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红寺堡扬水支干渠支泵站改造工程水土保持监理监测比选公告
所属地区:宁夏吴忠市
发布日期:2024-02-25
【招标公告】红寺堡扬水支干渠支泵站改造工程水土保持监理监测比选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宁夏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
宁夏 吴忠市 |
采购单位 |
宁夏回族自治区水利工程建设中心 |
招标代理机构 |
泉园(宁夏)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红寺堡扬水支干渠支泵站改造工程水土保持监理监测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红寺堡扬水支干渠支泵站改造工程水土保持监理监测比选公告
(招标编号:QYZB(GC)-2024-008)
项目所在地区:宁夏回族自治区,吴忠市,红寺堡区
一、招标条件
本红寺堡扬水支干渠支泵站改造工程水土保持监理监测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
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48万元,招标人为宁夏回族自治区水利工程建设中心。本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红寺堡扬水支干渠支泵站改造工程,主要更新改造红寺堡扬水支线新圈、新庄集、
海子塘三个系统的泵站、渠道及有关建筑物。改善灌溉面积33.24万亩。其中更新改造新庄
集一、三泵站(原四泵站),重建新庄集二泵站(原新庄集二、三泵站合并),新圈支泵站(原
新圈一、二泵站合并),海子塘支泵站(原海子塘一、二泵站合并)对支干渠和支渠破损段
进行砌护改造,配套改造渠道建筑物和信息自动化系统。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红寺堡扬水支干渠支泵站改造工程水土保持监理监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红寺堡扬水支干渠支泵站改造工程水土保持监理监测)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本次比选要求服务机构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能够独立
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事业单位,须具备水土保持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2)拟派任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监理工程师(水利工程)注册证书(水土保持专业),同
时具有水利工程类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
(3)服务机构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为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本项目
比选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或
破产状态。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服务机构,不得同时参加本比选
项目。
(5)本次比选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2月24日09时00分到2024年03月01日18时00分
获取方式: 获取时间: 2024-2-24至 2024-3-1,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
14: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3月06日14时30分
递交方式泉园(宁夏)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银川市金凤区贺兰山中路500号清水湾二
期18号商业房),逾期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03月06日14时30分
开标地点泉园(宁夏)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银川市金凤区贺兰山中路500号清水湾二
期18号商业房)
七、其他
本招标项目红寺堡扬水支干渠支泵站改造工程已由宁夏回族自治区水利厅以《自治区水
利厅关于红寺堡扬水支干渠支泵站改造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的批复》宁水审发(2024〕1号批
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宁夏回族自治区水利工程建设中心,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资金和地方配套
资金,现对本项目水土保持监理监测进行比选。
1、比选说明
项目名称:红寺堡扬水支干渠支泵站改造工程水土保持监理监测。
项目概况:主要更新改造红寺堡扬水支线新圈、新庄集、海子塘三个系统的泵站、渠道及有
关建筑物。改善灌溉面积33.24万亩。其中更新改造新庄集一、三泵站(原四泵站),重建
新庄集二泵站(原新庄集二、三泵站合并),新圈支泵站(原新圈一、二泵站合并),海子塘
支泵站(原海子塘一、二泵站合并):对支干渠和支渠破损段进行砌护改造,配套改造渠道
建筑物和信息自动化系统。
建设地点:吴忠市红寺堡区、中卫市中宁县。
服务范围:本项目水土保持监理及监测服务。
报价最高限价:***.00元,超出最高限价(不含)的报价为无效报价。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通过水土保持设施专项验收结束。
标段划分:共划分1个标段。
2、比选方式
本次比选采取综合评分法,比选小组根据各参加比选服务机构的资信能力、服务方案、报价
等方面综合评审,按照得分的高低最终确定服务机构。不保证最低报价者为最终服务机构。
3、报价方式
(1)本次参加比选的服务机构须提交响应文件,采用现场递交方式。
(2)服务费用参考国家或地方相关法规规定执行,服务机构按照自己的实际情况,在保证
合理利润的情况下进行报价。
4、资格要求
(1)本次比选要求服务机构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能够独立
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事业单位,须具备水土保持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2)拟派任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监理工程师(水利工程)注册证书(水土保持专业),同
时具有水利工程类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
(3)服务机构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为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本项目
比选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或
破产状态。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服务机构,不得同时参加本比选
项目。
(5)本次比选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5、获取比选文件
获取时间:2024-2-24至2024-3-1,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00至18:00(北京
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的服务机构,请在规定时间内以电子邮件形式免费领取比选文件(邮
箱 qynxxmglyxgs@163.com, 电子邮件内容:法人授权委托书、受委托人身份证及联系方式)
6、响应文件提交
响应文件(纸质)提交截止时间:2024-3-6 14:30:00 (北京时间)
响应文件(纸质)提交地点泉园(宁夏)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银川市金凤区贺兰山中路500
号清水湾二期18号商业房),逾期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7、其他补充事宜
请各服务机构随时关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本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
调整。调整内容只在网站以公告形式公示。代理机构及比选人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
身原因未及时关注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响应失败,其后果自行承担。
8、联系方式
比选人:宁夏回族自治区水利工程建设中心
地址:银川市金凤区枕水巷159号
联系人:***
电 话: ***
比选代理机构:泉园(宁夏)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银川市金凤区贺兰山中路500号清水湾二期18号商业房
联系人:***、王化化
电话:***、19995371719
邮箱:qynxxmglyxgs@163.com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宁夏回族自治区水利工程建设中心。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夏回族自治区水利工程建设中心
地 址:银川市金凤区枕水巷159号
联系人:***
电 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泉园(宁夏)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银川市金凤区贺兰山中路500 号清水湾二期18号营业房
联系人: ***
电 话: ***
电子邮件: qynxxmglyxgs@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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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_刘|才亦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孓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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