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固原市人民医院废水、废气、噪音自行监测及二次供水检测服务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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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 宁夏 固原市 | 采购单位 | 固原市人民医院 |
招标代理机构 | 宁夏汇程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固原市人民医院废水、废气、噪音自行监测及二次供水检测服务项目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固原市人民医院废水、废气、噪音自行监测及二次供水
检测服务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政府采购计划编号: /
项目编号:HCZB-2023-(采)-65
项目名称:固原市人民医院废水、废气、噪音自行监测及二次供水检测服务项目(二次)
预算金额(元):***.00
最高限价(如有):***.00元
采购需求:医院废水、废气、噪音自行监测及二次供水检测服务(本项目为延续性项目,延续2年;延续性项目总预算:***.00元;)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2年,合同一年一签。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①根据工信部等部委发布的《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按照本次采购标的所属行业的划型标准,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②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的,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
③根据《民政部、财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 (财库〔2017〕141 号)文件,符合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条件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供应商如符合以上政策标准,应提供声明函,未提供者不予以认定(自然人无须提供以上声明函);
(2) 凡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境内注册的中小微企业,不分政府采购项目的资金性质(含财政性资金和单位自有资金)、不分合同金额,在取得政府采购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后,均可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合同线上信用融资管理暂行办法》(宁财规发【2021】10 号)的通知办理融资业务。咨询电话:自治区财政厅0951- 5013296;中国人民银行银川中心支行0951-5189839。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具有相关部门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并且检测能力包含此次所需检测项目。
(2)招标代理机构将在开标评审前对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供应商“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是否存在不良信用记录进行查询,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采购人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查询记录及相关证据将打印纸质版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留档保存,信用记录查询截止时间为评审活动开始之前。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11月16日至2023年11月22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邮箱
方式:电子下载
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3年12月06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固原中世e招电子交易平台(固原市原州区建业街九龙国际商业广场D2区301号营业房)
五、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 其他补充事宜
本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固原市人民医院官网同时发布。 注:请各投标供应商在报名结束至开标前随时关注相关网站“澄清/变更”公告栏。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澄清/变更”公告栏中以公告形式公示。采购人及代理机构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后果自行承担。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固原市人民医院
地址:固原市原州区西南新区九龙路225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宁夏汇程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银川市金风区鸿曦悦海湾C区1号楼2层1-02室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话:***、17395195455
检测服务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政府采购计划编号: /
项目编号:HCZB-2023-(采)-65
项目名称:固原市人民医院废水、废气、噪音自行监测及二次供水检测服务项目(二次)
预算金额(元):***.00
最高限价(如有):***.00元
采购需求:医院废水、废气、噪音自行监测及二次供水检测服务(本项目为延续性项目,延续2年;延续性项目总预算:***.00元;)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2年,合同一年一签。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①根据工信部等部委发布的《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按照本次采购标的所属行业的划型标准,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②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的,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
③根据《民政部、财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 (财库〔2017〕141 号)文件,符合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条件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供应商如符合以上政策标准,应提供声明函,未提供者不予以认定(自然人无须提供以上声明函);
(2) 凡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境内注册的中小微企业,不分政府采购项目的资金性质(含财政性资金和单位自有资金)、不分合同金额,在取得政府采购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后,均可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合同线上信用融资管理暂行办法》(宁财规发【2021】10 号)的通知办理融资业务。咨询电话:自治区财政厅0951- 5013296;中国人民银行银川中心支行0951-5189839。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具有相关部门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并且检测能力包含此次所需检测项目。
(2)招标代理机构将在开标评审前对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供应商“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是否存在不良信用记录进行查询,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采购人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查询记录及相关证据将打印纸质版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留档保存,信用记录查询截止时间为评审活动开始之前。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11月16日至2023年11月22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邮箱
方式:电子下载
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3年12月06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固原中世e招电子交易平台(固原市原州区建业街九龙国际商业广场D2区301号营业房)
五、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 其他补充事宜
本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固原市人民医院官网同时发布。 注:请各投标供应商在报名结束至开标前随时关注相关网站“澄清/变更”公告栏。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澄清/变更”公告栏中以公告形式公示。采购人及代理机构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后果自行承担。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固原市人民医院
地址:固原市原州区西南新区九龙路225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宁夏汇程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银川市金风区鸿曦悦海湾C区1号楼2层1-02室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话:***、173951954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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