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结果】吴忠市利通区人民法院档案室设备采购项目中标公告

所属地区:宁夏吴忠市 发布日期:2024-0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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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宁夏 吴忠市 采购单位 吴忠市利通区人民法院
招标代理机构 宁夏锦盛源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吴忠市利通区人民法院档案室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中标信息

中标单位 沈阳飞仕兰档案设备有限公司 中标金额 ***
联系方式 ***
一、项目编号:NXJSY-2023-政采0014(招标文件编号:NXJSY-2023-政采0014)
二、项目名称:吴忠市利通区人民法院档案室设备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沈阳飞仕兰档案设备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沈阳市皇姑区文储路66号东3门
中标(成交)金额:36.552000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货物名称      货物品牌      货物型号      货物数量      货物单价(元)  
1    沈阳飞仕兰档案设备有限公司      1智能型档案密集架;2面门;3轨道;4音像安全防磁柜;5除湿加湿净化一体机;6档案消毒柜;7温湿度仪;8档案室监控系统;9档案书车、梯      无      1.850*500*2800;2.标准;3.110*25;4.700*500*1500;5.580*440*1680;6.550*510*1680;7.400*300;8.包含4个摄像头及管线;9.书车为三层平板,800*360*930,梯子为折叠五步梯,宽490*高1530      1.170节;2.80扇;3.86米;4.1台;5.2台;6.1台;7.1个;8.1套;9.2套。      1.1765元;2.120元;3.135元;4.3850元;5.15100元;6.2550元;7.360元;8.5850元;9.725元。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周华、马军、马晓萍、郭斌、***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中标金额100万以下收取中标金额1.5%的代理服务费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5482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吴忠市利通区人民法院     
地址:吴忠市利通区迎宾街688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宁夏锦盛源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宁夏银川市金凤区长城中路盈华商厦16楼             
联系方式:***1869515255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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