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中宁县2023年义教薄改设施设备采购项目-饮水机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公告】中宁县2023年义教薄改设施设备采购项目-饮水机竞争性磋商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宁夏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 宁夏 中卫市 | 采购单位 | 中宁县教育体育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中聚合项目管理(宁夏)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中宁县2023年义教薄改设施设备采购项目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项目概况
中宁县2023年义教薄改设施设备采购项目-饮水机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报名审核通过后招标代理机构统一发送至各投标人报名邮箱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11月23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JH-2023-ZC-034
项目名称:中宁县2023年义教薄改设施设备采购项目-饮水机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5.4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5.4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中宁县2023年义教薄改设施设备采购项目-饮水机
2.项目编号:ZJH-2023-ZC-034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 (元):***.00
5.最高限价 (如有):***.00元
6.采购需求:
中宁县2023年义教薄改设施设备采购项目-饮水机采购(具体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四章项目说明和采购需求)
8.合同履行期限:供货及安装期限30日历天
9.本项目 (是/否) 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建立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宁财采发〔2021〕217号); (2)中小微企业参加宁夏政府采购活动,参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宁财规发[2021]2号)和《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厅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水利厅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中国人民银行银川中心支行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宁财(采)发[2022]275号)文件执行,小型和微型企业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者采购包,中小企业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扶持政策); (3)《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本项目适用本条(按10%扣除); (4)《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本项目适用本条(按10%扣除); (5)《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6)为支持和促进中小微企业发展,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和金融基础设施的服务作用,推进政府采购制度创新与诚信体系建设,促进我区经济发展,经自治区财政厅与人民银行银川中心支行共同研究,制定了《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合同信用融资管理办法》(宁财规发[2021]10号),采购合同涉及融资贷款事宜的,供应商可咨询相关融资金融机构;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只提供营业执照);(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3)供应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及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的行政处罚记录,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如无法查询的行政事业单位或自然人等可不提供;(4)提供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函(或相应证明材料);(5)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或相应证明材料);(6)提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承诺函(或相应证明材料);(7)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函(或相应证明材料);(8)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三、获取磋商文件
时间:2023-11-13至 2023-11-20 (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 之日起不得少于 5 个工作日),每天上午 09:00 至 12:00,下午 14:00 至 16:0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邮箱获取
方式:报名审核通过后招标代理机构统一发送至各投标人报名邮箱
售价:0 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11-23 14:30 (北京时间) (从磋商文件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 10 日)
地点::中宁县为民城市广场兰欧酒店八楼会议室。
五、开启:
时间:2023-11-23 14:30 (北京时间)
地点:中宁县为民城市广场兰欧酒店八楼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3 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凡有意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企业,请于2023年11月13日上午9时00分至2023年11月20日下午18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在公告期限内将报名材料送至中聚合项目管理(宁夏)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报名或发送报名信息至邮箱(474169583@qq.com,发送邮件名称为:项目名称+公司名称),并打电话告知,报名成功后即可获取招标文件。报名资料按照本章投标人特定资格要求中(1)至(3)项要求扫描件加盖单位印章一套并附相关联系人电话。
(2)本次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中宁县教育体育局
地址:中宁县正大路91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中聚合项目管理(宁夏)有限公司
地址:银川市金凤区隆基大厦12楼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人项目联系人:***
电话:***
代理机构联系人:***
电话:***
代理机构(如有):中聚合项目管理(宁夏)有限公司
2023年11月13日
合同履行期限:供货及安装期限30日历天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建立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宁财采发〔2021〕217号); (2)中小微企业参加宁夏政府采购活动,参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宁财规发[2021]2号)和《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厅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水利厅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中国人民银行银川中心支行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宁财(采)发[2022]275号)文件执行,小型和微型企业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者采购包,中小企业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扶持政策); (3)《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本项目适用本条(按10%扣除); (4)《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本项目适用本条(按10%扣除); (5)《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6)为支持和促进中小微企业发展,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和金融基础设施的服务作用,推进政府采购制度创新与诚信体系建设,促进我区经济发展,经自治区财政厅与人民银行银川中心支行共同研究,制定了《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合同信用融资管理办法》(宁财规发[2021]10号),采购合同涉及融资贷款事宜的,供应商可咨询相关融资金融机构;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只提供营业执照);(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3)供应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及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的行政处罚记录,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如无法查询的行政事业单位或自然人等可不提供;(4)提供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函(或相应证明材料);(5)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或相应证明材料);(6)提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承诺函(或相应证明材料);(7)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函(或相应证明材料);(8)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11月13日 至 2023年11月20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报名审核通过后招标代理机构统一发送至各投标人报名邮箱
方式:电子邮箱
售价:¥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11月23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中宁县为民城市广场兰欧酒店八楼会议室
五、开启
时间:2023年11月23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中宁县为民城市广场兰欧酒店八楼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凡有意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企业,请于2023年11月13日上午9时00分至2023年11月20日下午18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在公告期限内将报名材料送至中聚合项目管理(宁夏)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报名或发送报名信息至邮箱(474169583@qq.com,发送邮件名称为:项目名称+公司名称),并打电话告知,报名成功后即可获取招标文件。报名资料按照本章投标人特定资格要求中(1)至(3)项要求扫描件加盖单位印章一套并附相关联系人电话。
(2)本次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宁县教育体育局
地址:中宁县正大路91号
联系方式:***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中聚合项目管理(宁夏)有限公司
地 址:银川市金凤区隆基大厦12楼
联系方式:*** ***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
中宁县2023年义教薄改设施设备采购项目-饮水机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报名审核通过后招标代理机构统一发送至各投标人报名邮箱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11月23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JH-2023-ZC-034
项目名称:中宁县2023年义教薄改设施设备采购项目-饮水机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5.4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5.4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中宁县2023年义教薄改设施设备采购项目-饮水机
2.项目编号:ZJH-2023-ZC-034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 (元):***.00
5.最高限价 (如有):***.00元
6.采购需求:
中宁县2023年义教薄改设施设备采购项目-饮水机采购(具体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四章项目说明和采购需求)
8.合同履行期限:供货及安装期限30日历天
9.本项目 (是/否) 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建立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宁财采发〔2021〕217号); (2)中小微企业参加宁夏政府采购活动,参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宁财规发[2021]2号)和《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厅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水利厅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中国人民银行银川中心支行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宁财(采)发[2022]275号)文件执行,小型和微型企业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者采购包,中小企业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扶持政策); (3)《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本项目适用本条(按10%扣除); (4)《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本项目适用本条(按10%扣除); (5)《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6)为支持和促进中小微企业发展,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和金融基础设施的服务作用,推进政府采购制度创新与诚信体系建设,促进我区经济发展,经自治区财政厅与人民银行银川中心支行共同研究,制定了《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合同信用融资管理办法》(宁财规发[2021]10号),采购合同涉及融资贷款事宜的,供应商可咨询相关融资金融机构;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只提供营业执照);(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3)供应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及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的行政处罚记录,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如无法查询的行政事业单位或自然人等可不提供;(4)提供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函(或相应证明材料);(5)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或相应证明材料);(6)提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承诺函(或相应证明材料);(7)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函(或相应证明材料);(8)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三、获取磋商文件
时间:2023-11-13至 2023-11-20 (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 之日起不得少于 5 个工作日),每天上午 09:00 至 12:00,下午 14:00 至 16:0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邮箱获取
方式:报名审核通过后招标代理机构统一发送至各投标人报名邮箱
售价:0 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11-23 14:30 (北京时间) (从磋商文件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 10 日)
地点::中宁县为民城市广场兰欧酒店八楼会议室。
五、开启:
时间:2023-11-23 14:30 (北京时间)
地点:中宁县为民城市广场兰欧酒店八楼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3 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凡有意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企业,请于2023年11月13日上午9时00分至2023年11月20日下午18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在公告期限内将报名材料送至中聚合项目管理(宁夏)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报名或发送报名信息至邮箱(474169583@qq.com,发送邮件名称为:项目名称+公司名称),并打电话告知,报名成功后即可获取招标文件。报名资料按照本章投标人特定资格要求中(1)至(3)项要求扫描件加盖单位印章一套并附相关联系人电话。
(2)本次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中宁县教育体育局
地址:中宁县正大路91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中聚合项目管理(宁夏)有限公司
地址:银川市金凤区隆基大厦12楼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人项目联系人:***
电话:***
代理机构联系人:***
电话:***
代理机构(如有):中聚合项目管理(宁夏)有限公司
2023年11月13日
合同履行期限:供货及安装期限30日历天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建立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宁财采发〔2021〕217号); (2)中小微企业参加宁夏政府采购活动,参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宁财规发[2021]2号)和《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厅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水利厅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中国人民银行银川中心支行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宁财(采)发[2022]275号)文件执行,小型和微型企业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者采购包,中小企业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扶持政策); (3)《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本项目适用本条(按10%扣除); (4)《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本项目适用本条(按10%扣除); (5)《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6)为支持和促进中小微企业发展,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和金融基础设施的服务作用,推进政府采购制度创新与诚信体系建设,促进我区经济发展,经自治区财政厅与人民银行银川中心支行共同研究,制定了《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合同信用融资管理办法》(宁财规发[2021]10号),采购合同涉及融资贷款事宜的,供应商可咨询相关融资金融机构;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只提供营业执照);(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3)供应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及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的行政处罚记录,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如无法查询的行政事业单位或自然人等可不提供;(4)提供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函(或相应证明材料);(5)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或相应证明材料);(6)提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承诺函(或相应证明材料);(7)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函(或相应证明材料);(8)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11月13日 至 2023年11月20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报名审核通过后招标代理机构统一发送至各投标人报名邮箱
方式:电子邮箱
售价:¥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11月23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中宁县为民城市广场兰欧酒店八楼会议室
五、开启
时间:2023年11月23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中宁县为民城市广场兰欧酒店八楼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凡有意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企业,请于2023年11月13日上午9时00分至2023年11月20日下午18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在公告期限内将报名材料送至中聚合项目管理(宁夏)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报名或发送报名信息至邮箱(474169583@qq.com,发送邮件名称为:项目名称+公司名称),并打电话告知,报名成功后即可获取招标文件。报名资料按照本章投标人特定资格要求中(1)至(3)项要求扫描件加盖单位印章一套并附相关联系人电话。
(2)本次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宁县教育体育局
地址:中宁县正大路91号
联系方式:***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中聚合项目管理(宁夏)有限公司
地 址:银川市金凤区隆基大厦12楼
联系方式:*** ***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
剑鱼标讯宁夏招标网收集整理了大量的招标投标信息、各类采购信息和企业经营信息,免费向广大用户开放。登录后即可免费查询。