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我区部分地方金融组织审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我区部分地方金融组织审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宁夏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 宁夏 银川市 | 采购单位 | 宁夏回族自治区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宁夏中安和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我区部分地方金融组织审计项目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我区部分地方金融组织审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政府采购计划编号:2024NCZ000107
2.项目名称:我区部分地方金融组织审计项目
3.项目编号:ZAH-ZC-2024003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5.预算金额 (元):***.00
6.最高限价 (如有):***.00
7.采购需求:
8.合同履行期限:一标段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月内完成审计工作并提交正式的审计报告。二标段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月内完成审计工作并提交正式的审计报告。
9.本项目 (是/否) 接受联合体投标: 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要求:
(1)中小微企业参加宁夏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参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 号)和《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厅 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交通运输厅 水利厅 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 中国人民银行银川中心支行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宁财 (采)发〔2022 〕275 号)文件执行,小型和微型企业的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者采购包,中小企业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扶持政策。)(2)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应提供证明文件,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残疾人企业应提供声明函,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3)凡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境内注册的中小微企业,不分政府采购项目的资金性质(含财政性资金和单位自有资金)、不分合同金额,在取得政府采购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后,均可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合同信用融资管理办法》(宁财规发【2021】10 号)的通知办理融资业务。(4)根据宁财(采)发【2021】22 号《自治区采财政厅关于明确法人及其分支机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事项的通知》,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有行业特殊情况的,允许分支机构在总公司授权的基础上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注:本项目允许分支机构投标。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一、二十二条规定,应提供以下材料:
1.1 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供应商是自然人,要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1.2 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1.3 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或相应证明材料);
1.4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或相应证明材料);
1.5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或相应证明材料);
1.6 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函(或相应证明材料);
1.7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项目,不接受大型企业投标,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投标供应商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2.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响应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以下任一记录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提供信用查询记录)。实际查询结果以采购人或代理机构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
3.本项目 (是/否) 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4.合格投标供应商的其他资格要求:一、二标段投标人须具有国家行业主管部门颁发有效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1-30 至 2024-2-05 (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 5 个工作日),每天上午 00:00 至 12:00,下午 12:00 至 24:00 (北京时间, 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中国政府采购网、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中世e招电子交易平台
方式:电子下载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2-20 14:30 (北京时间) (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供应商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 20 日)
地点:中世e招电子交易平台http://nxzbtb.com.cn(政府采购交易系统)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规定时间内登录中世e招电子交易平台(http://nxzbtb.com.cn)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成功后下载招标文件。(1)供应商应首先在中世e招电子交易平台(http://nxzbtb.com.cn)办理注册,注册成功后,供应商用CA锁登录交易系统进行网上报名,即可下载招标文件。(2)在规定时间内未按以上程序进行报名及下载招标文件者,投标一律不予接收。(3)系统实行CA锁认证安全录管理,办理CA锁、制作电子标书等业务,请加入QQ 群(667386925)进行系统操 作及业务咨询。CA锁办理及业务咨询地点:中世e招电子交易平台,联系电话:0951-8303983。
2. 发布媒介:本次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中世 e 招电子交易平台同时发布。
3.招标代理费:向中标人收取代理费用,收费标准参照原国家计委以计价格〔2002〕1980 号〕文件规定的标准计取。
4.请各投标人在开标前随时关注中国政府采购网、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 、中世e招电子交易平台。
注:请各投标供应商在开标前随时关注相关网站“澄 清/变更”公告栏。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 调整内容只在“澄清/变更”公告栏中以公告形式公示。如 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 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后果自行承担。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宁夏回族自治区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联系人:***
地址:宁夏银川市兴庆区解放西街361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宁夏中安和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负责人:***
地址:银川市贺兰县虹桥路天源财汇中心A座5楼501
联系方式:0951-8671262 14709602810
代理机构:宁夏中安和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4-1-30
一、项目基本情况
1.政府采购计划编号:2024NCZ000107
2.项目名称:我区部分地方金融组织审计项目
3.项目编号:ZAH-ZC-2024003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5.预算金额 (元):***.00
6.最高限价 (如有):***.00
7.采购需求:
采购标段 | 标的名称 | 数量 | 服务内容 | 采购预算 (元) | 备注 |
一标段 | 审计服务 | 1项 | 地方交易场所、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企业审计服务,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项目说明和采购需求。 | 400000.00 | |
二标段 | 审计服务 | 1项 | 小额贷款公司审计服务,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项目说明和采购需求。 | 700000.00 | |
合计 | ***.00 | |
8.合同履行期限:一标段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月内完成审计工作并提交正式的审计报告。二标段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月内完成审计工作并提交正式的审计报告。
9.本项目 (是/否) 接受联合体投标: 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要求:
(1)中小微企业参加宁夏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参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 号)和《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厅 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交通运输厅 水利厅 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 中国人民银行银川中心支行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宁财 (采)发〔2022 〕275 号)文件执行,小型和微型企业的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者采购包,中小企业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扶持政策。)(2)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应提供证明文件,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残疾人企业应提供声明函,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3)凡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境内注册的中小微企业,不分政府采购项目的资金性质(含财政性资金和单位自有资金)、不分合同金额,在取得政府采购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后,均可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合同信用融资管理办法》(宁财规发【2021】10 号)的通知办理融资业务。(4)根据宁财(采)发【2021】22 号《自治区采财政厅关于明确法人及其分支机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事项的通知》,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有行业特殊情况的,允许分支机构在总公司授权的基础上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注:本项目允许分支机构投标。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一、二十二条规定,应提供以下材料:
1.1 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供应商是自然人,要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1.2 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1.3 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或相应证明材料);
1.4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或相应证明材料);
1.5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或相应证明材料);
1.6 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函(或相应证明材料);
1.7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项目,不接受大型企业投标,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投标供应商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2.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响应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以下任一记录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提供信用查询记录)。实际查询结果以采购人或代理机构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
3.本项目 (是/否) 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4.合格投标供应商的其他资格要求:一、二标段投标人须具有国家行业主管部门颁发有效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1-30 至 2024-2-05 (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 5 个工作日),每天上午 00:00 至 12:00,下午 12:00 至 24:00 (北京时间, 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中国政府采购网、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中世e招电子交易平台
方式:电子下载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2-20 14:30 (北京时间) (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供应商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 20 日)
地点:中世e招电子交易平台http://nxzbtb.com.cn(政府采购交易系统)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规定时间内登录中世e招电子交易平台(http://nxzbtb.com.cn)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成功后下载招标文件。(1)供应商应首先在中世e招电子交易平台(http://nxzbtb.com.cn)办理注册,注册成功后,供应商用CA锁登录交易系统进行网上报名,即可下载招标文件。(2)在规定时间内未按以上程序进行报名及下载招标文件者,投标一律不予接收。(3)系统实行CA锁认证安全录管理,办理CA锁、制作电子标书等业务,请加入QQ 群(667386925)进行系统操 作及业务咨询。CA锁办理及业务咨询地点:中世e招电子交易平台,联系电话:0951-8303983。
2. 发布媒介:本次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中世 e 招电子交易平台同时发布。
3.招标代理费:向中标人收取代理费用,收费标准参照原国家计委以计价格〔2002〕1980 号〕文件规定的标准计取。
4.请各投标人在开标前随时关注中国政府采购网、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 、中世e招电子交易平台。
注:请各投标供应商在开标前随时关注相关网站“澄 清/变更”公告栏。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 调整内容只在“澄清/变更”公告栏中以公告形式公示。如 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 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后果自行承担。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宁夏回族自治区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联系人:***
地址:宁夏银川市兴庆区解放西街361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宁夏中安和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负责人:***
地址:银川市贺兰县虹桥路天源财汇中心A座5楼501
联系方式:0951-8671262 14709602810
代理机构:宁夏中安和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4-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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