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结果】红寺堡区新庄集乡污水处理站运营维护采购项目成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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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 宁夏 吴忠市 | 采购单位 | 吴忠市红寺堡区住房城乡建设和交通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宁夏海宏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红寺堡区新庄集乡污水处理站运营维护采购项目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中标信息
中标单位 | 宁夏水投红寺堡水务有限公司 | 中标金额 | *** |
联系方式 | *** |
一、项目编号:NXHH-CG2023-028(招标文件编号:NXHH-CG2023-028)
二、项目名称:红寺堡区新庄集乡污水处理站运营维护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宁夏水投红寺堡水务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红寺堡区罗山路
中标(成交)金额:58.200000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马晓萍(组长)、马国峰、王刚强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具体收取标准参考国家发改委[2002]1980号文件规定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8730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吴忠市红寺堡区住房城乡建设和交通局
地址:吴忠市红寺堡区
联系方式:***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宁夏海宏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银川市金凤区新昌西路北侧亲宁巷国贸新天地A座八层
联系方式:*** 1819519689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
二、项目名称:红寺堡区新庄集乡污水处理站运营维护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宁夏水投红寺堡水务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红寺堡区罗山路
中标(成交)金额:58.200000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服务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1 | 宁夏水投红寺堡水务有限公司 | 红寺堡区新庄集乡污水处理站运营维护采购项目 | 红寺堡区新庄集乡污水处理站运营维护等 | 1.水质标准:污水处理站在设计进水指标下达到处理厂后的出水标准 100%, 二污符合《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 一级A标准, 2.定期疏通污水收集管网及检查井,使污水收集系统高效运转,确保城镇生活污水畅通排放,全部进入污水厂处理; 3.污泥处理标准:按国家《固定污染环境防治法》规定,妥善处理污泥、废渣,确保不发生二次污染,处置率达到 100%; 4.做好每日运行情况记录和污水处理设施日常运行情况检查记录,每月按时上报采购人,年末向采购人报送全年污水处理厂/站整理运行报告; 5.对污水站的处理工艺、运行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在合同终止时设施应保持完好状态; 6.运营维护企业要加强技术培训管理,委派经验丰富的运营工程师、工艺工程师、维修工程师分别对设备维护、运营管理规章制度,分工种、分专业、分批次进行理论及注重培养引进专业技术人才,定期开展岗位培训、安全教育培训,保证污水处理厂稳定可靠运行; 7.发现设备运行异常情况须及时处理并上报采购人。需停用、报废、拆除设备必须经采购人批准后方可进行; 8.成立项目运营移交工作组,清点所有资产(包括设备、设施、物料、数据资料、工程资料及相关资产),登记造册,并按程序办理实物移交手续,中标企业运营维护期满后仍履行上述移交手续,必须确保设备正常,建立工程档案,制订污水处理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确保污水厂安全运行,保证进场污水全部处理、达标排放; 9.制定应急预案,妥善处理好安全事故、自然灾害事件等。遇到暴雨天气超出处理负荷时要立即向人民政府和采购人汇报,并采取有效措施。设备检修率 100%, 建设标准化安全标识、标牌和安防监控系统,安全文明生产,杜绝安全事故发生。 10.监测标准:监测设备确保监测装置与省市联网在线检测,具备连续测量,计算和记录在出水检测点提取出水数量。 11.接收污水处理厂现有全部合同制员工。 12.实行污水应急停止处理提前告知制度。因工程施工、维修等需要,短时间暂停设备运行的,应当提前 24 小时通知监管部门;遇突发故障、灾害或紧急情况,应采取有效措施尽快抢修恢复生产,并通知监管部门、说明情况; 13.接受红寺堡区政府和相关业务部门监督指导,保证污水处理工程良性运行; 14.保护运行和运行安全,在运行过程中加强安全教育; 15.完成建设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 服务期2年,合同一年一签,每年签订合同的金额以成交金额为准,在服务期内成交单位的服务质量不合格、不满足采购人的要求或检测不达标,采购人随时可以解约。 | 符合国家标准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马晓萍(组长)、马国峰、王刚强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具体收取标准参考国家发改委[2002]1980号文件规定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8730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吴忠市红寺堡区住房城乡建设和交通局
地址:吴忠市红寺堡区
联系方式:***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宁夏海宏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银川市金凤区新昌西路北侧亲宁巷国贸新天地A座八层
联系方式:*** 1819519689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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