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胸外科手术器械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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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 宁夏 固原市 | 采购单位 | 固原市人民医院 |
招标代理机构 | 宁夏汇程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固原市人民医院胸外科手术器械采购项目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固原市人民医院胸外科手术器械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CZB-2023-(采)-83
项目名称:固原市人民医院胸外科手术器械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元):***.00元 最高限价***.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20天。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①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 (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②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③提供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
④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⑤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
⑥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注:提供依据财政部《关于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财库〔2019〕38号)及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自治区财政厅关于推行政府采购“承诺信用制”工作的通知》(宁财(采)发[2021]196号)文件要求,投标供应商须在投标文件中按要求《资格承诺函》)。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鼓励节能政策:在性能、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属于国家公布的节能清单中产品。
(2)鼓励环保政策:在性能、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国家公布的环保产品清单中的产品。
(3)①根据工信部等部委发布的《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按照本次采购标的所属行业的划型标准,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②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及《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宁财规发〔2021〕2号)规定,中小微企业参加宁夏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③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的,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
④符合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条件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供应商如符合以上政策标准,应提供声明函,未提供者不予以认定(自然人无须提供以上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本项目供应商若所投产品属于第一类医疗器械的,生产企业具有医疗器械生产备案证明;若所投产品属于第二类医疗器械的,生产企业具有所投医疗器械产品对应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及生产许可证;若所投产品属于第三类医疗器械的,供应商须具有三类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生产企业具有所投医疗器械产品对应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及生产许可证。
(2)供应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注:招标代理机构将在开标评审前对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供应商“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是否存在不良信用记录进行查询,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采购人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查询记录及相关证据将打印纸质版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留档保存,信用记录查询截止时间为评审活动开始之前。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12月04日至2023年12月11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宁夏汇程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金凤区鸿曦悦海湾C区1号楼2层)
方式:电子邮箱下载。注:请各供应商将申请人的资格要求加盖公章扫描提交至宁夏汇程国际招标有限公司邮箱(邮箱地址:nxhcgj@163.com)进行领取招标文件电子版,邮箱主题必须填写项目名称+投标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未在规定时间内领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投标文件一律不予接收。
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3年12月25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固原中世e招电子交易平台(固原市原州区建业街九龙国际商业广场D2区301号营业房)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 其他补充事宜
(1)发布媒介:本次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布。
注:请各投标人在开标前随时关注中国政府采购网“变更补遗”公告栏。您所关注的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变更补遗”等公告栏中以公告形式公示。招标代理机构及采购人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其后果自行承担。
(2)本项目为纸质标,供应商须至开标现场参与开标活动。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固原市人民医院
地址:固原市原州区九龙路
联系人:韩睿玲、郭婕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宁夏汇程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银川市金凤区鸿曦悦海湾C区1号楼2层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话:***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CZB-2023-(采)-83
项目名称:固原市人民医院胸外科手术器械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元):***.00元 最高限价***.00元
采购需求:
标的名称 | 数量 |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 | 预算金额 (元) | 备注 |
胸外科手术器械采购 | 1 | 具体采购需求详见招标文件正文 | ***.00 | |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20天。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①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 (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②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③提供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
④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⑤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
⑥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注:提供依据财政部《关于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财库〔2019〕38号)及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自治区财政厅关于推行政府采购“承诺信用制”工作的通知》(宁财(采)发[2021]196号)文件要求,投标供应商须在投标文件中按要求《资格承诺函》)。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鼓励节能政策:在性能、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属于国家公布的节能清单中产品。
(2)鼓励环保政策:在性能、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国家公布的环保产品清单中的产品。
(3)①根据工信部等部委发布的《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按照本次采购标的所属行业的划型标准,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②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及《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宁财规发〔2021〕2号)规定,中小微企业参加宁夏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③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的,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
④符合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条件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供应商如符合以上政策标准,应提供声明函,未提供者不予以认定(自然人无须提供以上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本项目供应商若所投产品属于第一类医疗器械的,生产企业具有医疗器械生产备案证明;若所投产品属于第二类医疗器械的,生产企业具有所投医疗器械产品对应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及生产许可证;若所投产品属于第三类医疗器械的,供应商须具有三类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生产企业具有所投医疗器械产品对应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及生产许可证。
(2)供应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注:招标代理机构将在开标评审前对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供应商“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是否存在不良信用记录进行查询,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采购人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查询记录及相关证据将打印纸质版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留档保存,信用记录查询截止时间为评审活动开始之前。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12月04日至2023年12月11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宁夏汇程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金凤区鸿曦悦海湾C区1号楼2层)
方式:电子邮箱下载。注:请各供应商将申请人的资格要求加盖公章扫描提交至宁夏汇程国际招标有限公司邮箱(邮箱地址:nxhcgj@163.com)进行领取招标文件电子版,邮箱主题必须填写项目名称+投标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未在规定时间内领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投标文件一律不予接收。
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3年12月25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固原中世e招电子交易平台(固原市原州区建业街九龙国际商业广场D2区301号营业房)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 其他补充事宜
(1)发布媒介:本次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布。
注:请各投标人在开标前随时关注中国政府采购网“变更补遗”公告栏。您所关注的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变更补遗”等公告栏中以公告形式公示。招标代理机构及采购人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其后果自行承担。
(2)本项目为纸质标,供应商须至开标现场参与开标活动。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固原市人民医院
地址:固原市原州区九龙路
联系人:韩睿玲、郭婕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宁夏汇程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银川市金凤区鸿曦悦海湾C区1号楼2层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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