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宁夏工商职业技术学院校园楼宇铭牌制作安装项目竞争性磋商

所属地区:宁夏银川市 发布日期:2024-0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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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宁夏 银川市 采购单位 宁夏工商职业技术学院
招标代理机构 智埔国际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宁夏工商职业技术学院校园楼宇铭牌制作安装项目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项目概况
宁夏工商职业技术学院校园楼宇铭牌制作安装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报名成功后发送电子版招标文件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2月05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PNX2024-zfcg-01
项目名称:宁夏工商职业技术学院校园楼宇铭牌制作安装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8.824365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8.824365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宁夏工商职业技术学院校园楼宇铭牌制作安装项目,具体安装栋楼为:1#行政楼、继续教育大楼、2#教学楼、3(5)#教学楼、4#教学楼;信息技术学院、能源化工学院、电气与控制工程学院 、机械工程学院、财会金融学院、商贸学院、旅游管理学院;清风园道德讲堂、大食堂、小食堂、大学生活动中心、团委、中职部南面。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40日历天完工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中小微企业参加宁夏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参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 号)和《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厅 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交通运输厅 水利厅 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 中国人民银行银川中心支行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宁财 (采)发〔2022 〕275 号)文件执行,小型和微型企业的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对报价给予 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者采购包,中小企业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扶持政策。)
(2)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应提供证明文件,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残疾人企业应提供声明函,对报价给予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3)《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 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发办〔2007〕51 号 、《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策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 号;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联合印发《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 号、《关于印发环境标注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 财库〔2019〕18 号;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建立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 宁财(采)发〔2021〕271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4)凡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境内注册的中小微企业,不分政府采购项目的资金性质(含财政性资金和单位自有资金)、不分合同金额,在取得政府采购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后,均可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合同线上信用融资管理暂行办法》(宁财规发【2019】8 号)的通知办理融资业务。
(5)企业分支机构参与政府采购项目,请参照宁财(采)发【2021】22号文件执行。
(6)执行《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强化信用评价结果应用规范政府采购项目保证金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宁财(采)发〔2022〕351 号)。
(7)支持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创新、绿色建材等相关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 (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响应文件中须加盖供应商公章,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2)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 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响应文件中须加盖供应商公章,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3)提供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响应文件中须加盖供应商公章,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4)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响应文件中须加盖供应商公章,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5)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响应文件中须加盖供应商公章,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6)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资格承诺函》)。(响应文件中须加盖供应商公章,否则视为无效投标);注:(3)、(4)、(5)、(6)条款投标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本承诺函,若不提供本承诺函,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采购文件资格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响应文件中须加盖供应商公章,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7)供应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8)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9)合格投标人的其他资格要求: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专业工程二级(含二级)以上资质证书副本,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响应文件中须加盖供应商公章,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1月24日  至 2024年01月31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报名成功后发送电子版招标文件
方式:网上下载
售价:¥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2月05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宁夏易能智招交易中心(宁夏银川市兴庆区民族街与治平路交叉路口东南角金玉广场A座4楼)
五、开启
时间:2024年02月05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宁夏易能智招交易中心(宁夏银川市兴庆区民族街与治平路交叉路口东南角金玉广场A座4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公告发布媒介:中国政府采购网;
2.获取文件方式:凡有意参加者,请将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法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人身份证及报名回执单加盖单位公章后的扫描件发送至zpnxfgs@163.com ,邮件名称统一为“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即为报名成功,报名回执单在中国政府采购网自行下载。在规定时间内未按以上程序进行报名登记的投标人,投标一律不予接受。
3.请各供应商在报名结束至开标前随时关注中国政府采购网。你所关注的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以上网站以公告形式公示。代理机构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磋商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其后果自行承担。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宁夏工商职业技术学院     
地址:张鑫 :13895087864        
联系方式:银川市西夏区大连西路531号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智埔国际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银川市国际贸易中心B座1408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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