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宁东学校配餐中心消防设施维保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公告】宁东学校配餐中心消防设施维保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宁夏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 宁夏 银川市 | 采购单位 | |
招标代理机构 | 宁夏旭利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宁东学校配餐中心消防设施维保项目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项目概况
宁东学校配餐中心消防设施维保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中国政府采购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1月08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XXL-2023-003号
项目名称:宁东学校配餐中心消防设施维保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58.5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58.5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三年(合同一年一签订,具体时间以合同签订为准)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中小微企业参加宁夏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参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和《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工业和信息化厅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水利厅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中国人民银行银川中心支行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宁财 (采)发〔2022 〕275号)文件执行,小型和微型企业的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者采购包,中小企业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扶持政策。) ;(2)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应提供证明文件,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3)残疾人企业应提供声明函,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4)参照 《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建立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宁财(采)发[2021]271号文件执行。(5)凡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境内注册的中小微企业,不分政府采购项目的资金性质(含财政性资金和单位自有资金)、不分合同金额,在取得政府采购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后,均可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合同信用融资管理办法》(宁财规发【2021】10号)的通知办理融资业务。(6)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文件(宁财(采)发〔2022〕351号)《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强化信用评价结果应用规范政府采购项目保证金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文件执行。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供应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只提供营业执照);(2)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3)供应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及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的行政处罚记录,将会被拒绝参加此项目投标,以采购人或其委托的代理机构开标当日查询结果为准;(4)提供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函(或相应证明材料);(5)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或相应证明材料);(6)提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承诺函(或相应证明材料);(7)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函(或相应证明材料);(8)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投标供应商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12月28日 至 2024年01月05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2:00至21: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中国政府采购网
方式:网上下载
售价:¥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1月08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中世e招电子交易平台银川平台(银川市金风区新昌西路金钻名座20层)
五、开启
时间:2024年01月08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中世e招电子交易平台银川平台(银川市金风区新昌西路金钻名座20层)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请供应商于2023年12月28日至2024年01月05日(北京时间),自行下载附件中“项目登记表”,填写完成后将营业执照、项目登记表(Word版)发送至电子邮箱,邮件标题格式为“项目名称+投标供应商名称”进行项目登记。
注:请各供应商在开标前随时关注中国政府采购网,您所关注的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以公告形式公示。采购代理机构及采购人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其后果自行承担。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宁东学校
地址:宁夏银川市宁东镇中心区
联系方式:*** 电 话:***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宁夏旭利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 电 话:***
联系方式:宁夏银川市兴庆区北京东路476号荣恒大厦13层130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
宁东学校配餐中心消防设施维保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中国政府采购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1月08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XXL-2023-003号
项目名称:宁东学校配餐中心消防设施维保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58.5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58.5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采购标段 | 标的名称 | 数量(年) | 简要规格描述或 项目基本概况 | 预算金额(元) | 备注 |
宁东学校配餐中心消防设施维保项目 | 消防设备维修和保养服务 | 1 | 具体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 ***.00 | 本项目为延续性项目 |
数量合计: | 1 | 预算合计: | ***.00 | |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三年(合同一年一签订,具体时间以合同签订为准)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中小微企业参加宁夏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参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和《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工业和信息化厅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水利厅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中国人民银行银川中心支行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宁财 (采)发〔2022 〕275号)文件执行,小型和微型企业的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者采购包,中小企业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扶持政策。) ;(2)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应提供证明文件,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3)残疾人企业应提供声明函,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4)参照 《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建立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宁财(采)发[2021]271号文件执行。(5)凡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境内注册的中小微企业,不分政府采购项目的资金性质(含财政性资金和单位自有资金)、不分合同金额,在取得政府采购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后,均可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合同信用融资管理办法》(宁财规发【2021】10号)的通知办理融资业务。(6)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文件(宁财(采)发〔2022〕351号)《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强化信用评价结果应用规范政府采购项目保证金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文件执行。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供应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只提供营业执照);(2)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3)供应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及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的行政处罚记录,将会被拒绝参加此项目投标,以采购人或其委托的代理机构开标当日查询结果为准;(4)提供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函(或相应证明材料);(5)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或相应证明材料);(6)提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承诺函(或相应证明材料);(7)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函(或相应证明材料);(8)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投标供应商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12月28日 至 2024年01月05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2:00至21: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中国政府采购网
方式:网上下载
售价:¥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1月08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中世e招电子交易平台银川平台(银川市金风区新昌西路金钻名座20层)
五、开启
时间:2024年01月08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中世e招电子交易平台银川平台(银川市金风区新昌西路金钻名座20层)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请供应商于2023年12月28日至2024年01月05日(北京时间),自行下载附件中“项目登记表”,填写完成后将营业执照、项目登记表(Word版)发送至电子邮箱,邮件标题格式为“项目名称+投标供应商名称”进行项目登记。
注:请各供应商在开标前随时关注中国政府采购网,您所关注的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以公告形式公示。采购代理机构及采购人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其后果自行承担。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宁东学校
地址:宁夏银川市宁东镇中心区
联系方式:*** 电 话:***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宁夏旭利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 电 话:***
联系方式:宁夏银川市兴庆区北京东路476号荣恒大厦13层130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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