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吴忠市精神卫生康复中心天燃气接入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公告】吴忠市精神卫生康复中心天燃气接入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宁夏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 宁夏 吴忠市 | 采购单位 | 吴忠市民政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宁夏众业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吴忠市精神卫生康复中心天燃气接入项目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项目概况
吴忠市精神卫生康复中心天燃气接入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吴忠市利通区利宁南街正豪文景苑商网南侧4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12月26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XZYZB-2023(采)-055号
项目名称:吴忠市精神卫生康复中心天燃气接入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1.869479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1.869479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按合同约定执行(自合同签定之日算起)。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中小微企业参加宁夏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参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财库(2020) 46号)及《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宁财规发〔2021〕2号)文件执行,小型和微型企业的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者采购包,中小企业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扶持政策。)(2)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应提供证明文件,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残疾人企业应提供声明函,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3)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严格执行《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 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 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 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 年第 16 号),本次投标产品类别如为政府强制采购产品类别的,须按照要求提供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否则投标无效;如为政府优先采购产品类别的,须按照要求提供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否则不予认定。(4)凡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境内注册的中小微企业,不分政府采购项目的资金性质(含财政性资金和单位自有资金)、不分合同金额,在取得政府采购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后,均可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合同线上信用融资管理暂行办法》(宁财规发【2019】8号)的通知办理融资业务。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3.2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授权书,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3.3提供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书;(提供《资格承诺函》原件);3.4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缴纳记录和税收的承诺书(提供《资格承诺函》原件);3.5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资格承诺函》原件)3.6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响应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 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以下任一记录名单之一:① 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提供信用查询记录),实际查询结果以采购人或代理机构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在“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注:第3.3、3.4、3.5条款投标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本承诺函,若不提供本承诺函,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采购文件资格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12月15日 至 2023年12月22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4: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吴忠市利通区利宁南街正豪文景苑商网南侧4楼
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供应商将资格要求中3.1-3.6项复印件加盖公章并下载报名回执单发送至指定邮箱(120131571@qq.com),未在规定时间内按以上程序进行报名回执的供应商,响应文件一律不予接收。
售价:¥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12月26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吴忠市利通区利宁南街正豪文景苑商网南侧4楼
五、开启
时间:2023年12月26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吴忠市利通区利宁南街正豪文景苑商网南侧4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次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布。
2.请各投标供应商在报名结束至开标前随时关注相关网站“澄清/变更”公告栏。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澄清/变更”公告栏中以公告形式公示。代理公司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后果自行承担。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吴忠市民政局
地址:吴忠市利通区明珠西路23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宁夏众业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吴忠市利通区利宁南街正豪文景苑商网南侧4楼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
吴忠市精神卫生康复中心天燃气接入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吴忠市利通区利宁南街正豪文景苑商网南侧4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12月26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XZYZB-2023(采)-055号
项目名称:吴忠市精神卫生康复中心天燃气接入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1.869479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1.869479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采购标段名称 | 标的名称 | 数量 |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情况 | 预算金额 (元) | 备注 |
吴忠市精神卫生康复中心天燃气接入项目 | 吴忠市精神卫生康复中心天燃气接入项目 | 1 | 详见磋商文件和工程量清单 | ***.79 | |
数量合计 | 1 | 预算合计 | ***.79 | |
合同履行期限:按合同约定执行(自合同签定之日算起)。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中小微企业参加宁夏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参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财库(2020) 46号)及《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宁财规发〔2021〕2号)文件执行,小型和微型企业的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者采购包,中小企业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扶持政策。)(2)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应提供证明文件,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残疾人企业应提供声明函,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3)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严格执行《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 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 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 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 年第 16 号),本次投标产品类别如为政府强制采购产品类别的,须按照要求提供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否则投标无效;如为政府优先采购产品类别的,须按照要求提供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否则不予认定。(4)凡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境内注册的中小微企业,不分政府采购项目的资金性质(含财政性资金和单位自有资金)、不分合同金额,在取得政府采购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后,均可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合同线上信用融资管理暂行办法》(宁财规发【2019】8号)的通知办理融资业务。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3.2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授权书,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3.3提供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书;(提供《资格承诺函》原件);3.4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缴纳记录和税收的承诺书(提供《资格承诺函》原件);3.5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资格承诺函》原件)3.6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响应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 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以下任一记录名单之一:① 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提供信用查询记录),实际查询结果以采购人或代理机构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在“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注:第3.3、3.4、3.5条款投标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本承诺函,若不提供本承诺函,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采购文件资格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12月15日 至 2023年12月22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4: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吴忠市利通区利宁南街正豪文景苑商网南侧4楼
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供应商将资格要求中3.1-3.6项复印件加盖公章并下载报名回执单发送至指定邮箱(120131571@qq.com),未在规定时间内按以上程序进行报名回执的供应商,响应文件一律不予接收。
售价:¥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12月26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吴忠市利通区利宁南街正豪文景苑商网南侧4楼
五、开启
时间:2023年12月26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吴忠市利通区利宁南街正豪文景苑商网南侧4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次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布。
2.请各投标供应商在报名结束至开标前随时关注相关网站“澄清/变更”公告栏。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澄清/变更”公告栏中以公告形式公示。代理公司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后果自行承担。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吴忠市民政局
地址:吴忠市利通区明珠西路23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宁夏众业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吴忠市利通区利宁南街正豪文景苑商网南侧4楼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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