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海原县2024年县城排水防涝工程全过程造价控制(跟踪审计及竣工结算)项目招标公告
所属地区:宁夏中卫市
发布日期:2024-03-09
【招标公告】海原县2024年县城排水防涝工程全过程造价控制(跟踪审计及竣工结算)项目招标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宁夏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
宁夏 中卫市 |
采购单位 |
海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宁夏瑞鑫和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海原县2024年县城排水防涝工程全过程造价控制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海原县2024年县城排水防涝工程全过程造价控制(跟踪审计及竣工结算)项目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NXRXH202403G004)
项目所在地区: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卫市,海原县
一、招标条件
本海原县2024年县城排水防涝工程全过程造价控制(跟踪审计及竣工结算)项目己由
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10937万元,招标人为海原县住房
和城乡建设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1)海原县2024年县城东片区排水防涝工程:铺设雨水管网10976米,采用
DN300-1800钢筋混凝土砖砌偏沟式单篦雨水口4368座,矩形钢筋混凝土排水检查井182座,
八字出水口1座,沥青路面破除再恢复27412平方米,面包砖路面破除再恢复21735平方米,
绿化面积破除再恢复5000平方米; (2)海原县2024年县城西片区排水防涝工程:新建雨
水管道19710米,采用DN400-DN1200钢筋混凝土管,防洪渠3585米,排洪沟4500米,破
除路面及恢复71950平方米,采购应急抢险移动泵车1辆、清洗吸污车1辆等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海原县2024年县城排水防涝工程全过程造价控制(跟踪审计及竣工结算)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海原县2024年县城排水防涝工程全过程造价控制(跟踪审计及竣工结算)项目)
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同时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
门核发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营业执照投标人应具有完成造价审计所必需的设备、软件和技
术能力,并有相应的经验和实例具有规范和完善的执业质量控制制度、风险控制制度和健
全的内部管理制度;熟知行政事业单位及企业国有资产管理的相关政策法规;熟知审计相关
政策及制度;熟悉行政事业单位及企业的管理工作;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3月08日09时00分到2024年03月15日18 时00分
获取方式:报名成功后可以领取招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3月28日14 时 00分
递交方式:海原县闽宁华府23栋A段4层商业房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03月28日14时 00分
开标地点:海原县闽宁华府23栋A段4层商业房
七、其他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海原县2024年县城排水防涝工程全过程造价控制(跟踪审计及竣工结算)项目
已由海原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关于海原县2024年县城东片区排水防涝工程可行性研究的
批复》(海发改发<2023>324号)《关于海原县2024年县城西片区排水防涝工程可行性研究
的批复》(海发改发<2023>32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海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
资金来自申请国债资金10937万元,其余县财政配套解决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
海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全过程造价控制(跟踪审
计及竣工结算)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招标编号:NXRXH202403G004
2.2建设地点:位于县城西片区、县城东盛街、兴盛路、富民街、惠民街等。
2.3建设规模: (1)海原县2024年县城东片区排水防涝工程:铺设雨水管网10976米,采
用DN300-1800钢筋混凝土砖砌偏沟式单篦雨水口4368座,矩形钢筋混凝土排水检查井182
座,八字出水口1座,沥青路面破除再恢复27412平方米,面包砖路面破除再恢复21735平
方米,绿化面积破除再恢复5000平方米;(2)海原县2024年县城西片区排水防涝工程:
新建雨水管道19710米,采用DN400-DN1200钢筋混凝土管,防洪渠3585米,排洪沟4500
米,破除路面及恢复71950平方米,采购应急抢险移动泵车1辆、清洗吸污车1辆等。
2.4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日起至项目竣工结算完成,具体以实际合同约定为准。
2.5招标范围:为海原县2024年县城排水防涝工程提供全过程造价控制(跟踪审计及竣工
结算)服务。
2.6标段划分:本次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同时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工程造价
咨询企业营业执照投标人应具有完成造价审计所必需的设备、软件和技术能力,并有相应
的经验和实例具有规范和完善的执业质量控制制度、风险控制制度和健全的内部管理制度:
熟知行政事业单位及企业国有资产管理的相关政策法规;熟知审计相关政策及制度;熟悉行
政事业单位及企业的管理工作。
3.2项目负责人具有全国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提供执业证、注册证)资格及工程或工程经
济类中级职称,其他人员需具有相应的资格证书。
3.3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投标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并限制失信被执行人参与此次
投标。(如为联合体时,联合体中有一个或一个以上成员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联合体视为
失信被执行人)。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03月08日09时00分至2024年03月15日
18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携带单位介绍信或法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营
业执照、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证、注册证及职称证等相关资料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到
宁夏瑞鑫和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海原县闽宁华府23栋A段4层商业房)报名或将上
述报名资料以PDF格式提交至nxrxhjsgcglyxgs@163.com邮箱,邮箱主题写明“XXX项目报
名资料+联系人+联系电话”。报名成功后可以领取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2024年03月28日下午14时00分,地点:海原县闽宁华
府23栋A段4层商业房。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海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招标代理机构:宁夏瑞鑫和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海原县建设路 地 址:海原县闽宁华府23栋A段4层商业房
联系人:*** 联系人:***
电 话:*** 电 话:***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nxrxhjsgcglyxgs@163.com
2024年03月08日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海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海原县建设路
联系人:***
电 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宁夏瑞鑫和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海原县闽宁华府23栋A段4层商业房
联系人: ***
电 话: ***
电子邮件: nxrxhjsgcglyxgs@163.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灶丝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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