〕7号 五、违法行为类型(填写行政相对人具体违反的某项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八条第五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一条、第七十八条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五)未依法从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中抽取评审专家”的规定。 六、违法事实:未在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建设的政府采购专家库中抽取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 七、处罚依据: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一条“采购人、 采购代理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 可以并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 由其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有关机关给予处分,并予通报”的规定,以及”、第七十八条“采购代理机构在代理政府采购业务中有违法行为的,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处以罚款,可以依法取消其进行相关业务的资格,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六条“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一条规定的罚款,数额为10万元以下。”和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财政行政处罚裁量基准》“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依法从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中抽取评审专家”的一般处罚规定 八、行政处罚类型:警告,罚款 九、处罚内容:给予警告,并处罚款5000元。 十、罚款金额(元):5000 十一、处罚决定日期:2024-03-18 十二、处罚机关:固原市财政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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