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用】吴忠市盐池县财政局行政处罚决定公告盐财(采)发〔2023〕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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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 宁夏 吴忠市 | 采购单位 | 吴忠市盐池县财政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项目名称 | 吴忠市盐池县财政局行政处罚决定公告盐财(采)发〔2023〕7号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吴忠市盐池县财政局 行政处罚决定公告盐财(采)发〔2023〕7号 一、行政相对人主体类型: 供应商 二、行政相对人名称:宁夏汇商工贸有限公司 三、行政相对人类别: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四、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盐财(采)发〔2023〕7号 五、违法行为类型(填写行政相对人具体违反的某项法律法规):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章第二十五条第一款(政府采购当事人不得相互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其他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不得以任何手段排斥其他供应商参与竞争)及《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三章第三十七条第一项第二项(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的规定。 六、违法事实:存在串通谋取中标的违法行为 七、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八章第七十四条第(七)项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八章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 八、行政处罚类型:罚款,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九、处罚内容:1.处以采购金额5‰的罚款,即罚款8824元; 2.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 3.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一年。 十、罚款金额(元):8824.00 十一、处罚决定日期:2023-12-19 十二、处罚机关:吴忠市盐池县财政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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