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沙坡头灌区七星渠灌域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沙坡头灌区七星渠灌域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宁夏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 宁夏 中卫市 | 采购单位 | 宁夏回族自治区水利工程建设中心 |
招标代理机构 | 宁夏惠建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沙坡头灌区七星渠灌域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工程勘察设计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沙坡头灌区七星渠灌域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沙坡头灌区七星渠灌域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工程已由自治区水利厅以《关于下达2022年自治区重大水利工程建设预算指标的通知(宁财(建)指标【2022】184号)》文件批准开展前期工作,项目业主为宁夏回族自治区水利工程建设中心,建设资金来自中央和地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宁夏回族自治区水利工程建设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宁夏中卫市、中宁县等。
项目概况及规模:维持沙坡头灌区七星渠灌域总体布局不变,设计引水能力65立方米每秒,在灌区已建工程的基础上,开展影响灌区效益发挥、病险严重的骨干灌排工程设施除险加固、配套达标,健全完善量测水设施,推进灌区现代化建设,建立健全良性运行管理体制机制。
招标范围及内容:
该工程的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含勘察)。工作内容包括:(1)工程项目的勘察、勘测;(2)工程初步设计、招标设计、施工图设计(设计投资概算内的设计变更调整和增补完善工程)及现场服务等;(3)工程的初设概算及工程施工招标所需的清单编制及技术文件;(4)提供工程所需的现场指导、技术文件的编制等后续服务。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划分为一个标段。
勘察设计服务期限:中标后20日历天提交初步设计报告,根据工程推进情况完成各阶段设计,直至工程竣工验收结束为止。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且具有法人资格,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事业单位。要求具备水利行业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工程勘察甲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能力。项目负责人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同时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证书。
3.2 投标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投标人是否存在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等被列入严重失信名单的不良信用记录,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行政处罚限制工程招投标的投标人的投标将被拒绝。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4 本次招标资格审查采用 资格后审(资格预审/资格后审)方式。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勘察、设计)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 不给予(给予或不给予)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 。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11月16日至2023年11月23日(北京时间,下同),持CA数字证书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进行报名、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并获取保证金账户。
5.2 投标保证金缴纳形式:①现金形式:投标保证金账号自动生成,投标单位投标保证金必须从交易平台已备案的账户通过网银或汇款缴纳,保证金缴纳银行与虚拟账号由投标人登录系统后自动获取。②保函(保单)形式:通过“《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金融服务系统”缴纳电子保函(保单)。
5.3 各投标人在开标前应随时关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澄清/变更公告”栏,本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内容只在“澄清/变更公告”栏公示。招标代理机构及招标人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变更公告或澄清、补疑等从而导致投标失败的,其后果自行承担。
5.4 其他:该交易管理平台系统实行CA锁认证安全登录管理。CA数字证书办理,请咨询西部安全认证中心有限责任公司,客服电话:4008600271按1号键咨询。平台使用及操作问题,请联系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客服电话:4009980000。
提示:各投标人在开标前应及时关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变更公告”栏、系统内“澄清和修改”栏及系统内“查看答疑回复”栏,及时查看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变更公告或澄清、补疑等从而导致投标失败的,其后果自行承担。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 12 月 08日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3 本次招标采用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进行网上开标,各潜在投标人无需到现场参加开标活动,投标单位按时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不见面开标大厅”准时参加在线开标活动。
7、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
7.1 投标保证金金额:依据《自治区发展改革委 住房城乡建设厅 交通运输厅 水利厅 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关于优化工程建设投标保证金制度的通知》(宁发改法规〔2022〕506号),免缴本项目的投标保证金。
7.2 履约保证金:中标合同金额的 2 %。
8、评标方法和定标方法
8.1 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
8.2 定标方法: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宁夏回族自治区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令103号)等最新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确定中标人。
8.3 本项目 采用 (采用/不采用)远程异地评标。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夏回族自治区水利工程建设中心
地 址:银川市金凤区枕水巷159号宁夏水利调度中心A419室
联系人:邹 璇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宁夏惠建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宁夏银川市金凤区德丰大厦20楼2001室
邮 编:750001
联系人:王晓娟 杨惠 薛 凯 马喜迪 电 话:***
宁夏惠建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3年11月16日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沙坡头灌区七星渠灌域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工程已由自治区水利厅以《关于下达2022年自治区重大水利工程建设预算指标的通知(宁财(建)指标【2022】184号)》文件批准开展前期工作,项目业主为宁夏回族自治区水利工程建设中心,建设资金来自中央和地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宁夏回族自治区水利工程建设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宁夏中卫市、中宁县等。
项目概况及规模:维持沙坡头灌区七星渠灌域总体布局不变,设计引水能力65立方米每秒,在灌区已建工程的基础上,开展影响灌区效益发挥、病险严重的骨干灌排工程设施除险加固、配套达标,健全完善量测水设施,推进灌区现代化建设,建立健全良性运行管理体制机制。
招标范围及内容:
该工程的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含勘察)。工作内容包括:(1)工程项目的勘察、勘测;(2)工程初步设计、招标设计、施工图设计(设计投资概算内的设计变更调整和增补完善工程)及现场服务等;(3)工程的初设概算及工程施工招标所需的清单编制及技术文件;(4)提供工程所需的现场指导、技术文件的编制等后续服务。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划分为一个标段。
勘察设计服务期限:中标后20日历天提交初步设计报告,根据工程推进情况完成各阶段设计,直至工程竣工验收结束为止。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且具有法人资格,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事业单位。要求具备水利行业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工程勘察甲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能力。项目负责人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同时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证书。
3.2 投标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投标人是否存在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等被列入严重失信名单的不良信用记录,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行政处罚限制工程招投标的投标人的投标将被拒绝。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4 本次招标资格审查采用 资格后审(资格预审/资格后审)方式。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勘察、设计)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 不给予(给予或不给予)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 。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11月16日至2023年11月23日(北京时间,下同),持CA数字证书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进行报名、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并获取保证金账户。
5.2 投标保证金缴纳形式:①现金形式:投标保证金账号自动生成,投标单位投标保证金必须从交易平台已备案的账户通过网银或汇款缴纳,保证金缴纳银行与虚拟账号由投标人登录系统后自动获取。②保函(保单)形式:通过“《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金融服务系统”缴纳电子保函(保单)。
5.3 各投标人在开标前应随时关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澄清/变更公告”栏,本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内容只在“澄清/变更公告”栏公示。招标代理机构及招标人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变更公告或澄清、补疑等从而导致投标失败的,其后果自行承担。
5.4 其他:该交易管理平台系统实行CA锁认证安全登录管理。CA数字证书办理,请咨询西部安全认证中心有限责任公司,客服电话:4008600271按1号键咨询。平台使用及操作问题,请联系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客服电话:4009980000。
提示:各投标人在开标前应及时关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变更公告”栏、系统内“澄清和修改”栏及系统内“查看答疑回复”栏,及时查看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变更公告或澄清、补疑等从而导致投标失败的,其后果自行承担。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 12 月 08日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3 本次招标采用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进行网上开标,各潜在投标人无需到现场参加开标活动,投标单位按时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不见面开标大厅”准时参加在线开标活动。
7、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
7.1 投标保证金金额:依据《自治区发展改革委 住房城乡建设厅 交通运输厅 水利厅 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关于优化工程建设投标保证金制度的通知》(宁发改法规〔2022〕506号),免缴本项目的投标保证金。
7.2 履约保证金:中标合同金额的 2 %。
8、评标方法和定标方法
8.1 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
8.2 定标方法: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宁夏回族自治区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令103号)等最新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确定中标人。
8.3 本项目 采用 (采用/不采用)远程异地评标。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夏回族自治区水利工程建设中心
地 址:银川市金凤区枕水巷159号宁夏水利调度中心A419室
联系人:邹 璇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宁夏惠建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宁夏银川市金凤区德丰大厦20楼2001室
邮 编:750001
联系人:王晓娟 杨惠 薛 凯 马喜迪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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